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墓也可行贿得到?


 继“经济适用房”后,宁波北仑区分别推出了最高价为4800元和7800元的两种“经济适用墓”。该公墓每座1平方米,用花岗岩制造,原价要在10000元以上。凡具有当地户籍的困难家庭均可申请购买。(《钱江晚报》10月27日)

不知道中低收入人群看到这条新闻作何感想,但是一丝心碎的苦笑少不了,生前因为贫困,排队住经济适用房,死后还因为贫困,依然排队住“经济适用墓”,真可谓是需要国家援助的一生,是给国家增添负担的一生。

当然,在当下广大老百姓“死不起”的环境下,民政部门推出面向低收入人群的“经济适用墓”,应当说是一项民生之举,符合低收入人群的需求,有助于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墓地问题。

然而,不管民政部门推出多少套“经适墓”,有一个事实永远掩盖不了,就是高墓价。事实上“经适墓”的推出恰恰凸显了墓地价格过高,甚至可以说比高的离谱的房价还要高。

陵园墓地成本很低,不像房地产有价格较高的土地成本在内,而墓地基本不存在这个问题,陵园墓地基本远离市区,在偏远郊区,土地征地费用很低,成本比较少,而且免除相关税收,成本主要就平整山地、绿化、道路建设和墓穴石料等方面。宁波推出的“经适墓”,虽说比过去万元一平方的墓地便宜了不少,甚至有的“经适墓”价格还不到非“经适墓”价格的一半,但是依然很贵,相比较宁波市区的经济适用房价格来说一点其实都不便宜,甚至不比经济适用房价格低。从这个角度说,所谓价格便宜的“经适墓”其实本身依然是高价墓,而非廉价墓,更不用说是成本墓,公布一下墓地成本就可知道。

民政部门推出几套“经适墓”对改变老百姓“死不起”的现状作用不大,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依然享受不了“经适墓”的优厚待遇,毕竟僧多粥少,而且还得公务员等人群发善心,多找风水宝地墓穴,不让“经适墓”沦为的“特权墓”。要彻底改变高墓价现状,一方面必须坚持墓地公益性质,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限定利润率。另一方面改变当下墓地经营垄断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