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没有错,错在“卖地财政”
许婉婷
最近中央媒体接连炮轰高房价,其中有几篇文章是涉及 “土地财政”,说“土地财政”推高了房价,矛头直指地方政府。那么地方政府依靠土地增加财政收入有错吗?没错,错的是政府依靠卖地来生财。
实际上,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也都依靠“土地财政”,但国外主要通过对存量土地征收物业税、房产税等方式创造财政收入,但他们的“土地财政”并没有推高房价,而是在保证了政府相对稳定的财政收入的同时促使了政府进行平抑地价。但在我国,“土地财政”并非如此,它成为了推高房价的“罪魁祸首”之一,究其原因,在于土地出让这块“肥肉”上。
今年两会上有代表委员透露,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约达14239亿元,一些城市年土地出让收益占到了财政收入的五六成之多。土地出让收益之高,足见地方财政对土地的依赖。在我国,土地都是采取买断使用权的方式,一块土地卖下来,一般都有几千万甚至几亿的收入,这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收效之快、收益之高,对地方GDP的贡献之大,恐怕也不是其他实体投资项目可以相比较的。而我国政府绩效考核中对地方GDP的要求也使得地方政府乐于采取卖地这种快捷而有效的方式。
实际上,地方政府将50-70年的土地收益一次性收取,是预支了未来若干年的土地收益总和。每届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就不断的卖地,不断的透支未来的收益,再加上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如此循环,势必不利于地方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政府乐此不疲的卖地,乐此不疲的让地王不断刷新,最终受害的却是老百姓。开发商高价拿地后直接就把土地成本转移到房价,而住房可供选择范围的狭窄又迫使老百姓不得不省吃俭用,硬着头皮顶着高额贷款高价买房。供房的压力又进一步抑制了内需,内需乏力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由此看来,地方政府的“卖地财政”确实影响颇大。
那么,如何抑制地方政府的“卖地财政”,让政府不再单一的依靠卖地生财,而是合理的利用土地生财呢?笔者认为,首先是要改变政府一次性获取土地出让金的现状,减少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方法之一是可以与银行合作建立一个土地出让金储备库,每次土地出让金都存入银行,政府只能定期从这个储备库里提取一定比例的钱,而剩余的钱则依靠利息生钱,这样既保证了每任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可持续使用,可使得土地出让金能够依靠利息增值,不断地为政府的财政收入提供稳定有力的保障。其次,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在我国,房地产税收中从开发、销售到转让环节均有征税,而唯独在保有环节未有税种推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房地产的投机和投资行为。只有完善我国保有环节的税收,制定可执行性、差异化的保有税种,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机、投资行为,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地方政府稳定的财政收入,促使其不再单纯的依靠卖地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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