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只是个传说?炒楼是谁的寂寞?
区分投资创富与阻碍民生,规范炒楼现象退出民生领域。
做个假设:
假设1,如果你有足够的钱,是不是可以无限量的收储粮食?那么你最多可以“被允许”买多少呢?
假设2,如果你有足够的钱,是不是可以无限量的收储黄金?收储这么多的黄金最后又会用来做什么呢?
如果很多人吃不上饭,而你囤积了大量的粮食,那么掐着别人脖子的时候,你可以漫天要价。问题在于这些挨饿的人是不是可以容忍。
并非每个人都有黄金,更何况是大量的黄金,如果你囤积了大量的黄金,那么无疑在物质上这是一种财富或者投资,如果不出于非分,看你的人只会把你当做有钱人而不是坏人。
自由市场在于允许甚至是鼓励有钱人成为坏人,允许将对财富的投资转移到对别人生存的把控,进而将别人生存的延续、生命的繁衍转化为自身财富增值的源源不断的动力,这时候增加的不只是财富,而是权力,主宰的权力。对别人是一种威胁,人民政府终将终止这种衍生现象,而把市场疏导到合情理的方向,允许并鼓励公民创富,但会在制度上避免致富同时变坏。
假设3,如果社会上逐渐分化出一批人可以不断的囤积房子,而另一批人只能够租房,然后再出来几个人说老百姓应该转变观念,有房子可租也是有房子可住,不一定要拥有。请问,如果把生存的基本需求变成稀缺资源,难道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能够制造不稳定因素的吗?
几个误区:
误区1,有人说:房子只要买得起就不贵。【前几年一个地产老板出身的人大代表说的,当时大米还是一块五一斤,这几年人民币升值了,大米却贵了,大面积的良田被城市化,大米也逐渐稀缺了】
大米两块钱一斤和二十块钱一斤都得吃,但是负责任的政府不会无视这种变化,因为这个太敏感了,基本决定了自然人每天是不是存在。
而房子成了你这一生所有幸福的基础,归属感会萌发责任感,先家后国,所以“家国”这个词非常的科学。而无家可归的感觉又会带来什么呢?
买不买房子不是价格问题,而是我们对这个世界是充满希望还是绝望的问题。就像粮价不是价格问题,是是否想活着的问题。现在是我们做出选择的时候了,是充满希望,还是充满绝望,虽然活着,仅仅是活着,过着“蜗居”,做着“蚁族”。
误区2,有人说:有房子可租也是有房子可住,不一定要拥有。
人对自身命运有着天然的追求自由的愿望,摆脱束缚而不是被束缚。一次性的购置房产,而不是每天都要背负房租,这只是一种追求自由的愿望。不妨碍他人,相反,反对这种想法才妨碍了更多的人。负责任的政府会想办法为老百姓解决这个基本的而又不威胁他人的愿望。
至于通过房产实现财富的增值,那是超过了这个基础的部分。基本住房的增值,是通过社会进步实现的整体增值,而不应当是通过炒作成稀缺资源实现的价格上涨。商业用房地产的增值,是通过商业文明的进步体现出的价值提升,这个不关乎生存的基本保证,是个比较适合用来投资甚至是炒作的领域。
误区3,关于房地产行业的泡沫。
其实房地产业应该细分看待。开发商业用房地产与开发居住用房地产有着不同的性质。如前所述,商业用房地产可以作为炒作对象,也可以作为直接或者间接的投资理财途径。毕竟,居住用房是基础,关乎到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基本保障,而商业用房地产是部分人理财增值的部分,不威胁到别人的基本生存需要。这是吃得饱和吃得好的差别。
住房的刚性需求究竟有多少?
如果明确了每个人每个家庭的配额,那么因为人口总数是相对明确的,那么所需供给的基本住房总量就可以明确了。在基本住房方面,每个人都不可以超配,而现在的全流通支持并鼓励了金钱把住房变得越来越稀缺。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这样做是不恰当的。一定要严格区分哪些房地产产品涉及民生,用法律手段让炒楼现象退出民生领域。
用配额作为社会购买力上限便于统计和规划,而用资本量衡量购买力是不确定的,也看不到希望和尽头。
误区4,买房地产坐等房子涨价。
如果金钱可以合法的无限聚敛房地产,那么就会形成股票市场中“主力控盘”的效应。一旦如此,甚至会形成寡头的共振,一路单边上扬,大量的社会财富被吸进来,直到发生不可抗力时崩盘,每个人所做的不过是在赌谁是最后的傻瓜。有房子的普通人不过是这里的散户,表面上自己的房子在增值,实际上,你的基本住房是不能用来卖的,你的财富并没有实际的增加,而新的社会成员获得住房的成本相对于收入却越来越高。
如果不加以制止,任由房地产领域不断吸收社会财富,那么当这个社会上逐渐分化出三类人,一部分人拥有大量房产,只租不卖,一部分人拥有自己的基本住房,无多余房产可卖,另一部分人每天背负房租,无法再买被炒到天价的房价。如果社会分化出这样的阶级差别,那么我们国家一直努力的改革又是怎样的实现了个人的自由?如果那样,普通的老百姓将会沦为更加弱势的群体,一个不可以用来出卖的房子貌似增值了,却失去了更大的在这个社会上的话语权。无论你挣多少钱,如果你的钱相对于“基本住房”是贬值的,那么您的收入实际是在缩水。每个劳动者又是在为谁打工?所以,显然,国家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继续存在。
什么时候人民的收入相对于基本粮食需求、基本住房需求是在增值的,那么这样的收入变化才有意义,否则只是会越来越艰难。如果这样的行为是合法的,那么现在的法律没有有效的保护每个人的根本利益,存在漏洞,应当修改。
为什么要有最低生活保障?
就是国家不会无视弱势群体的基本诉求。而对于每个人来说,基本住房需求就向基本粮食需求一样正当。
还记得曾经的粮食关系、粮票吗?因为那个时候粮食紧张,只能配额。现在虽然粮食供给充足,可以用钱实现买卖,但是涉及到粮食安全的问题,国家从来就没有放松过。
炒作、急着占有因为要防止更高的成本获得,当这些价格上涨发生在最基本的民生领域,难道我们真的会过得幸福吗?
误区5,房地产价格会崩盘。
不会。
因为如果一旦房地产价格崩盘,对谁都没有好处。那么如果没有不可抗力,房子的价格就要一路涨上去了。问题是买不起房子怎么办?有“代表”【不知道是谁的代表】说你可以放弃购买,你可以选择这辈子都过着租房子的日子,老百姓应该转变观念,不要认为居住就一定要买下来。
只要这种话还说得出口,还有人信,房价就不会降下来。
这句话类似于封建社会地主对佃户说的,你可以租我的土地,如果你有钱那么就去买吧,你们应该转变观念,种地的为什么要拥有土地呢?我收你的租子,让你用我的土地,这有什么不合法呢?
不要忘了“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这才是最基础的需要!
问题是,无论个人如何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封建社会这种阶级的分化在社会上是事实存在的。你不去剥削别人就会被别人剥削。国家应当规范资本可以用来创富,而不可以用来制造社会不公,更不该为这种行为提供合法的外衣。如果只有“钱”在是否有住房这个问题上发挥了作用,那么国家的住建部门又发生了什么作用呢?
误区6,有些地区卖地收入超过当地GDP的60%,那岂不是只卖地就拉升GDP了?这样的经济增长催生并加剧了居住用房作为基本生存需要却变得越来越稀缺。于是,GDP上去了,生存却越发艰难了。大量的财富被吸到房地产领域,严重制约了其他方面的消费,生活变得越来越没有质量。而这样的GDP,我们真的需要吗?
误区7,关于CPI和PPI。被压抑的消费欲望为什么总是集中释放,房价不只是给普通的老百姓带来压力,还影响了经济运行中统计数据,并进而影响了政策。在过年的时候消费是不论价钱的,就像过年回家不问票价,只要有可能,就想这辈子总要有套房子,无论多少钱。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当人际关系逐渐冷静理智淡漠的时候,至少希望家庭还是温暖的,社会还是和谐的,而“我想有个家”的愿望难道是一种极为奢侈的要求吗?
误区8,房地产业的暴利催生了高房价。
如果对资本没有限制,如果有钱就可以随意买卖,那么囤积炒作房地产实现增值只是资本的属性,是资本的“野性”,而我们的国家需要控制这种“野性”,发挥资本的“人性”。这个,是国家可以控制的,是住建部门可以控制的,可操作的。
如果我们只是习惯了遇到问题的时候抓个替罪羊然后发泄一顿怒气,那么仍然是无济于事。房地产业虽然有种种问题,却是在合法外衣下运营的。我们的错误就在于,为什么规定了这种制约民生的行为是合法的。应该怎样健康的发展房地产业呢?
加个价卖出去,这就是房地产业的行为,在逐渐规范中,这块的利润应该被压了下来,否则相关政策就是无效的。任志强的钻石论,大家不要偏激了看,做任何一个行业都要有利润,住房难的根源不是房地产业的暴利,而是资本在追逐暴利的过程中自由的进入了民生领域。这个本来是可以被政府制止的,而现在地方政府却将卖地炒作房地产作为相当重要的创收,作为拉动GDP的工具,作为某些官员完成政绩的工具。任志强的钻石论不该成为大家攻击房地产商的理由,这恰恰是解决这个问题的“点睛之笔”。
而事实上,是谁推升了地价?
是谁靠卖地拉升GDP?
是谁不断的囤地?
是谁不断的囤积房产?
究竟建多少房子才够用?
究竟建多少房子才买得起?
难道有钱就可以无限量的买房子吗?
难道拥有了房子之后就可以忽悠别人转变观念别去购买房子吗?
关于住建部门的职能。
副部长郭允冲日前在政协分组讨论会上叫苦不迭,直陈住建部在调控房价方面几乎无招可用:“土地归国土部门,税收在税务部门,金融在银行部门”。言下之意,没有实权如何负实责?
好吧,那么我们来“求”住建部门做点儿事情:
1,在房产交易中加入买方条款,买方必须承诺,购置的房产没有超过配额,如有不实,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立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每个公民有一套居住用房的最低配额,并按照家庭实施配额上限的限制。
比如【具体内容欢迎大家讨论,但是首先要确立一个原则】,
a,当家庭成员为一人时,基本住房配额为最低一套,最高两套;
b,当家庭成员达到或超过两个时,按照该家庭每个成员的居民身份,每人可以且只可以拥有一套住房的配额。
c,家庭需要增加基本住房时,必须使用不同成员的身份证进行登记。
d,对几个身份证登记一个房产证的,共有房产成员除共有房产外至多可以再登记一个房产,且房产共有的成员所拥有的房产总数不得超过成员数。
3,考虑到国情,基本的居住用房还很紧张,不鼓励也不支持那些经济条件允许的公民超配居住用房。国家不赞同也不允许炒作基本住房现象。
4,住建部门统计并规划,究竟每年需要多少基本住房,究竟怎样的房地产行业是健康的推动了经济发展的。
5,限期已经超配基本住房的公民出售超配部分的房产。
比如自法规出台之日起,一周年的时候,还拥有超配基本住房的,对超配部分征收惩罚性资产税,比如房产市值的30%或者50%,到第二个周年还拥有超配基本住房的,直接没收充公,进入二级市场出售,所得进入国库。
6,请住建部门相信,“居者有其屋”的历史愿望将由他们为每个老百姓实现,保障公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光荣而伟大,且义不容辞。
按照居民身份证和家庭实施基本住房配额制度,不允许基本住房领域超配炒作的现象。
基本住房买方应该有配额限制。至于这个配额多少可以进一步商讨。
总结:
1,房价不是关键,是否“居者有其屋”才是症结。
2,细分房地产领域,哪些是可以被资本炒作的,哪些是民生保证而不适宜炒作的。
3,如果基本住房在合法的条件下变得难于获得,那么住建部门应当出台相应的法规改变这种状况。
4,廉租房、公租房不是根本的解决途径,只是过渡态,每个公民都有拥有属于自己所有的基本住房的权利。国家立法保障这种权利的合法与正当。
民生不只是个传说,炒楼是资本的寂寞。国家应当规范资本的行为,首先保证基本的民生要求,然后才谈得上资本的增值。
我们希望终结“蚁族”过着“蜗居”的生活,也许配额制的建议还不够成熟,但是必须规范炒作行为退出民生领域。钱可以是创造财富的工具,不可以是分化阶级的工具。
想起了一个词汇,自由人,也许,有的时候需要冷静的想一想,社会的 发展,怎样支持并鼓励了人成为自由的人。相信国家,她会不断给我们爱她的理由。
声明:因为兄弟只是作为普通的老百姓表达一下心声,且所学也不是这个领域,在涉及到相关法律用语、经济用词时不一定确切。但是相信您应该已经知晓了兄弟要表达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