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认定漏洞应尽快补上 别让让炒房团兴风作浪


  二套房认定漏洞应尽快补上 别让让炒房团兴风作浪

  2010年5月17 日我发表解读《楼市新政的疏漏让投机者有机可乘》,楼市新政的目标是让高房价回归到理性区间,但是楼市政策的实际执行要靠地方政府和银行。社科院工业经济所研究员曹建海认为,我国房屋严重过剩,我国经济发展前景需要把房价打压下来。“我国的房价90%由政府决定,10%由市场决定,既得利益集团必须做出让步。”楼市调控政策还能维持多久?开发商在盘算手里的资金还能支撑多久?消费者在观望高房价何时真正降下来?特别是楼市新政本身的疏漏在所难免,中国没有全国房地产销售数据库,这意昧着如果贷款买房者已经在其他城市拥有住房,银行也无从查找。而更高的首付比例对那些用现金炒房的投机者几乎没有任何限制作用。

  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但是,由于外地房屋登记系统部分没有联网,可能造成核查时的漏洞,对于如何认定二套房仍需出台具体操作细则加以完善。

  房屋登记系统尚未全国联网,无法查询购房人在外地的购房记录,银行专业人士称新二套房认定标准或将遭遇执行难 “从字面上看,三部委的二套房认定新标准堵上了此前‘只认贷不认房’导致的政策漏洞,但关键还是在执行力上。以目前各地房管中心的信息联网程度来看,要完全做到‘即认房又认贷’基本没有可操作性。”因此二套房认定漏洞应尽快补上,身份证一全国联网,各城市信用记录也日益完善。相信目前各地房管中心的信息联网在这个基础上研发联网指日可待。

  作为补救措施,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银行业人士称,假保证书一经查出将被记录到银行的信用记录中,此后该贷款人再贷款买房、买车或者办理信用卡将遇到困难。很赞同这种作法。

    背景资料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应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