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上海一栋高层住宅突然大火,造成50多人伤亡的惨剧。这场悲剧的发生引发了广大市民对居住高层住宅的忧虑与深思。
曾几何时,2001年的“9·11”,美国世贸双子塔被恐怖分子袭击后起火倒塌,加深了美国对高层建筑防火的反思力度。实际上, 按美国法律规定,凡7层以上或高度超过23米的建筑物,就属于高层建筑。统计显示,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至2007年,美国高楼火灾总体趋势呈下降趋势。美国高楼防火意识的觉醒要追溯至1911年。1911年3月24日,141名工人被困华盛顿广场大楼高层,死于一家内衣厂的大火,其中包括至少125名青年女工。这次惨剧成为美国防火立法的依据,开启了美国强化防火意识之路。当时美国的《劳动法》规定,工作场所每3个月就必须进行一次防火训练。
诚然,“9·11”恐怖袭击发生之前,美国各级政府对高楼的防火要求就有了非常严格的规定,其中包括烟雾警报器的设置,逃生门的位置、数量、距离,中央警报装置的定期更换等。美国的消防部门十分重视对孩子的防火教育,防火做到了“从娃娃抓起”。在美国,有6岁小孩看见别人玩打火机,就会严肃地批评不要“玩火自焚”。
当然,高层建筑的火灾悲剧,还有诸如1974年巴西胜保罗25层的“焦玛”大楼火灾,烧死227人,烧伤300人;1980年美国27层的米高梅饭店火灾,烧死84人,烧伤679人;1985年我国天鹅宾馆火灾造成10人死亡。可见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是极大的。
不再去一一罗列更多的高层建筑火灾悲剧了,公共高层建筑的防火固然重要,我们居民的高层住宅之防火也不能偏废或淡忘啊,因为,我们高层住宅的防火不仅存在漏洞,而且存在日常性的隐患,似乎是玩命的硬伤!
据悉,城市安全部门曾经做过一个试验,让一名身强力壮的消防员从第33层跑到第1层,用了3.5分钟。如果是一名身体素质一般的人员或老人、小孩,所需时间肯定会更多。而火借风势,30秒内就可以从第1层到达第33层。这样算来,在高于50米的建筑中,遇到火险,人们跑到楼外逃生的可能性很小。随着城市人口的发展,高层住宅必将越来越多,相对于公共建筑,住宅使用人中“老幼病残”的比例更高,一旦发生大火,住宅中的住户特别是老人和小孩怎么一层一层往下跑呢?
再说了,我国《高层建筑防火规定》中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据了解,国内建成的许多超高层公共建筑都设置了避难层(间),一般是与设备层、消防给水分区系统和排烟系统分区有机结合设置。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高过百米的写字楼、酒店等公共建筑,随着土地资源的稀缺以及开发商追求住宅容积率热情的日益高涨在我国许多城市,五六十米甚至一百多米高的住宅楼已比较普遍。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随之而来,《高规》中并没有对高层住宅的避难层作类似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995年出台的时候,居民楼多在六层左右,平均高度十多米;可现在居民楼步步蹿高,二三十层或者三四十层的并不少见。不少居民呼吁,高层建筑避难层设置规定该改改了。住宅是和每个人、每个家庭密切相关的,它的安全同样重要,希望高层居民楼也能有避难层。
还有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消防车射水极限56米,按层高2.9米核算,19层或20层以上的楼层就是火灾的无救区,也就是目前天生的中国火灾死亡地带!
诚然,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消防检查以及消防器材等,都出现不同程度的疲软或漏项,这就给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住宅的防火带来了人为的隐患!
我们诚挚的希望,在我们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住宅层出不穷的时代,从防火立法开始就要与时俱进,全民消防意识或演练要经常化,要像国外一样从娃娃抓起!
最后要说的是,保温墙体的阻燃、高层住宅的避难层设置以及高层建筑防火从设计到施工再到日常检查然后是消防验收最后是物业的消防管理和居民以及使用人的日常“预防火灾”,千万不能麻痹大意!更不能变相的视生命为儿戏或者无知的玩火自焚!
当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住宅火灾屡次大爆发的悲情时代,我们每个人都要警醒!我们希望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市民以及和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住宅打交道的人们,从我做起,从杜绝零星火源做起,从珍爱可贵的生命开始,和高层火灾说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