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应该对市场保持清高姿态
2010年12月,对于平淡的中国资本市场来说,有那么一点点别样的风味,因为它正好是这个市场建立20周年的一个纪念日子。选择这样的日子,是以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在1990年12月先后开业为标志的,确实,交易所的出现,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跨出了重要一步,如果联系到20年前那个令人难忘的社会环境,这种意义就更为深厚。但是,对于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来说,仅有交易所是不够的,因此,两年后,也就是1992年中国建立证监会,对于市场的发展其实是一件更有意义的事。
按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设立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我国的证监会并不是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同步出现的,而是在1992年深圳因发行股票认购抽签表而发生“8·10”事件后,中央政府意识到必须对市场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后才建立的。证监会建立18年来,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做了很多具有基础性和开拓性的工作,已经把市场建设成为足以与全球主要经济体的证券市场相媲美的一个重要市场。
但是,证监会应该如何管理市场,至今却未有清晰定位。在证监会建立的时候,国务院曾经同时建立了证券委,并且由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兼任主任。证券委的主要职能是规划市场的发展,在当时股票发行实行额度分配的情况下,证券委还有确定新股发行规模的功能,而证监会则主要担任监管市场的职责。以后,随着市场发生的变化,证券委的功能逐渐淡化,最终撤销,它的部分任务也归并到了证监会。这使证监会的权限得到了扩大,在监管市场的同时,还同时肩负推动市场发展的职责,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新兴市场来说,很多时候证监会在这方面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
但是,这种体制在赋予证监会更大权力的同时,也使证监会的功能产生了一些令人不安的畸变。严格地说,市场发展与市场监管的目标在某些方面会出现冲突,在我国这样一个“政策市”特征十分明显的市场,这种冲突的表现便是其中一个方面的职能常常因一时政策的需要而让位于另一个职能。比如,前不久证监会的官员到西部一些省份,与当地领导见面,表示证监会要大力支持该省份证券市场的发展。这当然符合中央政府长期以来坚持的发展西部的大政方针,但是与证监会的监管功能却是不相符合的。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实践已经证明,一些对市场造成巨大伤害的造假公司的背后,都有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的影子,那么,当证监会与地方政府达成利益一致的时候,它又如何对造假公司背后的各种不正常现象加以监管?
我们还看到,证监会的官员经常应邀参加一些由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主办的理论研讨会,并在会上积极发言。这种在非正式渠道的即兴发言,由于证监会官员身份的特殊性,常常会在市场上被一些利益机构放大,从而造成市场的波动。更重要的是,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都应该是证监会的监管对象,但是,当证监会官员与这些被监管对象的高管坐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私人友谊也就建立了起来,当这些机构出现违规情况时,证监会的监管又如何能够保证不徇私情呢?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在多起轰动市场的大案中,证监会对一些嫌疑机构常常是“轻轻放下”的态度了。
近年来,证监会正在积极推动市场化进程,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一个真正实现市场化的资本市场,其实是用不着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来对其作出发展规划的,政府惟一要做的,便是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在推进市场化建设的过程中,证监会有必要设计好自己的定位,在市场上保持一种清高的姿态,不与各种面目混杂的利益主体搅和在一起。证监会保持了足够的威信,才能够在市场上建立起权威的监管地位,中国资本市场也才有可能在市场化的轨道上前行,各种违法违纪侵犯投资者利益的现象才能真正受到严厉的惩处,市场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公平公正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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