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待岗的问题探析
待岗是指劳动者在单位无岗位,但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等待单位安排岗位,在待岗期间由用人单位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并且劳动者也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实务中,有的职工待岗后又在单位竞争上岗;有的职工待岗后,找到新的工作单位,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关于待岗职工找到新单位,应该及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容易产生某些纠纷,产生赔偿问题。因此应该待岗职工重新就业的,应该慎重处理与原单位的关系。
职工待岗,有的是签订待岗协议,有的是用人单位单方安排职工待岗。如果职工与单位达成待岗协议,产生法律效力,可以认为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或者是合意订立的一份新劳动合同。如果是单位安排职工待岗,通常采用单方通知的方式,也有的以单位内部规章规定了职工待岗的规定,因为职工待岗涉及工资问题,且待岗职工一般只能获得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单位通知职工待岗,很多时候容易引起劳动纠纷。
我国法律法规关于企业职工待岗无具体规定,企业制定内部规章,决定职工待岗的情形大都企业决定,无统一标准,对此,特撰此文探讨有关待岗的问题。
法律规定:
1994年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待岗不同于企业安排职工放假。
根据《企业职工年休假条例》,单位可以根据生产情况,决定对职工安排年休假。同时规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也就是,职工年休假是带薪的,并且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相同。
2.待岗不同于调岗。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调岗有具体规定,用人单位调岗调薪的详细介绍请参看博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65915d3a0100hlke.html。
3.待岗期间的社会保险仍需缴纳,并应按照社会保险缴纳办法的相关规定缴纳。
4.待岗期间,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应否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律师答疑: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不包括待岗期间的员工,因此待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或者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待岗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