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7年(1634)是相对平静的一年,政治上没有出现什么大的纠纷,除了在秋季后金军第二次入塞,在宣府、大同一带进行了一番骚扰之外,军事上也没有什么重大的失败。在这相对平稳的一年里,崇祯帝一直在努力地抓理财、抓军事、抓吏治,要把自己的政权建设得更加巩固起来。他一直遵奉着乱世须用重典的信条,喜欢用不测君威震慑群臣,以激励臣子们用心办事。因而在并没有出现什么大乱子的这一年里,仍然有大批官员由于在各种政务和军事活动中的失误而遭到治裁。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尚书和都察院的左都御史几乎都受到了严厉处分,分别被停职、罢官、削籍或是逮系问罪。
这年的四月,第一个被削籍为民的高级大臣是户部尚书毕自严。事情的起因在上一年春天。当时有个华亭(今上海淞江县)知县郑友玄通过考选升任为御史,已经被任命。但关心细务的崇祯帝在仔细研究过有关材料后发现,这个郑友玄在原先任青浦知县的时候曾经拖欠过金花银2900两。金花银是明朝后期在正税之外附加的一项钱粮,直接提解到内库作为皇帝的私人收入。崇祯帝对于这项私人财产一向看管得很严,多次谕令户部按期按量收缴,对于历年的拖欠绝不宽缓。郑友玄身为地方官,拖欠钱粮本来不能参加考选,何况拖欠的又是皇帝自己的收入,尤为可恶。因此崇祯帝严旨要户部回奏,郑友玄钱粮未完,户部为什么虚报知会吏部,让他得预考选?户部尚书毕自严连忙上疏解释,说郑友玄在此前已经用个人的钱财交库,完纳了十分之七。崇祯帝再命管库的太监核实,回说根本没有郑友玄交纳逋赋的记载。这里面到底是户部书吏作了手脚还是内库太监作了手脚,毕自严无法弄清,只能找些借口为自己辩解,并且发誓诅咒,表明自己在这件事上绝对清白。崇祯帝大为恼火,立即罢了毕自严的官,并且把他抓进监狱。
毕自严从崇祯元年(1628)开始任户部尚书,在六部尚书中资格最老,而且年逾70,多年主持帝国混乱脆弱的财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却为了一件说不清楚的小事罢官入狱,许多官员都有些为他不平。御史李若谠、给事中吴甘来等人上疏为他求情,希望至少先让他在家中待罪,听候处理,免得因年老多病,一旦死在狱里,“致皇上不能全其恩”。但崇祯帝要严办毕自严,却是有意要给户部和地方官员一点颜色看看。
几年来,国家的财政一直处于破产的边缘。造成这种严重局面的原因,一是因为军费开支太大,二是由于各地灾民流离失所,许多地区正额和加派的赋税严重脱欠,根本收不上来。在崇祯帝看来,有额无税,全是各级官吏特别是地方官的贪污与无能造成的,因而多次严申要彻底核查“逋赋”(拖欠税收)。他自己也天天抱着账本、拿着算盘,像个账房先生一样地给各部门各地区的官员算细账。只是他这个账房先生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一旦算出毛病就会凶相毕露。有关部门根据皇帝的意旨议定:各省巡抚、巡按要负责对所属府、州、县的税收情况严格审核,知府完不成应缴钱粮的不能提升司官、道员,推官、知县完不成应缴钱粮的不能参加考选升迁,而且都要根据情况降级罚俸。几番清核之后,有些逋赋严重的地区,地方官被罚俸累计几十年,降级达80多级,就是作上几辈子官,每年都连升3级,也抵不上所罚之俸,所降之级。
严格催科的结果却是使户部的办事人员得意起来,地方官员到京奏销钱粮,都先备厚礼贿赂户部书吏,只要贿金够了,书吏们自有办法在账面上把该地的税收结清。如果不送礼,就是已经结清的地方也可能变成没有完成税收计划。因此京中有一句传言,叫做“未去朝天子,先来谒书手”。这种情况会给财政收入造成什么结果,可想而知。崇祯帝对户部作弊的情况也多少有所了解,因而对理财无方,贪污有道的户部官吏更加痛恨。毕自严主管户部多年,既没有想出解决财政危机的办法,又不能严格管辖手下的司官书吏,令人切齿,实在应该得到严惩。但仔细想起来,毕自严多年苦撑残局,竟然找不到什么大的罪行。因此在耍了一通威风之后,崇祯帝竟然难得地开恩释放了毕自严,让他出狱在家听候发落。这个案件用了一年功夫也没有查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直到这个时候才匆匆了结,毕自严还比较走运,只是被削籍为民,回家当老百姓去了。
在毕自严之前和以后,被崇祯帝处分的大臣,自内阁大学士至尚书、侍郎、都御史,总共有数百人之多。崇祯帝轻于用人,也轻于治人,在他17年的统治中,先后任用过整整50位内阁大学士,人称“崇祯五十相”,这不论在明代还是历朝历代,都创下了最高纪录。六部、都察院的首长更换也同样频繁,在整个崇祯时期,共任用过吏部尚书13人,户部尚书8人,礼部尚书11人,兵部尚书17人,刑部尚书16人,工部尚书13人,都察院左都御史13人,七卿的平均在任时间只有一年零两个半月。在崇祯的17个年头中,朝廷中最重要的大臣像走马灯似地你来我往,交替更换。崇祯帝好像是想在这频繁的更换中最终物色到自己中意的贤臣,但最后还是都不满意。
更换朝臣常常伴随着严厉的外罚,罢官、削籍、坐牢、流放、杀头,几乎成了崇祯时期各级官员们的必然归宿,多年做官而不受处分的反倒成了不正常的现象,被人当作捣鬼有术的怪物。但惩办主义并没有真的让官僚们振作起来,却使得相互推诿,逃避责任,作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风气大为盛行。兵部协理戎政尚书陆完学主管京城卫戍部队的训练,凡事只知唯唯诺诺,居然作满了一任平安司马。在离京的时候他的继任张四知为他饯行,他特地把做官的四字真经传给了继任者,就是“行无所事”。张四知果然照着办了,来了公文就批“照行”,绝不多置一言,后来竟然还入阁当了辅臣。这位张四知又把“行无所事”的四字真经到处宣传,说依照而行,甚为得力。
在惩治失误官员的同时,崇祯帝更下了狠心惩治贪污。正如前面讲到的,明代官僚的贪污腐败是结构性、制度化的,为官必贪。而且不但官员贪污受贿,凡属宦官、师爷乃至门房、皂吏,只要职位同国家权力连上点边的,没有一个不贪污不受贿。兵部尚书傅宗龙因得罪皇帝被下狱,刑部国家监狱要收入门费,而且每一道门都要收费,傅宗龙走到“天下太平”门前,身上的钱已经告磬,狱卒却死活不让他进去。这位大司马只好先席地坐在监狱的院子里,派家人再回去取银钱,最后才算奉旨入监。甚至御史们到会极门投送奏本,守门太监也要按例收取三钱银子的手续费,没有钱就拒绝接收。天子门前尚且如此,风气可知。
崇祯帝一向对于官员的贪污贿赂深恶痛绝,但好像一直也没有弄明白造成这种无官不贪局面的内在原因,总是想利用手中至高无尚的权力和强硬的手腕来扭转这种贪污成风的局势。从技术的角度讲,要压下贪污之风至少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俸禄制度上保证官吏的基本收入符合当时社会公认的官吏生活标准;二是建立严格有效的监督和处罚机制。前面一条由于饷匮粮乏也由于崇祯帝生性吝啬,他连想也没有想过;因而只能从后一方面努力。
明朝本有一套监察系统,就是都察院及其所辖的100多位御史。但同整个政治系统一样,监察系统也是头重脚轻,效率低下。全部御史名义上都是京官,以中央特派员身分监视地方的巡按御史在一般情况下每个行省只有一人。贪污的渊薮和第一起点却正是在地方上,以一个人的精力监督全省几十个府县的数百名官员,实际上只能以空对空。而且全部监察系统的作业方式都是陈旧的个人负责制,由每个御史根据自己的好恶“风闻奏事”,都察院和御史们本身没有治裁处理的权利,甚至也没有组织调查的权利。在缺乏机制性制约的情况下,即使都察院的全体人员都奋发努力,疾恶如仇,也只能检举少数几起撞到枪口上的恶性案件,对于官场上弥漫的贪贿之风还是莫之奈何。何况普通御史只是七品职衔,俸薪之低几乎为全体官员之最,御史也要生活,也要排场,因而也得受贿。事实上明末御史贪贿大案发生过多起,天启时崔呈秀巡按淮扬,贪赃受贿达数十万两,被都察院自己检举出来,劾疏中说淮扬士民“无不谓自来巡方御史,未尝有如呈秀之贪污者”。这是说过去的巡按贪污程度都没有崔呈秀那样严重,并不是过去的巡按不贪污。崇祯时期也发生过淮扬巡按御史史×(上範下土)贪污案,他在淮扬任上一度代理巡盐御史职务,主管盐税,仅几个月功夫就贪污盐税21万两。由贪官监督贪官,其效果可想而知。
崇祯帝也知道都察院的监督系统不灵,而且对于朝臣因情面关系通同作弊也一直是疑心重重,所以在他的反贪斗争中更为依重由自己掌握的东厂和锦衣卫特务系统。东厂和锦衣卫是一套集侦察、拘捕、刑讯、判决大权于一身的皇家秘密警察组织,密探遍于天下,常常深入到官僚家中假充奴仆卧底,探听各种政治、军事、经济情报和关于官员士绅们私生活方面的一些消息。崇祯帝对了解官民的隐私有一种特别的兴趣,因而从来都对这套特务系统非常重视,也很信任。在他的统治时期,厂卫特务组织虽然没有魏忠贤时代那张狂无忌,侦察办案的效率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常让朝臣有谈虎变色之感。“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