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互联网多年了,其实一直苦恼于海量信息量,每天眼睛胀痛,可感觉毫无收获,生活工作中需要信息量时候,大脑还是没得提取。偶然看到杰克·特劳特写得一本书关于互联网的海量信息,让我受益匪浅。在技术手段泛滥的情况下,具备比较优势的不再是拥有大量信息的人,而是掌握有序知识的人;不再是能处理巨量信息的人,而是知晓信息价值的人。
有一篇采访广告公司的新闻报道引起了我的注意,报道极富洞察力并展现了当今营销界的状况。斯米诺尝试借助口碑传播推广其新式冰茶啤酒饮料,报道就此向广告公司提了一些正中要害的问题。以下是报道的问题、广告公司的答复以及我自己对这些回复的观点。
问:为什么这个活动仅在网上推广?
答:我们的客户没有足够的资源投入。
我的观点:施格兰公司是一家资金充裕的企业。假如冰茶加斯米诺是一个绝好的概念,为什么不投入足够的资源并正式地推广?我与前合伙人艾·里斯合著一本名为《22条商规》的书,其中第22条称为“资源法则”:缺乏充足的资源,即使最美妙的概念也无法取得成功。它似乎违反了这条商规。
问:当我第一次看到视频时,我并不知道它是斯米诺冰茶啤酒的广告。为什么在广告中很少出现品牌和产品本身?
答:我们不可以按照传统的广告规则行事,因为当人们看到产品的次数多了,他们会觉得反感。
我的观点:这可是个大问题。推广一个极少看得到且易被忽视的新产品是无法完成任务的。
问:因此,不让品牌露脸就是为了让人们觉得这不是个广告?
答:这只是为了让它感觉不像是一个广告。观众会认为它有趣。
我的观点:你是在娱乐大众、自娱自乐还是在销售产品?没有购买产品的理由,你不会争取到多少顾客来购买的,那些好奇涉猎者除外。
问:客户对没有出现斯米诺品牌怎样看?
答:他们支持。他们明白广告已不是针对某个人诉求,而是如何使顾客参与其中。它必须具备更多的娱乐性。品牌再也不代表广告主了,它们只是能吸引顾客参与的东西。
我的观点:这几乎正好回答了我先前的问题。这个广告公司认为自己在娱乐行业,而非销售行业。好莱坞已来到了麦迪逊大街。若是如此,我会引用爱德华·默罗的经典名句:“晚安,祝你好运。”
不管是看新闻,还是看事儿,都要抱着一问一答的心态去看,最后给出自己的观点。小事宏观,大事微观,成事纵横观,败事主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