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神秘死亡一月
警方结论;排除自杀、他杀——意外死亡
家长不服,将向市公安局复议
本报讯(记者罗小光)昨天,巴南区东泉镇神秘死亡的13岁男孩(见本报11月7日10版“身穿裙子脚捆秤砣13岁男孩被挂屋梁上”)父亲匡纪绿,向记者出示了巴南区警方对儿子匡志均的死亡鉴定结论;“排除他杀、自杀,属于意外死亡。”匡纪绿说,他对此结论不服,将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并要把儿子所在的东泉学校告上法庭。
警方难以解释13岁男孩死亡之因
昨天,匡纪绿向记者出示了巴南区警方12月5日给他的两份通知书。第一份是《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上面写着;“控告人匡纪绿于2009年11月5日提出的匡志均死亡案,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此决定,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局申请复议”。
第二份是“证明”。上面写着“经市、区刑侦部门调查,匡志均死亡事件排除他杀、自杀,属于意外死亡”。
匡纪绿告诉记者,拿着警方给他的两份东西,他感到非常不理解,也不服警方的鉴定结论。当时,他就质问警方,啥子叫意外死亡?既然不是他杀和自杀,我儿子究竟遇到了啥子意外?这种意外是啷个出现的,为啥降临到我儿子身上?有没有外力强加的东西?
匡纪绿说,他这样问警方后,警方不再说话。匡纪绿又第二次要警方解释“意外死亡”四个字。警方想了一会儿后说,比如玩游戏引起的死亡。匡纪绿说,玩啥子游戏?我儿子和哪个玩游戏?如果是玩游戏死的,那儿子死时,双手、双腿捆得非常专业的结又从哪里来?儿子双手被捆后,不可能把自己挂到屋梁上去,更不可能再穿上大红裙子和游泳衣。平时家里从来不开的后门,儿子死后为何打开了?
警方没有回答匡纪绿的这些疑问。匡纪绿说,后来,巴南区刑侦支队的负责人告诉他,确实,我们也无法解释发生在你儿子身上的这些现象。
如果不服区局的鉴定结论,你可以到市局申请复议。警方安慰匡纪绿。
今天,我就要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匡纪绿告诉记者。
5日,匡纪绿向巴南区警方索要儿子的尸检报告。警方以报告要存档为由,拒绝。
我要把东泉学校告上法庭
“不是老婆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人进了农村老屋,催他赶紧回家看儿子,儿子的尸体腐烂了,都没有人知道。”昨天,匡纪绿哭着说。
11月5日,警方在现场判断,13岁的匡志均死于11月3-4日(星期三或者星期四)。而11月4日凌晨,匡志均老婆辜登会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大人悄悄进入农村老屋。她立即吓醒了,因为儿子这周正好回农村老屋没有回江北城与父母见面。于是,辜登会赶紧催丈夫回老屋看看。匡纪绿起初没有在意,拗不过妻子的催促,5日赶回老屋,哪知儿子身穿红裙子,脚捆秤砣被挂在屋梁上,早已死亡。
匡纪绿说,儿子在东泉学校读住读。有同学证明,儿子11月27日星期五放学回家时,一切正常。他本应在11月29日星期天晚上返校。没有返校学校虽然也联系过我,但在没有联系上以后,学校便放弃了继续联系的责任。如果学校坚持联系家长,及时告诉我儿子没有返校,或者派人到家里去看看,(家长留下了家庭地址,学校离匡志均家二至三公里)我们就可以知道儿子四天不返校在干什么,有没有人威胁他。我们或许可以救出儿子。现在,这宝贵的四天时间,因为学校不负责任,被耽误了,因此,我们要将东泉学校告上法庭。
律师愿意提供法律援助
昨天,重庆市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段勤表示,如果匡纪绿向学校提起诉讼,丽达律师事务所将免费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昨天,记者将匡志均的死亡结论告诉重庆法医验伤所主任李剑波,请他分析“意外死亡”的几种可能和原因。李主任回答,不能分析。因为法医从来不做假设,每个死者,都有属于自己的特殊死因。没有看到孩子的尸检报告,一切无从谈起。
重庆国宾妇产医院博士生导师萧美茹告诉记者,目前,一些社会黑手伸向农村留守儿童,不仅仅是对幼女进行强奸,还对男童进行性侵犯。因此,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应不分男女。
本报记者 罗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