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更换彩铃无异于“擅闯民宅”
盛大林
即日起,四川将全面推广5首抗震救灾歌曲以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和四川人民对援建的感恩之情。按照四川省委统一部署,四川所有手机、座机、大灵通和小灵通用户的彩铃和炫铃音将陆续更换为指定的抗震救灾歌曲。每首抗震救灾歌曲计划推广10天,依次轮换。四川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将为用户免费更换这5首指定歌曲作为手机彩铃,并提供免费下载等服务。(据7月8日《四川日报》)
为了表达感恩之情,四川全省的手机等用户的彩铃统一更换为指定的抗震救灾歌曲,此举的初衷显然是崇高的。作为一名“被感恩”的对象(笔者也曾为四川地震灾区捐过款,非四川省人),我理应为这样的举动感动才是。可是,我的那种被感恩的感觉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是满腹的狐疑——
一,此举有没有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个人设置是用户的私人空间,就像“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人住宅一样,除非当事公民有违法犯罪的嫌疑,司法机关可以强行进入调查之外,其他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擅自闯入,而四川的这次统一“指定”行动,显然没有征得用户的同意,这不仅“侵入”了公民的私人领地,而且剥夺了电信用户在彩铃上的自由选择权。另外,对那些购买过自选彩铃的用户,电信服务商也有违约之嫌,因为它们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彩铃服务。
二,此举有没有侵害通信企业的利益?对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每首歌推广10天,5首歌就是50天,至少在这50天的时间里,电信企业不能从事彩铃服务的经营,这将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移动、电信、联通等几家电信公司都是央企的分支机构,非四川省属企业;如果四川省不给予补贴,就损害了企业的利益。此外,若有用户状告电信服务商违约而要求赔偿,也将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
三,此举在推行中有没有利益的交换?那5首歌曲肯定都是有著作权,那么四川省是无偿使用还是买断了版权?抑或是政府所属机构文艺创作人员的职务作品?如果是付酬或买断性质的,那么政府花了多少钱?是以什么价格购买的?价格是怎么确定的?去年,工信部花费5000万元购买了一家公司的网络信息过滤系统软件——“绿坝”,就曾遭到社会舆论的广泛质疑,那么四川省这5首歌的版权是如何取得的呢?这是非常值得探究的。
四,感恩也可以“统一”和“指定”吗?感恩应该源自于内心的自觉,不能越俎代庖,更不能强制出来。它应该是个体的行为,而不该是集体的行动。别人代替的感恩让人感觉不到诚意,指定出来的感恩甚至让人产生反感。我相信,绝大多数四川人对援建是满怀感恩之情的,但肯定也有一些四川人没有什么感觉,尤其是非地震灾区、没有受到援建的人。应该说,这也是很正常的。试想:那些没有感恩之意却被强制感恩的人,他们对统一更换彩铃是什么反应?作为一名被感恩的对象,我都感觉不好意思。
推广感恩彩铃确实是一大善举,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但做善事也有依法进行,绝不能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多个方面看,四川此举恐怕是经不起推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