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是中国式不婚的罪魁


以现行中国婚姻法的原则,不婚是未来十年内中国中产阶层的主流。婚姻法保护的是双方的财产权,并不保护爱情,也跟不上目前独立,多元的生存价值主体的需要,如此昔日过气公有制前提下以及无产阶级盲目一夫一妻道德观的修修补补下的法律变得更象是弱者和愚昧的选择,明确的将爱情和个体诉求边缘化,只有经济上和人格上不能独立的人才渴望拥有别人授予的财产分配权和情感支配权,即使婚前财产公证,也无法阻挡婚后财产的争斗,以及婚后多元性行为的正当性,难道对方的身体,良心和金钱应该被全盘接收和监管,否则就要以财产支付为代价么。。。反之,只要爱情和自由意志的人格似乎就等于不要财产和被监督的情欲,就是主动放弃现行婚姻法的保护,客观的看,目前中国,同居反倒是独立和纯真爱情的见证。。。不相信就多看看上海东方娱乐频道的“老娘舅”,看看天天为财产分配斗得你死我活的夫妻就知道了。。。

 

当麦当娜说:我从不相信从一而终的幸福,因为我在变,我的需要也在变。。。由此,乔治布鲁尼的不婚选择也许是明智的回应。。。情欲的解放和自知,是中产阶层价值观觉醒的前提,传统从一而终的爱情观已经是反道德的典范。

 

记得爱因斯坦上世纪就断言:“婚姻制度是21世纪人类最后的奴隶制度”,随着纳米时代的到来,人类社会的单元也从大家族已经分解到了小家庭,甚至是以个体为单位。由于信息时代,使社会服务功能已然走出以家庭成员间的传统互助方式,拓展到任何可以被需求的空间。既然老了无须依靠儿女赡养,日常生活也无须靠夫妻间的互助为基础,由此单身贵族作为一种生存方式在中产阶层中涌现,除非经济条件的约束,使你的生活不得不在家庭成员的帮助下维持,所以,我们往往看到男大当婚女大当家的传统在社会底层还是普遍存在的原因,或者在某些利益驱动的群体仍然方兴未艾,当然婚姻法屡次改革也是冲着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欺诈行为。。。

 

传统封建礼教所支撑的“家春秋”也随着上世纪中国传统价值观的衰亡而走向末路,本世纪初的小两口之家也在闪婚,失婚和剩女时代的冲击下,垂死挣扎,我身边的朋友65年--85年生人,平均婚龄八年,离婚率60%,不婚30%,稳定持久婚姻的10%,自我价值膨胀及个人主义和物质主义至上,享乐到死的价值观所带来的自恋自私和性解放,使大家不愿意去面对一对一的有责任约束的婚姻,这也是为什么父母辈和媒体忙着操持相亲大潮的原因,因为只有把性自由掩藏到统一包装的社会角色的后面,游戏方可进行下去,不是大家不知道如何找恋爱对象,而是大家不适合拿着自己的本性去找婚姻对象,因为婚姻在中国毕竟还是一个情欲和责任的经济行为,彼此找快乐反倒暴露了自己不适合结婚的真实。。。试问,有多少人还搞得清楚肉欲,爱情和婚姻的区别,可能爽快的上床的时候反倒会多一些人性淳朴的分享和无私,你情我愿就好,而不知究里的爱情会有更多自我盲目的偏好和自私的占有欲望。婚姻的经济性考量更是需要左右逢源,运筹帷幄,深谋远虑。。。婚姻法由于丧失了主流价值观的先导性,从而变得让本就人生价值尴尬的群体,更要面对尴尬的生存选择。。。盲目无产阶层的互助行为并不适合中产阶层的个人价值主体的考量,由此,中产阶层是率先放下婚姻的一族,看看身边的剩人们变可知一二。。。

 

经济上的独立,人格上的独立,情欲上的独立,责任上的独立,让我们放弃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