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稳民生,促发展


新政出台一个多月,各大城市新房成交量纷纷下挫,除部分供应量大的二线城市外,一线城市表现最为明显。但目前大部分城市房价平稳,如果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目的来看,似乎新政已达到其效果。以深圳为例,新政前新房每周成交近千套,新政后首周成交量降至400多套,下降近60%。近一个月来,每日新房成交量已经降至30套左右,而成交均价却相对平稳,依旧维持在2万元/㎡左右,已基本停止上涨趋势。但从市场期望来看,往往希望的是价格的下跌,高企的房地产价格已经引起了众多民生、经济方面的不稳定因素。可以说本次新政调控已经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远未及其影响力造成的效果。如果从调控周期、房地产发展规律来看,下一步成交量如果持续低迷,房价势必下调。

09年全国新房和二手房的成交额突破6万亿元,相当于同期GDP的五分之一,而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接近19%,达到3.6万亿元。国家有关部门前段时间公开表明,汽车、房地产作为我国整个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一点也不能动摇。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但是09年房地产市场疯狂的程度前所未有,房价峰值、上升幅度远远超过2007年,房价上涨带来了社会对房地产地产泡沫的担忧,调控政策应运而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家政策的矛头直指部分房价过快上涨,而非打压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初衷在于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只要价格上涨回归平稳,政策就达到预期效果。此轮调控力度空前,对投机行为做了针对性较强的措施,地产泡沫将被挤压,坚挺的房价将会在出现下调,回归理性。

    但从深层次来看,保障房地产市场的稳健可持续发展并不在于阶段性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这样容易产生政策过后报复性上涨的后遗症。所以此次政策无论是 “国十条”还是“深十三条”都提到关系到房地产行业长久健康发展的“保障性住房”一项。如果保障房政策得到落实,住房供应总量结构将发生的变化,而且也能较好地处理因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的“富人区”与“贫民窟”的问题、房价快速上涨问题和调整过后“报复性”上涨的问题。

所以可预期的是,从长远角度出发,中国的房价势必呈上升趋势。国家住建部负责人也曾坦言:“未来20年国内房价上涨压力很大”。因为随着城市化率的逐步提高,以及未来国家对城镇化发展的战略支持,经济发达城市、宜居城市的房价势必会迎来较大的房价上涨压力。而此次新政的出台,其产生的后续影响远非今天量跌价稳的表面现象所能体现的。短期内可调整房价结构,缓和民生矛盾,长期是调整房地产结构,优化行业发展,促保障性住房早日实现,可谓是睿智而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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