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读到《北京青年报》社评《防艾的归防艾,扫黄的归扫黄》颇有感触。我觉得,这是一篇说理的社论,有着说理的从容和细致。它说了什么理呢?说的是:为什么“防艾”的医务工作者不应该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把暗娼的信息告诉警察,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扫黄。这个道理不太容易讲通,也不太容易讲好,因为它与人们的简单思维相矛盾。现在还需要一家报纸用一篇社论讲这个道理,也说明人们在心中并没有普遍地解决这个疑惑。
这个道理可以从特殊的利害关系中来讲,也可以从普遍的规则中来讲。从后一个层面来讲,可以给读者开阔的认识空间。其他关系中的例子,也都可以作为理解特定问题的佐证。因为人世间的道理是相通的。由评论员潘洪其写作的这篇社评,主要是从后一个层面来讲,即人类社会普遍接受的职业伦理和“容隐特权”——为特定对象保守秘密的职业和关系,并不只是医生。而这种被社会和国家所接受并容忍的“特权”,一定有着其他的社会价值——比国家了解一个人的秘密更大的价值。
当然,这篇社论也可以从“特殊的利害关系”中再着一笔:如果“防艾”的医生配合警察扫黄的话,那么他们将彻底失去一个特殊人群的信任,防艾的任务——即保护那些人生命和保护其他人生命的任务将会落空。
多年前,我在一篇题《“退步”政策的现实思维》的评论中也触及了这个问题,但是,道理没有这篇北青报社评说的这么透彻、浅显,标题也过于抽象。后来,我还就这个话题参与了一期广播评论节目,与陈杰人、曾晓东一起探讨了这个话题。我都附在后面,以供对比。也可以看看杰人和晓东的观点。
防艾的归防艾,扫黄的归扫黄
2010/07/10 00:26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北京青年报
本报评论员 潘洪其
近段时间,北京、重庆、广东、浙江、云南等地相继开展扫黄行动,严厉打击色情陪侍、卖淫嫖娼、组织容留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卫生疾控部门组织的防治艾滋病项目仍在继续进行。如广东东莞市疾控中心透露,作为“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的参与方,该市力争在3年内,使85%的暗娼最近一次发生商业性行为时使用安全套,将暗娼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1%以内。
一方面,公安部门开展大规模的扫黄行动,表明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打击涉黄违法犯罪行为,也表明各种色情服务、商业性行为绝无合法化的可能。另一方面,卫生疾控部门安排人力物力,给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做体检,督促暗娼使用安全套。直观地看,这方面工作的逻辑是截然不同的,甚至是互相矛盾的。有人对疾控部门提出质疑,认为他们的工作是在与警方扫黄唱反调,甚至有变相推动商业性行为合法化之嫌。有人进而提出,扫黄具有无可争议的正当性,防艾工作应当配合并服务于扫黄行动,疾控部门应当将掌握的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和暗娼的资料提供给警方,为扫黄提供信息支持。
上述看法是大可商榷的。必须看到,各地的扫黄工作搞了多年,力度不可谓不大,但各种色情服务和商业性行为仍然禁而不绝,足以说明这些“生意”有着错综复杂的社会成因,单靠警方扫黄势难根治,政府有责任在坚持扫黄的同时,进行其他多方面的努力。给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做体检,督促暗娼使用安全套,最直接、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感染艾滋病和其他性病的危险。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暗娼作为高危人群,既是扫黄的对象,也是迫切需要救助的人群,两相比较,打击和救助缺一不可。
从这个角度看,给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做体检,督促暗娼使用安全套,以及像东莞市那样追求“戴套率”,主要着眼于防控艾滋病的现实目标,与所谓商业性行为会否合法化的问题无关,也没有与警方扫黄唱反调的动因。至于防艾工作要不要配合扫黄行动,疾控部门能不能将涉黄人员资料提供给警方,涉及到疾控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特殊性,以及疾控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具有的职业伦理,不能不加以认真辨析。
疾控部门工作人员给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做体检,督促暗娼使用安全套,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暗娼相当于疾控人员的“病人”,双方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医患关系,医生必须保护患者的与疾病有关的隐私,不能将患者的隐私作为证据提供给其他机构和个人。这是一种最起码的伦理要求。如孔子所言,“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一直强调“亲亲相隐”、“同居相为隐”。世界上多数国家也有对证人拒绝作证的法律规定,如美国法律规定了律师与委托人、夫妻之间、医生与病人、心理医生与病人、牧师与信徒等7种特殊人际关系中的“特权规则”,其中任何一方都有权保护对方的隐私,有权拒绝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
这些“容隐特权”体现的职业伦理,对于维系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人伦关系和人际关系至关重要。反之,如果一个社会中儿子揭发父亲、委托人举报律师、学生出卖老师之事层出不穷,如果疾控中心提供线索,警方重拳出击,双方联手将“小姐”、暗娼一网打尽,于某时某地的扫黄、严打可能十分有效,但基本的人伦关系和基础性的社会信任必将遭到严重破坏,其结果必然是得不偿失的。
警方扫黄和疾控部门防艾遵循的是两种逻辑,疾控部门防艾尤其需要恪守基本的职业伦理,因此,科学合理的选择应当是,防艾的归防艾,扫黄的归扫黄,两方面工作并行不悖,而不能简单要求防艾工作配合并服务于扫黄行动。
附:
“退步”政策的现实思维
马少华
全国首批"针具市场营销"试点近日在广东省正式启动,在该试点范围内,吸毒人群能够从指定药店购买清洁针具。也是在广东,从即将到来的12月1日艾滋病宣传日起,广东省总工会将通过工会系统陆续向省内非国有企业的100万名未婚打工妹免费提供安全套,以保障她们的性生活安全。在重庆市,为有效遏制艾滋病的增长,重庆市政府将广泛实施安全套干预计划,向高危人群(吸毒、卖淫、嫖娼等)发放安全套,宾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地点。
按照我们习惯的思维和判断标准,吸毒人员就应该戒毒才是。卖淫、嫖娼人员应该先抓起来才是,抓起来了,还发什么安全套啊?未婚打工妹根本就不应该有性生活,何谈“保障性生活安全”呢?这难道不是一些在原则上“退步”的政策措施吗?
也许是。但它们同时也是一些现实感很强,更有人道主义精神、更多关怀的政策措施。
11月21日《信息时报》这样表述相关政策:“据介绍,对于吸毒人员,首先提倡其戒毒,如果实在不能戒毒,应引导他们不要共用注射器吸毒,要使用清洁的注射器(如一次性注射器)。”在这个表述中,特别引起我注意的是:“如果实在不能”。“如果实在不能”,具有一种现实思维的特征。它实际上承认的是政府戒毒宣传和戒毒措施的限度。承认这种限度,不是原则的退步,而只是诚实地面对被经验证明了的现实。
向未婚打工妹免费提供安全套的措施也是如此。国家和社会当然应该向她们提倡清洁的道德生活,倡导她们洁身自爱,善自珍重---这些都是关怀。但是,那些正处于青春期的外来打工妹长期孤身在外,缺乏家庭情感的慰藉和正常的社交活动,往往匆忙寻找男友以填补情感空缺和作为生活上依靠,性生活对于她们来说,可能就是一种很现实的事情。承认这样一种经验现实,在这个基础上,保护她们的性生活安全,同样是一种关怀,也许是更难得的关怀。
道德与关怀其实是一回事,我们这个社会之所以有道德,就是因为有关怀。没有关怀的道德就不是道德,因为道德就是为了人的,而不是为了满足道德自己的标准的。如果我们认为吸毒者的选择或者是戒毒,或者是干脆得艾滋病死去,未婚打工妹的选择或者是坚守贞操,或者是活该得艾滋病死去,这等纯洁的道德标准已经把一部分人“清除”出去了。这么“干净”的一个道德标准,也是一个过狭的关怀标准。
所谓原则也同样。长期以来,我们习惯的是原则性思维。原则是刚性的,是纯纯粹粹干干净净的,不能有任何含糊与退让,哪怕牺牲了人,我们也不能牺牲原则呀。其实在一种原则之下牺牲了人,放弃了人,这本身已经向我们显示出了原则与现实的距离。原则是多重的、多层次的:让社会有清洁的道德是一个原则,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也是一个原则。不同的原则之间可能发生冲突,如何协调这种冲突,需要人们面对现实进行价值判断:人的生命重要还是别的重要?是全社会一起来控制艾滋病重要,还是坚守一个地方道德生活的“清洁标准”重要?这种价值权衡正是现实性思维的特征。没有这种思维,就把所有原则之间的关系割裂了,也把原则与人之间的关系割裂了。
最近,南京某区地税局宣布向洗浴场所按摩女征收个税,也有类似性,所引起的争议,也是原则性思维与现实性思维的冲突。在反对者看来,洗浴场所按摩女挣的钱,难保干净,向她们征税,岂不等于承认她们的所为完全合法,岂不是为了钱而牺牲了原则?在这种原则性思维中似乎只有两种选择:或者完全取缔按摩女,或者不管她们的钱怎么来的一概不收。这么干净的原则,不会去考虑有一部分按摩女可能是清白的,不会去考虑按摩女的有一部分钱可能是清白的,也不会考虑按摩女是无法完全取缔的,其清白度也是难以甄别的。但是,由于长久以来我们社会一直浸润于这样的原则性思维中,要一时放弃它还很难。(《中国青年报》,2002年11月25日)
附:广播评论节目:
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好!这里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背景》演播室,我是曾晓东,让我们一同关注新闻背后的新闻。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地税局前不久开始对按摩、修脚、搓背等下活服务人员征个人所得税,这一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人们担心浦口地税局向按摩女收税会不会造成对公共道德的挑战。公众当中这种担心有没有道理?它所反映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心态?今天节目我们就专门请来了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的马少华老师和中国青年报的记者陈杰人一道来关注这些问题。
片花:南京市浦口地税局对按摩女征收个人所得税,武汉黄陂和江苏晋江启动娱乐场所百分之百使用安全套项目,广州吸毒人群可以从指定药店购买清洁针具。中国人民大学学者马少华,中国青年报记者陈杰人作客《新闻背景》,剖析这些政府行为面临的道德挑战。
主持人:南京市浦口地税局对按摩女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件事情受到注意,首先是因为在不少人的眼里头,按摩小姐挣的钱干不干净很难说清楚,人们关注这件事儿,恐怕主要还是关注纳税人身份的合法性,而不是纳税行为的本身。我想,要在征税之前,把干这一行的每个人的收入全部搞清楚,操作性肯定是一个问题?
马少华:您说的对,甄别人的清白,就像解决道德难题一样,是一件很难的事儿。
主持人:虽然把这个东西作为一个前提,收税这件事情就很难做下去了。
陈杰人:这里面肯定会有一个问题,收税本身就是对有收入的人进行照章扣税,因为他这个钱要有收入存在,作为和其它的经营者一样,按摩女以及其它的人也有一种收入,如果符合这个收税标准的话就应该征税,这是一个大致的前提。
主持人:公务员里面肯定会有贪官,是不是也要搞清楚所有的公务员有没有贪污行为之后,然后再向他们收个人收入所得税?
马少华:是这样,这是自己跟自己为难。
陈杰人:这个就像我们平常所说的,经营者也有违法经营,不能认为经营者有违法就不能收税了。
主持人:把他们所有的经营行为全部调查清楚了,然后再进行扣税。
陈杰人:对。所以在这个前提上,我觉得首先是一种假定收税对象的行为是合法的。
主持人:搞不清楚按摩女的每一笔收入是不是清白的,就向他们收税,的确会造成某种担心,就是说像这些人征税是不是就意味着为了钱可以模糊审查的程序,甚至是牺牲道德的原则,管它清不清白先收了税再说,这样会导致某种担心出现,因为这件事情跟我们前面说到的公务员纳税,或者是企业主纳税还不太一样,在这个问题上大家更关注这个钱干净还是不干净?
陈杰人:我是这么想的,因为按摩女本身在社会上是一种敏感的话题,如果换一种行为的话,就像我们刚才说到的,当违法经营和合法经营同时存在的时候,对所有的经营者收税没有人去担心,因为这是一个不太敏感的话题。但是,具体到按摩女来说,很多人正是考虑到按摩女这种违法行为可能性比较大一些,所以就特别敏感。
主持人:我想,绕开这个道德难题,恐怕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不管他的钱干净不干净,我们一概不收税,但是这样就会造成税收上的一个真空地带。
马少华:政府不是解决道德难题的,政府面对的是实际的问题,这里面就有成本的概念,刚才说过了,有这么多的事儿,有这么多的道德难题,谁来解决呢?是不是政府解决?这里面就有成本概念,政府不计成本,非要使自己陷在无数难事上,这条路是走不通的。我觉得,把这个问题分开来看、分开来解决,是行政技术和方法。
陈杰人:这一点我非常赞同马少华的,为什么呢?我们政府有一个职能区分。比如说,税务局它只管收税,公安局就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于这个问题来说,首先假定所有的收税对象都是合法的,也只有这样才能去收税,如果先考虑有没有违法,就像我们刚开始说到的,每个行业都有可能存在违法的,难道先去查清楚这是违法还是合法的才能去征税?这势必使税务局一分钱的税也收不了了。
马少华:我是这么看的,事物有各种方面,社会有不同的价值,政府有各个分支,政府的各个分支各司其职、各职其法,这本身就是原则,原则本来就不是一个,政府的目标、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也不是一个,如果你非用这个原则来反对那个原则,用这个政府分支的标准来反对那个政府分支的标准,这不是政府出了问题,而是你自己在故意捣乱。
陈杰人:实际上,像这种担心体现出担心的人对整个政府的一种要求,这个担心的人觉得你这个政府概念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就是说,反正税务局也是政府,公安局也是政府的部门,你政府有义务先查清楚,这个是违法还是合法,然后再会收税。具体回到这个问题上来说,政府的职能就是收税,他没有义务去查清楚这个人是合法还是非法的。
主持人:我记得在这个问题上,马少华还专门写过一篇文章,大概的意思就是说,在这个问题上,人们这种道德担心反映了某种原则性的思维和现实性的思维之间的冲突,可不可以具体说一说?
马少华:原则性思维和技术思维或者说方法性思维,这是两种思维方式、两种思维传统,它们本来是相辅相成的,原则性的思维走到极端,就会出现“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这种和现实相对的命题,也是一种价值判断,这种价值谈判就是把那些纯粹的抽象原则看得特别重,只看到道德和原则要维护,不看到人要活命,这是脱离现实的思维。
主持人:关于您说的原则性思维,我们还可以举出很多例子来。比如说,吸毒人员就应该全部送去强制戒毒,卖淫嫖娼就应该见一个抓一个,这也没有问题,所有这些原则都应该说是刚性的,非常纯粹非常干净,没有含糊也没有退让的余地。
马少华:我们应该考虑一个刚性的、抽象的百分百的原则,但如果行不通,我们是否还要恪守这个原则?
主持人:就是说,现在会不会有百分百的结果。
马少华:对。这不仅是政府的思维方式,更是政府对社会责任的问题。
主持人:各位听众,稍候,请继续收听《新闻背景》节目。
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好!这里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早间150分钟新闻版块《这里是中国》,我是曾晓东,欢迎回到《新闻背景》演播室。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地税局,前不久开始对按摩、修脚、搓背等下属服务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地税局这一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人们担心浦口地税局向按摩女收税,这样的行为会不会造成对公共道德的挑战。公众的这种担心到底有没有道理,他所反映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心态?今天的节目我们就专门请来了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的马少华老师,和中国青年报的记者陈杰出人一道来关注这些问题。刚才我们所列举的这些问题,并不会因为您禁止它就灭绝了,这些丑恶现象一方面在挑战我们一些刚性原则;另一方面也会带来一些现实的恶果。比如说,它会直接的导致性病、艾滋病的扩散,不能够彻底清除社会上丑恶现象的情况下,很多地方已经开始比较实际地拿出一些解决方案来。
马少华:比如说,广东吸毒人群可以从指定药店购买清洁针具这些。我注意到,报道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据介绍,对吸毒人员首先提倡戒毒,如果实在不能戒毒,引导他们不要公用注射器吸毒,要使用清洁的注射器"。您看"如果实在不能"这句话,就具有一种现实思维的特征,他实际上承认政府戒毒宣传和戒毒措施效果的限度,但承认这种限度,并不是原则地退步,而只是诚实的面对现实。
陈杰人:我想,这可能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比如这个社会一方面在大力打击吸毒、贩毒和卖淫嫖娼,但另一方面我们不得不看到,这种现象还是没有禁绝,当然禁绝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去探究它的原因,我们在这里必须承认现实还是存在的,既然存在这种现实怎么办?我们就应该以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去用另外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些现实的问题所可能带来的危害。比方说,我们在对于某一种危害设置几道关口,第一道关口就是把大部分的违法现象挡在外面,还有可能会漏掉一些怎么办?我们就设立第二道关口,我觉得发放清洁针具也罢,还是发放安全套也罢,可以说是第二道关口、第三道关口,这就是体现政府的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负责任的态度。
主持人:那些受阻了原则性的思维不可放松的人,他有一种思维的定式。比如说,您说到指定的药店买清洁的针具,最好同时在整个药店的周围布下暗哨,对前来购买针具的人见一个、抓一个。
马少华:那就没有人来买清洁针具了,这里面有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也就是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在艾滋病的问题上,现在活生生的人命最重要,中华民族的整体存在最重要,其它都是次要的,这就是一个价值判断。
陈杰人:我觉得负责任本身就是一种道德,禁止卖淫嫖娼、禁止吸毒是一种道德,但是对于人的关怀以及防止这些人可能造成的危害也是一种道德,就是对社会负责这么一种道德。
主持人:比如说,你在娱乐场所发放安全套,是不是已经默认了卖淫嫖娼的合法性?是不是直接向传统的道德和现行的法律挑战?是不是就已经丧失了原则?
陈杰人:我觉得有这种想法的人,他首先有一个不成立的假设,他就觉得只要你发放了清洁针具,只要你去发放安全套,就是在鼓励卖淫嫖娼和吸毒行为,实际上不是的,这个发放安全套和清洁针具体的行为,只是为了防止造成更大的危害。
主持人:但是这里面确实有一个问题,在我们明文禁止性交易的同时,又给卖淫者提供健康方面的帮助,这在操作上多少还是有点尴尬,因为我们知道法律在本质上还是刚性的,是要求力行禁止,只有一贯的标准。一边禁止,同时一边会有政府其它的部门,来对触犯法律人给予支持和帮助,这会不会带来某种执法上的混乱。
马少华:刚才我们说过了,政府是有各个分支的,政府的运行本身是分权的,各自按照自己的职能,他们追求不同的价值,这种不同的价值在政体上是统一的,但是在运行中是各行其职的,当然存在统一权衡和价值判断的情况。
主持人:比如说,您就认为负责健康安全这方面的政府部门或者官员,他就没有义务去打击卖淫嫖娼,这不是他的义务?
马少华:当然。政府的运行实际上就是分权的,这也是法制的原则。
陈杰人:您所说的现实性思维,一方面我们虽然禁止卖淫嫖娼和吸毒贩毒的行为,但另一方面这种行为毕竟还存在,存在怎么办?一方面,我们要加强打击;第二方面,对于这种万一还没有被扫干净的行为,我们要防止它的危害,说到底还是一个负责任的、实事求是的原则。
马少华:是这样的,如果仅仅按原则和制定法条,就能够解决社会问题,那么政府就太省事儿了。
陈杰人:对。所以从这个问题上,我们又回到了原来所说的纳税、征税的问题上,一方面公安以及有关的部门,他有义务去查清楚按摩女的行为是否合法,如果有不合法的,他们有义务进行打击、取缔、查禁。但是,从税务机关来说,他首先要假定这些人是合法的,然而去征税,因为征税也是它的义务,也是对社会负责的表现。
马少华:在现实运行中必须有一些假定,假定这个人无罪,行政也是这样,实际上是靠一些假定来进行的。
主持人:首先是一种无罪的假定。
马少华:对。
主持人:在节目的最后,我想引用马少华相关评论当中的一段话作为结尾。他说“长期以来,我们习惯的是原则性思维,原则是刚性的,不能有任何含糊和退让,哪怕牺牲了人也不牺牲原则,而实际上当在一个原则之下牺牲了人、放弃了人,这本身就说明原则与现实的距离,原则应该是多重的、多层次的,让社会有一个清洁的道德是一个原则,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也是一个原则,不同的原则在现实面前可能发生冲突,这就需要人们面对现实作出判断,是人的生命重要还是别的重要,是全社会一起来控制艾滋病这个恶魔重要,还是坚守道德生活清洁标准重要,这种价格权衡正是现实思维的特征,没有这种思维,就把所有原则之间的关系割裂了,也就把原则与人的关系割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