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故乡


 

前天跟好友数人吃饭,席上我问方子郊:“看了你最近一篇文章,你里面有句话是‘吾乡吉安’,这是咋回事?你可是南昌人啊。”

 

方子郊说:“我现在在北京,家乡的概念当然要扩大一点,整个江西都是我的故乡。”

 

哦,原来如此,原来还是宏大叙事的思维在主宰着他。

 

曾经我也曾被这种宏大思维野蛮地统治着,从小学到高中,一写作文,不是要为“实现祖国四个现代化做贡献”,就是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也许写多了,内心麻木,早已笔底心中都没有波澜。但这其实只是蛰伏,一到真情流露的时候,这些宏大叙事的思维总会不由自主粉墨登场,整个人内分泌系统开始挥汗劳作,把自己刺激得热泪盈眶。虽然把眼泪一抹,还是到处吐痰,随处小便,自私自利,毫无公德,欺负弱小,谄媚强人,活得像个丛林里的动物,却并不妨碍他们适当时候随时变化表情,化身为一个口头上的巨人。

 

可以说,这是一个人类的奇观,大多数中国人,都是天生浑身充斥着文艺细胞的戏子,在实际上的丛林动物和表面上的道德巨人之间来回变幻。

 

现在,我认为我的家乡只有两处,它甚至不是南昌。南昌很大,多数地方跟我没有关系。我的家乡只有童年和少年时住过的绳金塔,和之后居住到二十几岁的青云谱城南。

 

只有它们才是承载我出生和成长的地方,我只从它们两处汲取维持我生命的一切,水、粮食、空气、语言、民俗等人文环境,它们培养了我的习性,我现在身上的一切特征,不管是好的和坏的,都和它们息息相关。在这之外的所有土地,那是其他人各自的故乡,和我其实没有本质的联系。

 

中国人也一向讲究乡土情结,但在中国一惯的大一统的思维下,这种乡土情结其实很难维持。在古代,皇帝一纸诏令,就可以让你倾家荡产,扫地出门。即使没有诏令,专制政权导致的人为大饥荒,也会让你被迫背井离乡,去异乡呼号乞讨。一向号称安土重迁的中国人,其实是最不能安土,最没有资格重迁的。

 

十四岁那年,一群流氓打着拆迁的名义,推倒了我们在绳金塔边住了十几年的老屋,我就这样第一次被迫离开了我的第一个故乡。

 

一个人连自己的出生成长地都保不住,还奢谈同省、祖国,这岂不是荒诞的事。

 

多年前看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美国人最关心的不是美国,而是自己的小镇,因为小镇实实在在是他们的。他们选自己的镇长、治安官,他们住的房子,祖祖辈辈可以一直住下去,没人来拆迁,除非他们自己愿意。我认为,不懂得宏大叙事的美国人,才有资格谈祖国,可是偏偏他们谈得很少。而没资格谈祖国的人,却天天把祖国挂在嘴边。

 

当然,这不怪他们,因为我也曾经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