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政府内部文件由于偶然的原因被媒体报道出来,使我们有机会了解权力体系内部的丰富信息。
比如,上周日河南洛阳遭遇强降雨,栾川县因尾矿库溃坝导致伊河大桥整体垮塌,目前已致44人死亡22人失踪。本周一,《洛阳日报》头版全文刊登了栾川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写的检讨书:先说军民干群“昼夜搜救”;再说市委市府“坚强领导”;涉及原因,则言突发洪水“不可抗拒”;涉及“检讨”,则言“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不力”。这篇600多字的检讨书被《南方都市报》用1500字的社论做了详细的文本分析,最后归结为两个字:权术。其实这一套官场修辞术在权力体系内部可能司空见惯,只是放在公共语境中,人们才感到别扭:有一个因素过于突出,就是:权力的级别关系——永远把领导放到正确的位置上。
本周二,本市政协委员到城管执法局视察,在涉及政协委员提出的街头张贴小广告现象为何屡禁不止这个问题时,一份在2008年完成的关于北京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现状的调查报告,被反复引用。这份报告显示了城管执法局升格和扩权的诉求:它原来属于市政市容委名下的“二级局”,而报告则建议将其归市政府直属管理;它原来有仅有13大类308项行政处罚权,而在全市各委办局手中掌握4000余项行政处罚权中,只有整治无照经营是相关部门完全支持切分给城管执法局的。
所以,街头小广告多年整治不了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城管的地位还不够高,权力还不够大。——这就是权力生长的逻辑:权力扩张的诉求,总是与其所承担的责任和面对的压力成正比的。而一个机构越有强制力,社会对它的期待越高、压力越大,它就越需要强制力。强制力越用就越觉得不够。而其他强制力较弱的执法权自然会相应淡出。所以,那份调查报告中谈到“与此同时,各委办局不断从管理一线退居二线”——这其实是强制力此消彼长的一种规律。
耐人寻味的是:这份报告在建议市城管执法局归市政府直管、区县城管大队由区政府直管的同时,却主张对街道、乡镇城管分队人财物的管理应保留在区县一级,以“避免街乡镇的城管分队成为‘乡丁’”——十分明智地表现了对地方强制力的警惕。
但其实,只要是一种强制力量,如果不能自觉地接受法律的约束,无论在对它的管理权保留在哪一级,都可能成为个别利益的“家丁”。
比如,本周引起新闻记者再度紧张的一件事是:《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浙江丽水一家上市公司的违规交易而遭到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全国通缉。这使我记起2008年,《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也曾因报道辽宁省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涉及“负面”而被西丰县公安局立案拘传。而就在本周二,杭州某公司的财务总监瓮安余仅因为在论坛上转发《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的稿件被遂昌警方带走。
职在保卫一个地方社会治安的合法强制力,为了保卫地方的个别利益,往往越出所在区域,威胁到其他地方公民的合法权利,这不禁令人感到惶惑:对国家机器中这种分散在地方的强制力,其管辖权究竟要收到什么级别才会让人感到安心呢?
本周三《江西日报》披露:由于该报曝光了景德镇市邮政局组织员工公费到日本旅游,这个邮局的一位副局长竟然授意组织员工加班加点,花了4个小时,将4022份《江西日报》逐一打开,抽出并扣押了对其批评报道的部分。
这件事使我想起了20多年前的“武威收报事件”:1988年3月,甘肃省《武威报》在武威市人大会期间,因为发表了该市人民代表批评地委的意见,地委下令《武威报》收回报纸,并要求自行销毁。
而在2001年,由于《工人日报》刊登长篇报道《贫困县河南省卢氏县原县委书记杜保乾大干“形象工程”实录》,卢氏县邮政局在各个报亭收缴了《工人日报》新闻周末及含有相关报道的杂志。
这三个相似的事件反映了权力行使的不同景观:景德镇邮局“抽报”,其实只是偷偷摸摸地利用了自己的“过路便利”。而当年武威地委的“收报”则是堂堂正正、威风十足地显示了一级党委对其属下新闻媒体的合法权力。卢氏邮局的“收报”,则事实有点不清不楚:据说是邮政局长接到卢氏县的上一级三门峡市委宣传部的电话,要其收缴该报道的复印件,而邮局不知怎么就把报纸的“正版”顺便收了。而该宣传部的副部长则说,他之所以给邮政局长打那个电话,是因为市领导听说有媒体报道了卢氏县原县委书记杜保乾的事情,想要看一下相关报道。这样看来,权力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口耳相接的信息传输,或者容易出现偏差,或者容易说不清楚。
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68056094
http://bjyouth.ynet.com/attachment.db?68057396
写作过程记述:
在本周的新闻中,最初想评论的就是本文涉及的第二条新闻——关于北京城管的那个调查报告,对这一条的议论也多一些,深入一些。其实,本文一稿时,只议论了这一条。后来删去了一些,以为其他新闻让出篇幅。
但是,最初特别引起我关注的,则是后来放上去的第一条新闻,即河南伊川县的检讨书,我是从《南方都市报》的一篇社论中看到对这个检讨书的分析和批判的(后来在网上检索,看到了检讨书全文)。这是很少见到的——媒体社论很少对官方文件进行这样包含修辞学分析的文本分析。但是,南都社论已经做了这件事,在我的文中就缺乏原创性了,我就不能多说了。实际上,这也是我最后才加上的一条。之所以加到最前头,是因为后面的议论线索已经搁不进这件事了。这个事故的原因和死亡人数,都据本周六的最新消息做了修正。
实际上,只有前两条符合第一段那个“引子”但是,这两条的性质有所不同:第一条完全是负面的;而第二条则没有这样的负面性。把它们并列在一起是否合适?这是我担心的。我同样担心的是总编会因此把第二条删掉,这样就删掉了我全文最重要的议论。因此,我把原来写在第二段新闻前面的“比如”删掉了——就是为了降低人们对这两个新闻的“并列感”和“关联感”。
最后一条邮局收报的新闻,我是靠着记忆、联想和网上检索,与其他类似新闻一起对比,形成了议论。因为,这类事在历史上发生得太多了。其中的“武威收报事件”已经进入当代新闻史,成了研究论文中的经典事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