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这一被业界称为“民资新36条”的新政,堪称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至少释放出这样四大利好信息:
其一,我国资本市场走向成熟和完善。在市场经济条件时代,民间资本缺位的资本市场显然不是一个完整和健康的资本市场。由于历史和制度等方面的因素,国有资本一直独当一面唱,尽管民间资本规模日益扩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越来越显著,因为始终未有合法的“名分”,其发展空间受到很大的压制。新36条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表明国有资本唱独角戏的时代结束,民间资本从此将与国有资本同台唱戏,相得益彰,共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繁荣。
其二,资本市场迈向规范化发展的轨道。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资本客观上早就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渗透,只因其合法性的存疑以及地位、角色界定上的模糊性,长期处于边缘化甚至“地下”运作状态,国家很难对其进行有效掌控,不可避免地给资本市场秩序构成冲击,极易造成一些负面效应。“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新36条正式明确民间资本的市场主体资格,无疑有利于规范运作、趋利避害,确保整个资本市场有序、稳健发展。
其三,民营企业迎来极好的发展机遇。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民营企业获得了长足进展,民营资本实力也大大增强,但由于受政策、法律等层面的限制,庞大的民间资本因投资范围受到严重局限而大量闲置,民企做大做强受到制度性束缚,陷于“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尴尬。新36条明确要求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这一利好政策的出台,必然会使广大民企如鱼得水,如虎添翼,在服务宏观经济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发展壮大自己。
其四,给新一轮经济振兴注入活力。从新36条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涉足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不能看出,这次对民间资本的“解禁”,从很大程度上来说,其实是刺激经济振兴的一大重要接力措施。鼓励民间资本的发展,就是为了盘活民间资本金,给经济发展营造新的增长点。随着民间资本的大举进入,不但使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发展将获得更为充裕的资金,而且可以极大地促进资本市场的竞争,刺激国有资本讲求投资取向和投资效率,从而增强资本市场的活力,助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