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国务院颁布于2009年7月1日施行的《彩票管理条例》第18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
第40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
第41条:彩票代销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
《彩票管理条例》(下称管理条例)禁止彩票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和代销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但如果发生了彩票销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该彩票又中了奖的情形,未成年人购买彩票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理探讨】
对于此问题的分析判断,首先应从《管理条例》的性质开始。
《管理条例》第1条;为了加强彩票管理,规范彩票市场发展,维护彩票市场秩序,保护彩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5条: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彩票,维护彩票市场秩序。
上述条款表明:管理条例是一部规范管理彩票市场的行政法规,其制定原意重在秩序管理。
《管理条例》第2条;本条例所称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彩票不返还本金、不计付利息。彩民购买彩票的行为,与彩票发行、销售机构形成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不是行政管理关系。因而,在涉及彩票合同的效力问题上,判断的法律依据应当是民法规范,主要为《合同法》。《管理条例》不是判断彩票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
其次,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其中又包括十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十八周岁以下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依法不能订立彩票合同,如果发生了彩票的销售者将彩票出售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该未成年人购买的彩票中了奖的情形,那么,由于该未成年人没有法定的缔约能力和处分能力,其购买彩票所形成的彩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便中了奖,该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不能获得彩票奖金。
《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单独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以及纯获利益的合同。那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能订立彩票合同?
这里还必需从彩票合同的性质谈起。民事合同中有一种合同为射幸合同,射幸即侥幸,就是碰运气的含义。射幸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是否履行义务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出现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在订约时带有不确定性,交易标的物在合同缔结时尚不实际存在,所存在的只是获得该标的物的偶然性。
彩票合同系典型的射幸合同,其成立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彩票合同的奖金标的在合同成立时尚不存在,但合同自成立时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一旦彩票的号码被确定为中奖号码,合同的偶然性转变为必然性,彩票的发行机构(彩票合同相对人)便应当兑现彩票奖金。
对于彩民而言,由于其已经履行了支付彩票款的合同义务,购买的彩票一旦中奖,便依法可以获得该笔奖金,而无需再负担其他的合同义务,这样的合同效果使得彩民完全享受纯获利益的结果。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虽然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由于彩票合同在立约目的和偶然转变为必然的结果上系纯获利益的合同,因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订立彩票合同。
第三,《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管理条例》规定了彩票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和代销者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从这个角度而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彩票合同的效力怎样?这里面又涉及对民事行为效力禁止性规定的正确认识问题。
《管理条例》虽然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但如果出现了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出售彩票的情形,条例只规定了对发行、销售机构的行政处罚,并没有规定该情形产生民事行为无效的后果。
同时,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出售彩票并不会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后果。
《管理条例》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彩票市场秩序的管理需要而设置,并不是针对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出售彩票的行为本身而设置。
因此,《管理条例》的禁止性规定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购买彩票的民事行为无效的规定,该规定不能作为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所订立彩票合同法律效力的依据。
(完成于2010年5月18日)
杨 洋 专业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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