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停批所有新报城投类债券(每周财经要闻2010.06.28-2010.07.04)


一、        宏观经济要闻

发改委停批所有新报城投类债券

新闻要点:国家发改委日前暂停了对所有新报和排队等待的城投类债券的批复。不仅如此,国家发改委还规定,对于那些已经得到批复,但是截止到6月10日之前仍未走完交易程序的城投类债券,也一律暂停交易,重新审批。

  7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官员对本报表示,今后凡是以地方财政应收账款作担保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所申请债券将全部停批,不过,符合政策的各类产业债、中小企业债等类别的债券将不受影响。

 

  本报获悉,国家发改委日前暂停了对所有新报和排队等待的城投类债券的批复。不仅如此,国家发改委还规定,对于那些已经得到批复,但是截止到6月10日之前仍未走完交易程序的城投类债券,也一律暂停交易,重新审批。

  7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官员对本报表示,今后凡是以地方财政应收账款作担保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所申请债券将全部停批,不过,符合政策的各类产业债、中小企业债等类别的债券将不受影响。

  财金司官员解释说,上述规定主要依照“国发10号文”。今年6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也被称为“国发10号文”。该文件明确规定,将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同时对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今后不得再承担融资任务。

  打击面大

  湖北一家大型券商的人士透露说,“在评级机构眼里,地方财政应收账款比土地还要好。一般用财政应收账款作担保的城投债都能划上‘AA’的等级”。

  但现在,国家发改委的上述规定将使那些试图靠政府财政作担保来获取资金的地方政府,面临不小的资金来源压力。同时,这也让城投公司和承揽了大量城投债承销业务的券商们感到沮丧。

  上述人士估计,全国一些大的券商手中,城投类债券大约占到了40%的比例,现在,这类业务将无法开展。

  湖北省襄樊建投公司总经理陈敬东说,“这对于地方和城投公司的打击是超乎寻常的严重。”不过,与其他人相比,陈敬东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他赶在政策出台之前的一个星期,完成了襄樊城投一笔规模为10亿城投债的发行。

  2008年年底,国务院为了刺激内需,发布了“金融30条”,其中第十三条明确提出,“扩大债券发行规模,积极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优先安排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等相关的债券发行。”

  各类债券的发行,在去年呈现出“井喷”局面。据悉,2009年,全国发行冠以“×投债”字样的债券规模达到1900多亿。此外,仍有大量的城投债在国家发改委排队等候。

  但政府对城投债风险的关注也开始增加。今年两会期间,地方债务危机成为代表们热议的话题;国务院随后对地方债务风险也多次提醒。市场的变化也开始逐渐显现。陈敬东说,襄樊建投自2010年1月份以来,没有能够从银行贷到过一分钱。

  这种情况让陈敬东有一种预感:政策要变了。因此,他果断地决定将今年4月30日刚得到批复不久的“10襄投债”尽快发行交易。

  但更多的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6月底,陈敬东赴上海出席全国城投大会,来自各地的城投公司的老总们汇聚一堂,“现场一片愁云”。尤其是那些已经拿到国家发改委批复,但却没有出手的公司,“肠子都悔青了”。

  与会的大部分城投公司都感到相关政策的打击面太大。陈敬东说:“城投债确实有风险,尤其是一些财政资金实力不足的县市。但不能因此而将所有城投债一并抹杀。”

  不再出细则

  事实上,“国发10号文”对于城投公司的影响不仅仅在单纯的城投债审批方面,更为严峻的是,银行信贷也开始全面收紧。一些城投公司对本报表示,目前,银监会正在对银行已经发放贷款的公司所提供的抵押担保进行全面清理,这些已经拿到贷款的公司,也需要重新根据“国发10号文”来调整。

  一家城投公司的总经理批评说,“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应该按照‘老贷款老办法,新贷款新办法’的方式进行。否则就是搞一刀切。”

  上述人士表示,融资平台公司资金来源被卡死之后,只会让地方卖更多的地。他说,如果没有卖地的资金来源,融资平台公司就真的完了。

  眼下,一些地方政府、城投公司和券商们,仍在等待相关部委出台针对融资平台公司的更为明确的操作细则。一些人士预计,等到清理整顿过后,一些有良好的经营预期和担保的城投债,仍有可能得到继续发行。在他们看来,政府不可能将全国的融资平台公司全部清除,而是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一步做出划分。

  湖北一家大型券商的人士说,如果不让地方财政应收账款作担保,融资平台还可以有三种办法作为担保选择,分别是土地、股权和第三方。

  不过,国家发改委财金司的说法可能会让他们感到失望。国家发改委财金司的官员对本报明确表示,“目前没有进一步出台细则的打算。全部的清理、审批都是按照 ‘国发10号文’来,因为该文件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国发10号文”规定,对于既承担上述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又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要在落实偿债责任和措施后剥离融资业务,不再保留融资平台职能。这一规定基本涵盖了所有类型的地方城投公司。

 

二、、产业经济要闻

楼市低迷影响钢铁行业 三季度或现亏损

新闻要点:调控政策密集出台,楼市观望情绪浓厚。楼市的低迷让钢铁行业的日子也不好过。此外,消息面上也是利空,部分钢材产品出口退税归零。近一周来,主要建筑钢材品种及热轨品种降幅达100元/吨。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在铁矿石成本高企的情况下,第三季度钢铁行业或现全行业亏损。

6月30日,国内建筑用钢价格继续回落。其中,萍钢产16至25毫米螺纹钢报价在4080元/吨,部分规格下跌20元/吨;热轧卷板价格加速下跌,北京市场唐钢产3.0毫米规格薄卷报价4040元/吨,下跌50元/吨。

国都证券钢铁分析师王招华判断,钢厂近期盈利已接近至跟踪以来的最低水平,第三季度可能出现全行业亏损局面,不过基于钢铁行业的周期性特征,类似的亏损局面不会持续太长时间。据了解,近期钢厂厂内库存在不断增加,部分钢厂目前也适度进行检修减产工作。

 

  调控政策密集出台,楼市观望情绪浓厚。楼市的低迷让钢铁行业的日子也不好过。此外,消息面上也是利空,部分钢材产品出口退税归零。近一周来,主要建筑钢材品种及热轨品种降幅达100元/吨。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在铁矿石成本高企的情况下,第三季度钢铁行业或现全行业亏损。

  6月30日,国内建筑用钢价格继续回落。其中,萍钢产16至25毫米螺纹钢报价在4080元/吨,部分规格下跌20元/吨;热轧卷板价格加速下跌,北京市场唐钢产3.0毫米规格薄卷报价4040元/吨,下跌50元/吨。

  对此,兰格钢铁分析师李钊表示,最近利空频出,比如此前出台的部分钢材产品出口退税归零的消息。另外,楼市调控政策出台,不少楼盘项目延后开盘以及购房者对市场的观望直接影响了原材料的采购。货币政策的变化,在短期内也将直接影响钢铁市场。

  近期,矿价出现价格倒挂。6月30日,在我国主要港口,63.5%品位的铁矿石现货到港价为1100元/吨,比三大矿山提出的三季度铁矿石价格合同价147美元/吨,每吨便宜10美元左右。兰格钢铁分析师张琳判断,铁矿石价格还将会有进一步下跌空间。

  国都证券的研究报告表示,矿价除由供求关系决定外,很大程度上受钢矿双方集中度大小的影响,至少未来5年内,寄希望于铁矿石价格不再成为钢铁行业盈利绊脚石并不现实。四季度长协矿离岸价预计会有所回落,进而降低钢铁行业的成本,但回落幅度将有限。此外,国都证券还认为,通过“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坚决制止以淘汰落后产能等名义擅自建设钢铁项目,对违规建设的要严肃处理”等严控新增产能的手段达到未来两年内钢铁业总产能不再增加或少量增加的可能性较大。即便未来需求增速低迷,但如果产能产量增速更低,也能导致行业供求关系紧张,使钢价上涨、盈利回升。

  国都证券钢铁分析师王招华判断,完全依赖现货方式采购原料、销售产成品的钢厂近期盈利已接近至跟踪以来的最低水平,第三季度可能出现全行业亏损局面,不过基于钢铁行业的周期性特征,类似的亏损局面不会持续太长时间。据了解,近期钢厂厂内库存在不断增加,部分钢厂目前也适度进行检修减产工作。

 

新版GMP或将本月公布 500家药厂面临关门局面

新闻要点:记者近日在中国医药质量新政论坛暨年会上获悉,药监部门花了五年时间修订完成的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将于下月公布。据悉,新版GMP将在设备、厂房等硬件和生产流程管理等软件上提出更高要求,业内人士估计,医药产业将为GMP改造投入500亿元的资金,全国将有500家药厂或被淘汰出局。

 

本报记者近日在中国医药质量新政论坛暨年会上获悉,药监部门花了五年时间修订完成的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将于下月公布,作为制药企业所必备的生产准入条件,GMP标准的每次改动都牵动着几千家企业的心。据悉,新版GMP将在设备、厂房等硬件和生产流程管理等软件上提出更高要求,业内人士估计,医药产业将为GMP改造投入500亿元的资金,全国将有500家药厂或被淘汰出局。

  目前,我国实行的仍是1998年版的GMP,我国从2005年开始进行GMP的修订工作,新版共经过10余稿修订,酝酿过程相当谨慎和成熟。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处相关人士在医用氧专题研讨会上透露,新版GMP目前正在呈报卫生部审批,很快就会公布。新GMP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GMP的接轨,并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有了更高要求。

 

三、重庆经济要闻

西部首家金融审判庭昨日成立 统一金融案件标准

新闻要点:2010年07月01日,西部首家金融审判庭在渝中区法院授牌成立。金融审判庭的设立,意味着今后辖区金融类案件,将不再像以前那样归入民商事案件中审理,而是由具有一定金融知识和较高审判水平的法官专职审理,并将实行民商事、行政、刑事金融案件“三审合一”,构建立体的金融审判制度,统一金融案件裁判标准。

渝中区法院院长戴军称,金融审判庭目前有5名审判人员,均系具有丰富金融案件审判经验、扎实法学功底和良好调研实力的资深法官,并配有4名大学本科学历的辅助人员。

戴军介绍,金融审判庭将实行“优先排期、集中开庭、及时裁判”的审理模式,加快金融案件审理进度。将根据金融案件的性质和繁简程序,采用“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金融案件专项审理模式。

 

2010年07月01日,西部首家金融审判庭在渝中区法院授牌成立,副市长周慕冰出席了授牌仪式。金融审判庭的设立,意味着今后辖区金融类案件,将不再像以前那样归入民商事案件中审理,而是由具有一定金融知识和较高审判水平的法官专职审理,并将实行民商事、行政、刑事金融案件“三审合一”。“金融审判庭将专门负责审理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金融案件。”渝中区法院院长戴军称,金融审判庭将实行民商事、行政、刑事金融案件“三审合一”,构建立体的金融审判制度,统一金融案件裁判标准。

 据了解,目前,渝中区集聚重庆市90%的省(市)级金融机构,50%以上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30%的证券营业部、78%的期货营业部、75%的金融资产和全部在渝外资金融机构,各类金融机构达到360家之多。据渝中区法院统计,2006年至2009年,该院共审结金融案件4854件,占全市各级法院审结数的10%,涉及银行借款、信用卡、保险、同业拆借、票据、期货、证券交易、信托、股权等各个领域,标的总额占全市各级法院的5%左右,位居全市前列。

 戴军院长介绍,金融审判庭目前有5名审判人员,均系具有丰富金融案件审判经验、扎实法学功底和良好调研实力的资深法官,并配有4名大学本科学历的辅助人员。

 戴军介绍,金融审判庭将实行“优先排期、集中开庭、及时裁判”的审理模式,加快金融案件审理进度。将根据金融案件的性质和繁简程序,采用“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金融案件专项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