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快草原小说的诗化品质


 

里快草原小说的诗化品质

 

    去冬我到内蒙古大学讲过一次课,并参加了当天举行的里快小说讨论会。里快是内蒙一位从事写作多年的作家,年近六旬,却直到近几年才引起较大范围的关注——这种情形在文学史上屡见不鲜,称他是文学新人显然不妥,说他是一位需要文坛刮目相看的作家,则无疑。

    近年来,我陆续读过里快的三部草原小说——是的,我愿叫它们为“草原小说”,因为它们的草原色彩实在太浓厚了,在他的所有作品中都有一个无所不在的最重要的人物,那就是草原;草原始终能动地贯穿着,幻化着,但不是作为背景,而是作为一种意志,人格,精神,一个巨大的悲欣交集的灵物。三部小说题材迥异,《美丽的红格木拉河》是一部草原英雄的传奇,对英雄人格,尚武精神,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表现得强烈而激荡人心,对“搏克”文化有入神描绘;长篇《狗祭》并非迎合当今写狗的潮流,而是独出机杼,表达了另一种更为深邃的思考;长篇《大漠悲风》的笔触移到了汉代,写著名的李陵悲剧,写李陵与苏武的刻骨友情和人生分野,写李陵背负着专制的汉武帝强加的巨大罪名无限痛苦,内心翻腾着难以洗清自己的悲愤。很难说哪一部更好。我在阅读中深感到,三部长篇里有一种共同的东西在撞击人心,它们是超时空的,主宰着作品的品质,是什么呢,颇费思量,很难简单概括。这里试着对它们的品质做一些探究。

    我感觉,现在写少数民族地区的不少作品有个弊病,一般写的大都是看得见的东西,风情,风俗,风光,物产,地貌,皆显露在外,色彩缤纷,却大都写不出那种看不见的东西。看不见的是什么,是文化精神,渗透到灵魂里或骨子里的东西,内在的,内眼一下子不能认识的。这种内质一旦写出,感染力就大了,且比较持久。《狗祭》,《美丽的红格尔塔拉河》写出了这种民族的精神根性,写出了内在的美。

    里快是一位这样的作家,他具有本土文化,草原文化的精神内质,他把诗化和抒情化的因素大量带入了他的叙述话语之中。他不是一个严格的写实型作家,缺少精雕细刻的耐心,总是忍不住跳出来主观抒发,他的风格粗犷,豪迈,骨子里是狄奥尼苏斯式的酒神精神。这构成了他小说的魅力,也许在他看来,氛围比细密的环境重要,大自然,人性比社会、政治的细节重要,写意性比写实性重要。在某种意义上,他是把小说当抒情长诗来写的。所以,背景,事件,历史的具体性,往往被淡化了。比如《大漠悲风》里,我们不大看到汉代的典章,制度,礼仪,以及宫闱秘史,复杂的人物关系,而被突出的,是主要人物的境遇和心态,连司马迁都是虚写,转述,画面中心的是苏武和李陵。于是,他的小说里有较多浪漫主义和象征主义成分,有寓言化,象征化,抽象化倾向。有时会觉得线条比较粗,话语比较露。在他的小说里,年代似乎并不重要,时代背景的真实细节也不重要,他要写的是英雄传奇,悲情故事,是比较长远的母题——草原上千百年来不断重复的人文主题,具有原始意象化的东西。在红格尔木拉中,紫骝神马,雄鹰,人与兽的对话,让大自然也加入进来,有许多符码。还有马术,剑术,搏克,摔跤文化,得到精彩描绘,总是先抑后扬,起伏跌宕,痛快得很。他在摸索地域文化基础上形成的民族风格。里快不是蒙族,我惊奇的是,他确实写出了道地的蒙古风。整体看来,还是文化小说。写景占了他小说中不小的成分,草原之瑰丽万状,成为它小说中最抒情,最富于色彩感,最诗化的部分。《狗祭》的开头写库伦图草原,由月牙形边缘写起,恩格尔河把蓝天白云揽在怀中。在红格尔中,女性之美,被很自然地用大地,草原,湖淖来比喻。游牧文化气息一下子出来了。

    近年国内不少作品多以狗之忠诚,高尚来寄托对正在缺失中的优美人性的呼唤,写狗性实为写人性。但狗祭有所不同,它不是把狗作为人的对立物,反衬物,而是写了一条最优秀的灵犬如何在环境被污染的同时,灵魂遭到污染,中了魔性,由极善走向了极恶。既批判了环境问题,批判人类的贪婪,另一方面,则批判灵魂的遭到扭曲和变质,突出了工业文明与草原文明的激烈冲突。这是进了一步,含有深意的。《狗祭》突显了现代生态意识,写了人与自然关系,人的异化,狗的异化,被异化的人诱惑过了的狗成为疯狗,魔狗,成为人的敌人。破坏的当然不仅是环境,更是人心。人心变坏,作为人类忠诚的朋友狗的背叛,令人惊心动魄。贪婪的工业化或功利化,商业化,机器化,利润最大化,带来的不但是对草原风光,万物,清新,活力,对洁净的生态的破坏,而且是对原始主义的,自然主义的,天人合一的素朴哲学——与草原联在一起的千百年的蒙古民族精神的根的败坏,对草原生态和心态的破坏,事实上,里快的小说写的主要还不是自然生态而是精神生态。这是一个作家使命感的表现。

    《狗祭》中巴图老人的形象是个创造,以前作品中也有过,但不一样。这头“老骆驼”,是个象征性人物,是草原的人格神。他像怜惜自己的儿孙一样,怜惜草原上所有的生命。他可以放过怀孕的狼,咬人的毒蛇,最后却不能放过他最心爱的、相依为命的变坏了的灵犬哈日巴拉。他对哈日巴拉的灵魂倾诉,含义非常复杂,这只能叫倾诉,还不是对话。白驼现身,非常浪漫,优美,它是石墙宰杀现场的目睹者,也是巴图心灵创伤的抚慰者。老巴图,究竟怕什么呢?怕失落草原精神,草原的根,也即民族精神之根。他反对小孙子在城里上学。他眼见库伦图草原日渐憔悴,饮用不洁水而死的白狐一片,尤其那一株株过早凋谢的高大的兰蕙花,让他流下了眼泪。杀狗,是为了卫护草原的生存逻辑,卫护草原的尊严,卫护人的尊严。他对他的这一残酷处置毫不后悔。石墙下的大段心理独白和后来的对话都是证明。他到飞云谷的超度和祭奠,把哈日巴拉的皮送入生命之河,寻求再生,使小说达于高潮。

    但是,哈日巴拉作为被诱惑者,它的忏悔和自剖要能写出,也许会更加惊心动魄。但这颗罪恶的灵魂一直未能言语,未能发声,使小说显得逊色。同时要指出,里快的小说太流畅了,于是不免有些松软,密度不够。好的语言要涩重一点,挟着思想的重量。里快一写起草原就来灵感,但遇到情节过渡,交代性环节,会忽然用一种公共的平板的话语,大为减色,成为夹在乐曲中的平庸部分。尽管他写出了自己的特色,但我仍然认为,能否进一步找到自己的词,自己的场,自己的方式,仍需努力。(原载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