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直辖的利弊


财经周评(10-46):广州、深圳直辖的利弊

彭澎,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博士科技创新研究会会长、广州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从广东省的角度看,广州、深圳不宜直辖。

广州、深圳直辖并不是新提议,早已有之,只是最终都是空穴来风。经济学家向广东省长建议十分幼稚,等于是“与虎谋皮”。穗深相加经济总量几等于全省半壁江山,如“独立”成为直辖市,与广东省何干?当年四川省有半点支持重庆“独立”出去吗?两市如直辖,广东省在全国的地位将一落千丈,剩下的珠三角能否为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提供足够的财力支持是很有疑问的。

其次,两市如直辖,整个珠三角的规划和发展就将如长三角一样要相互开展省级协调,原来一省之内的协调相对容易的优势将不复存在。《珠三角规划纲要》的实施又重新调整,而整个珠三角乃至加上港澳的一体化才是广东省追求的目标。

再次,两市如直辖,省会将是佛山还是东莞?作为第三大市的佛山正在与广州发展同城化,如广州直辖,佛山依然留在省内,那么按照最大城市做省会的中国国情,佛山就可能是省会,这对广佛同城化无疑釜底抽薪,至少增加难度。如果将佛山一并划入广州,同城化将进入高级阶段,即“大连模式”。那么可能的省会将是第四大市东莞。东莞可能成为国内唯一没有机场的省会,实在难以与广东省作为中国经济最强省的地位相称。

从全国的角度看,广州、深圳直辖可能有益。

按照学习“美国模式”的“分省强县”思路,中国可以划分为50余个省级机构,那么广深直辖是十分合理的结果,甚至把粤东划出成立新省都是可以考虑的。就全国来讲,不必拘泥于谁是经济最大省,而形成最为强大的珠三角经济区即可,城市群的建设比省份的建设更重要,这可能也是世界性趋势。

其次,按“美国模式”,一般州府都不设在最大城市,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一般都分离。因此,由广深直辖甚至由广东省来推动全国性省会转移的改革,将省会放在一个不那么大的城市,不仅可能极大地推动政府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还可以减轻房价上涨和以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化压力,更有力地推进城镇化发展思路。

再次,权力中心不在经济中心,这是美国公民社会构建的很重要一环。社会体制改革将以社会组织(也就是西方的NGO)、群众组织的兴起为代表,以公民自治的发展为标志,没有这些发展,就谈不上政府职能的切实转移成功。广深直辖上升到国家战略视野就更为开阔了,这就要突破广东一省的地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