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改革之忧


    最近,深圳出租车行业协会发消息,辞退46名曾参与上月停运的哥,永久不得重新恢复上岗。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在停运事件后将绿的司机保证金从每车9万元下调为每车5万元,说明的哥停运是正当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深圳出租车行业协会却仍坚持辞退46名曾参与上月停运的哥。

   深圳曾经是中国最早开放的特区,改革开放成就了深圳今日的 辉煌。如果不坚持改革开放,深圳的前途在那里?我们不得而知。深圳自己也坚称自己要坚持改革开放。果真如此,深圳就必须明白,民众组织权的回归与完善,让民众作为财产主体,在自治组织的基础上可以行使自己的创新创业权,平等竞争权和交易谈判权是中国改革开放下一步的关键环节。

   但是在目前的深圳,民众自治组织的发展很不正常:

   一个是新型民间自治组织的自治得不到有利的制度支持,比如深圳的业主委员会的自治活动由于制度缺陷导致乱象 近15年来,深圳地产商以及下属物业公司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卖房强制捆绑搭配“物业管理”(商业服务),先入为主单方强制垄断物管费定价,造成深圳物业管理收费居全国最高;物业公司侵占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小区公共道路、停车场、架空层、天台、小区会所、配套商业用房、外墙电梯广告发布等);乱收费做假账,非法租售小区业主共有车位,侵害物权业主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普遍现象。 由于制度规范缺少,小区业主自治艰难 (南方网作者:枫歌观察 建议深圳立法为业主自治保驾  )

   另一个就是已有的自治组织严重行政化,这次深圳出租车行业协会不仅不体谅出租车人员的艰辛,不为出租车行业人员的利益负责,反而如此绝情,这是让行业会员很悲愤的事情。如果46名的哥,确实造成了社会利益损害,但前提是政府的“行政力量”严损了他们作为个体的利益,这些个体利益同样是社会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地球人都知道,出租车司机的为了份钱有多辛苦。在中国,行政化的行业协会往往只不是听命于上级主管部门。本想着深圳改革开放的前沿,能够在民众自治,培育公民社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让人失望。

   目前中国改革推进的难点就在于民众自制组织发展缺乏带来民众创业创新、公平竞争、交易谈判权利的缺损。深圳改革之忧,其实就是国家改革之忧。问沧海桑田,何以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