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金国致中共中央的公开信
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遏制盲目推动城镇化的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并胡锦涛总书记:
刚刚闭幕的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规划了“十二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建议第三章特别强调了“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我们广大农民朋友看后激动万分。多日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象圣经福音始终在我的灵魂深处萦绕。甚至有一天晚上午夜时分,我突然从床上坐了起来,高喊“中国共产党万岁”、“胡锦涛书记真亲”。基于我真挚的情感驱使,我想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局谈一下我对“十二五”规划中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些看法。
我认为“规划建议”第五章“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提法实在是太好了。近年来,我作为一个出身于农村的孩子,亲眼目睹了城市的繁荣建设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但我也看到了一些地方盲目的推动城镇化,脱离地方发展实际,造成了“三农问题”没解决,城市问题接连凸现的一些现象。更有强制拆迁造成悲剧的报道不绝于网络和报刊。
“三农问题”作为中国一个长期形成的重要问题,可以缓慢地解决,但城市问题一旦突出,就非常棘手,解决不好就会动摇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动摇我党的执政基础,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因此,我认为加大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应当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才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长效机制,是国民经济繁荣的发动机,是构建中国和谐社会的根本,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实基础。某些基层政府为了拉动所谓的GDP增长,以推动城镇化和产业集聚区为幌子,强征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现象,屡有发生,如果不加以控制,合理规划,盲目的推动城镇化,可能会造成“三农”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没解决,城市“人口、就业、交通、保障”问题又涌现的不良局面。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广大农民朋友就地就业创业,利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优越性,进行企业化管理与生产,农民朋友同样可以享受市民化的待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的时候,必然要引进科技、信息、技术、资金的高科技人才参与,这样就可以广泛的接纳返乡农民工、城市待业青年、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复转军人就业,使其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我们何乐而不为那?
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都是为了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国民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我的实践,就中国国情而言,要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我认为应首推新农村建设。农村社区化,实行城镇化建设与管理。农业产业化,实行企业化管理与经营。农民知识化,实行市民化待遇与统筹。三农问题就可以得到有效解决,这也是我们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根据实践提出的利用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金钥匙。由此可见,在这个过程中,城镇化只是新农村建设推动国民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战略的一部分。因此,中央在“十二五”中强调要稳妥的推进城镇化,就显得既科学又远见和英明。同时我认为这也是对不顾国情,盲目推动城镇化的狂热分子的一剂降温良药。
各级人民政府都在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导“十二五”发展规划,我想是不是应该把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章节更加强化,中共中央2011年的一号文件是不是应该继续锁定三农。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显示新农村建设有力开局,制定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现代农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制定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那么我建议201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应该强调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制定《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开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仅是我作为农村孩子的良知,也许是井蛙之见,请权作参考并批评指正。
党金国
201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