8月25日、26日,《每日经济新闻》连续对九九久“泄密门”事件进行了报道。从26日报道的九九久公司董秘陈兵的回应来看,该公司对锂电项目迟迟不公告是担心有炒作之嫌。但这种说法显然站不住脚,因为“泄密门”违背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不是用“怕有炒作之嫌”可以搪塞的,它实际上涉嫌九九久公司及保荐机构的四大罪名。
首先,九九久的股票发行上市涉嫌虚假陈述。虽然在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股票上市公告书里明确表示,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但从该公司“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的“泄密门”来看,九九久的股票发行与上市在信息披露方面均存在明显的重大遗漏,构成虚假陈述。从公开的资料来看,九九久去年的净利润为4025.69万元;而“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形成销售额1.23亿元,税后利润3958.24万元,税后利润基本上接近于去年的净利润总额。这样的信息属于“重大信息”无疑。而这样的重大信息,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都没有披露。由于该重大信息涉及到的项目在今年4月20日就举行了开工仪式,4月27日中国矿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上进行了披露。而该公司的招股意向书是在4月30日发布的,股票发行日是5月11日,股票上市日是5月25日。可见,该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晚于锂电项目的确认,属漏报或瞒报无疑。
其次,信息泄密及信息披露违规。九九久是8月25日才对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作出披露的,这已经比中国矿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的披露晚了近4个月,而在这4个月中,该公司“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的信息已经在市场上到处流传,并成为该公司股票上市后受到市场炒作的重要原因,该项目信息泄密明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规定,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正处于筹划阶段,虽然尚未触及7.3条规定的时点,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一)该事件难以保密;(二)该事件已经泄漏或市场出现有关该事件的传闻;(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发生异常波动。可见,九九久的信息披露明显违反了该项规定。
其三,公开发布虚假信息欺骗投资者。未对公司重大信息作出及时的披露,九九久已经构成信息披露违规。但在信披违规的情况下,该公司不是改错,而是在错上加错。今年7月,面对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流平台对该公司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的求证,该公司却表示“目前,公司还没有决定与高校进行新的投资合作”,这是明显对投资者的欺骗。
其四,保荐机构的渎职。中小企业的管理大多并不规范,那些筹备上市的公司,以及刚上市不久的公司,也许真的不熟悉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定。正如九九久董秘陈兵所言的那样,作为一家刚刚上市的公司,有些工作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有些方面的信息公司确实没有注意到。但是,作为保荐机构呢?他们是熟悉证券市场游戏规则的。为什么九九久的保荐机构就不能帮助九九久来发现这些问题,并尽快帮助九九久来解决这些问题呢?因此,在九九久“泄密门”上,其保荐机构的渎职非常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