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与情妇 1-1 陈希同和他的“五朵金花”(5)


 

           贪官与情妇

                     王先金 主编

 

           1-1 陈希同和他的“五朵金花”(5)

 

八、北京的案件对中央震动很大

          北京市自己也开始自我检讨

      不过,话说回来,陈希同的严重问题和王宝森的丑行极大地刺伤了京都百姓的善良之心,损害了市委、市政府的形象。

      尉健行一到任,就明确表示:市委、市政府要坚持贯彻中央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要坚决、积极地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查清陈希同的问题和王宝森的违法犯罪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查清,依照党纪国法严肃处理。这样,才有可能把坏事变成好事。

      他几次动情地说:“北京发生了这么大的案件,受了这么大的损失,如果我们不抓住机会总结教训,那我们就无法对党、对人民交待。”

      上樑不正下樑歪。陈希同、王宝森的问题出在高层,汲取教训首先在高层进行,防疫针应先从市委、市政府打起。

      在一次会议上,李其炎市长中肯地说:过去群众常讲,你们上面得病,要我们下面吃药。“现在,我们自己得了病,要自己吃药。王宝森事件出来后,市委、市政府部分工作人员接到不少亲朋好友关心询问的电话。这说明,领导干部出了问题,不仅对党和人民产生巨大的影响,就是对身边的工作人员也带来压力。市委、市政府领导要先正自已,带头吃药,做好榜样。”

      有人说:“毛泽东杀了刘青山、张子善,管了整整二十年”,党中央坚决查处陈希同严重问题和王宝森经济犯罪案,对全国,尤其对北京市党委,乃至各党员、干部的积极影响仅是良好的开始,其深远影响需日后才见。

      可以说,陈希同事件也震惊了中国的最高决策层,反腐败斗争再次引起严重的关切。

      一九九七年,中国最高检察院成立了特别案件侦查处,此处的职责为专事对中央机关司局级以上和地方副省级以上的大案、要案进行侦察,故而被戏称为“高官侦查处”。

      据知情人士介绍,此举的建立也是为了当时正好要召开的“十五大”做准备,防止坏人混入“十五大”。

      最近,中纪委有关人士也指出,当前一些单位出现“两搞能人”现象,即“搞经济有一套,搞腐败也有一套”。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生产效率大大提高、成本相对下降的情况下,仍然存在大面积的亏损企业,可见很多地方内部管理是混乱的,贪污浪费是严重的。

      继任的北京市委书记尉健行讲,陈希同和北京市的一些干部的堕落真是触目惊心!他们比当年的刘青山、张子善要坏一百倍!这些人吃喝嫖贪样样俱全,从里到外都烂透了,这样高级的党政干部腐化堕落到这个地步,非常值得我们深思和警惕。

      反腐败到了积重难返的时候才采取行动,就不容易查到底了。看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已经行动迟了。

 

九、陈希同事件早就出现契机

          但是他的问题却一再瞒天过海

      据说,陈希同在向中纪委交代时,说:“我在经济上没有参与犯罪,但我政治上应负有责任,我在生活作风上也失于检点。”但据有关方面已经掌握的情况,陈的说法只有一半是真话,即,陈希同经王宝森的引见介绍,曾经和一位年轻女人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

      但陈希同的话另一半是假的?是的。他本人不但对王宝森等人的贪污贿赂行为知情,而且也有收受巨额贿赂的重大嫌疑。据此间人士透露,陈曾经多次授意:“财政收入要有点埋伏”,王宝森对此自是心领神会,编制假预算。

      再说,现已查明,陈的家人曾借助陈的势力,非法获得了相当丰厚的收入。至于生活方面,据悉,早在一九八四年,陈就结识了比自己小近三十岁的女人何平,从一九八九年至事发,两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长达六年之久。

      他并利用职权,安排何平到某大饭店任中方副总经理。陈健被捕后,何平及女儿即去了香港,王自杀后,陈希同之子陈小同曾去香港,转达陈的口信,让何“千万不要回来。”据称何现已被捉拿归案。

      尉健行在北京市干部大会上,多次谈到陈希同的错误和王宝森的罪行,他强调:第一,王宝森人的罪行是骇人听闻、触目惊心的,是开国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案件中最为严重的,此案对北京市财政以及其他方面造成的恶果正在逐步显露出来;

      第二,王宝森等人有些罪行尚待进一步揭露和查证,要采取各种措施尽量挽回,减少损失;

      第三,对那些共案触犯刑律的,不管是什么人,不管职位多高,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严惩。

  

十,北京市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

      许多事情很难一查到底?此间人士注意到,尉健行多次在王宝森之后加上“等人”两字,这绝非是官样文章的衍词,而是实有所指。

      尉健行曾当众责问,王宝森作案时间长达数年这久,数额多达数亿元人民币,难道都是他一个人所为,而没有第二个、第三个人“帮忙”、“帮凶”?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向中央举报?

      据透露,王宝森曾擅自命令市财政部门购买了一百套住房,陆续批给亲朋好友。尉健行曾就此事讲到,市政府、市委的某些人也有幸分得了“一杯羹”。

      这就是他们不举报的原因,这话真是点得再明白不过了。

      一九九六年春天,中央下文规定,凡领导机关无偿占有、借用基层单位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器材,一律限期交还,以后不得再次占用。

      但直至王宝森事件后(七月),这一规定在北京市委、市政府一些部门仍难以实行。

      这也就难怪尉健行又一次在干部大会上公开责问,市委十二名常委的秘书中,竟有十一部车,这是为什么?这些车又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至今不按中央规定退还给基层单位?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三日,《北京日报》报道:“北京清车取得明显成效,市级领导超规定的二十一辆和区委办局级领导的一百二十七辆车已全部换完。”

      尉健行在汽车的问题上态度坚决,他讲:“宁可得罪少数人,也不能得罪老百姓。”

      市纪委为此采取紧急行动,一位主要领导这样做动员:全国尚有七千万人口处在贫困线以下,国家还很穷,而我们有些当官的整天花天酒地,坐“奔驰”、“宝马”,实在天理不容。

      他郑重地告诫大家说:以后谁再坐超标车,就摘他的乌纱帽。

      逐辆车核对,紧紧张张一个月,市纪委又清出个别领导和秘书下属借车十二辆,其中有陈希同秘书王某的二辆,处以上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借车一百四十七辆。目前,这些车已经退还,其它换下的超标车也做了妥善处理,两次拍卖更是引起百姓和新闻界的关注。

      一九九五年八月六日,晨雨未停。

      北京图书馆前小广场停放着十辆超标车,拍卖在这里举行。

      首先拍卖的是石景山区委的一辆公爵王,在拍卖行上,主持人报出三十二万元人民币的底价后竞卖开始,经过十几轮竞价,车子被一老者以三十三点三万元买走。

      争夺最激烈的是财政局的皇冠三点零轿车。

      最后,这辆一九九三年出厂、底价为三十四万元的旧车,经过竞拍,以四十三点四万元成交,高出底价九点三万元。

      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在同一地方,第二批超标车拍卖成功,十八辆中的十四辆顺利成交。

      一九九五年下半年,市纪委又把眼睛盯住了公款吃喝玩乐风。这项工作沿着尉健行严格标准、严格考核、严格执纪的思路波浪式推进。

      八月一日,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十个联合检查组,出动一百五十多人次,对五十一家宾馆、饭店、歌舞厅、夜总会进行明查暗访。

      调查得到的信息是可喜的,一家饭店经理说:“以往有十几个内宾陪两个外宾吃喝玩乐的现象,现在没有了。”

      有人说:“过去我们每天能收到十几张支票,现在就只有一、两张。”

      但中间也有这样的“杂音”:“风头过后我们还会再来‘嘬。’”

      然而市纪委不给这样的人喘息功夫。

      八月十一日,公布了狠刹公款吃喝玩乐举报电话,呼唤公民的支持,十一月一日,全面突击,又开始新一轮检查。……

      北京市的民心越来越稳,北京市的党风越来越正。

 

十一、江泽民曾经专门到达北京市

      江说陈希同这类事情不是说查就能开始查的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六日,江泽民花了三天的时间,视察了北京市的农村、工厂、学校、商场、居民小区和公安、民警、部队等。

      八月,江泽民来到北京市委看望大家。

      在北京市委,江泽民讲了“两个区别”、“两个充分肯定”和“三个鼓舞”。

       “两个区别”是:

      一是要把陈希同和王宝森同北京高层干部区别开来;

      二是要把他们的问题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主流、工作成绩区别开来。

       “两个充分肯定”是:

      中央对北京市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对北京市的广大干部还是充分信任的。

       “三个鼓舞”是:

      鼓舞干劲、鼓舞士气、鼓舞信心。

      据有关人士介绍,江泽民的讲话,有一些没有见诸报端,比如江泽民谈到,陈、王的问题过去也听到过一些反映,但没想到问题那么严重,再说,也不能一反映就查,不能听风就是雨,不能随便下决心。

      他讲,真正能动陈的,是王宝森的自杀事件。江泽民讲,他和李鹏、胡锦涛抱着治病救人的态度,同陈谈过多次话,但是他一直不讲。对陈希同,也要看到他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不能否定他的一切。(中华网编辑)

 

陈希同因贪污、玩忽职守罪被处有期徒刑1 6 年

陈希同的别墅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对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贪污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3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赃物没收上缴国库。

      陈希同因涉嫌贪污和玩忽职守,于1998年2月27日经检察机关决定逮捕。6月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上述两罪对陈希同提起公诉。因陈希同玩忽职守罪中涉及个人隐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1款的规定,于7月20日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陈希同委托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耀庭为其辩护。

      法庭经过对大量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证明核实,充分听取公诉人意见、辩护人意见以及陈希同本人的辩护和陈述后,合议庭进行了评议,认定:陈希同在担任北京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自1991年7月至1994年11月,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22件(其中金银制品8件,贵重手表6只,名贵水笔4支,照相机3架,摄像机1台),共计价值人民币55.5万余元,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公,而是由个人非法占有。陈希同为追求奢糜生活,还指使、纵容王宝森擅自动用财政资金,在北京市八大处公园和怀柔县违规建造了两座豪华别墅,供陈希同、王宝森个人享用。自1993年1月至1995年2月,陈希同经常到上述两座别墅吃住享乐。违规建造的别墅和购置设备共动用财政资金人民币3521万元,耗用服务管理费人民币242万元,吃喝挥霍公款人民币105万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陈希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违反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个人非法占有,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陈希同不正确履行和不履行职责,指使、纵容王宝森违反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审批程序,擅自动用财政资金,修建两处豪华别墅,并在此吃住享乐,大肆挥霍国家财产,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亦应依法惩处。为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各界群众及新闻记者150余人旁听了今天的公开宣判。陈希同的亲属也参加了旁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为一审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陈希同如不服判决,可于次日起10日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199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