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不在于速度而在于力度


    我们知道,一国的经济政策的制定,在确保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的同时,要注重政策的持续性与连贯性。而且,由于庞大的国家机器运转与市场对政策反映的滞后性,常常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正是由于较长的时间差,宏观政策的制定,往往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这是正常的。但是在目前我们国内的政策调整中正面临一种违背市场规则的行为,政策制定者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追求的不是政策的长期调整效果,而是希望政策在制定的过程中,能够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这个已经不是在此次物价控制与调整中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了,在07年股市调控,经济危机的救赎,和之前的房地产调控中都能明显感觉到政策制定者的这种急功近利、浮躁不堪的心态。

    而此次物价调控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之前一直是对CPI和通货膨胀遮遮掩掩,3%的通涨目标是可以实现的。只到11月公布10月CPI数据前,已经是纸包不住火了,这个时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9日上午举行的“全国煤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标志,为转折,是国家对CPI和通货膨胀态度的转变,张平表示,估计今年的物价指数比3要稍微高一点。这是国家部委有关负责人第一次表态认为今年物价会超过3。此后从央行提高存款准备金,到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并将组织督察组赴各地调查了解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市场物价情况。整个政策立马从确保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转变为控制通货膨胀是当前宏观政策的重中之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即将召开,这是作秀还是急功近利?

    其实,一项政策能否有效得到执行,并对经济产生实质性作用,不在于政策制定的速度和多少,而在于政策的执行力度,只有有效、连续、严格的执行宏观经济政策,才能对经济本身产生有益的影响。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可能并非如此,社会的风气日渐浮躁,使得政策制定者追求政绩的目标大过为经济稳定快速发展的目标,也就是说他们追求的最终目标不是通货膨胀的有效控制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些只是他们作出决策的附带目标;或者是他们为尽快实现这一目标,过多的、不合理的、混乱的使用行政手段和特权。 

     因此,要有利于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从政策制定者开始就要作出艰难的抉择。作出他们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