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随笔·读《所罗门王的指环》


  读《所罗门王的指环》

  当厌书症发作时,我强迫自己拿起《所罗门王的指环》──这本书,我已购藏半年时间,一直束之高阁──起初我需要的只是简单的消遣,渐渐发现,我误入了一座宝山。既然是宝山,误入就显得更为欣幸。

  借助魔戒,所罗门王能与鸟兽虫鱼交谈,这太神奇了,简直不可思议。

  “所罗门王可能极睿智,也可能极笨拙,这点我不敢说得过于肯定。照我看来,必须使用魔戒才能与动物交谈,未免太逊色了一点。活生生的生命完全无须借助魔法,便能对我们述说至真至美的故事。大自然的面貌,比起诗人所描摩的境界来,要更美上千百倍。”

  奥地利的动物行为学家康拉德·劳伦兹(Konrad  Lorenz)先生出语甚是惊人。他一身扮演多重角色,一是动物世界的观察家,二是野生动物的收容者,三是飞禽走兽的莫逆之交。他主要观察穴乌和雁鹅,积以年月,对它们的语言、行为、习性了如指掌,真正能从“鸟的感情和立场”理会它们。劳伦兹先生在书中还不失时机地纠正了人类长期形成的对动物的偏见和谬见,例如总把鸽子当作和平的象征(其实它们嗜杀好斗),众口一词地说野狼孤独(其实野狼极合群,“沉默的排外主义与对内的和衷共济乃是狼的特点”),认为猛兽好勇斗狠(其实最遵守天然的睦邻友好盟约),臆定弱小的动物精诚团结(其实顶喜欢内讧阋墙),等等。最使我惊骇的是,有一种名为“歹的斯卡斯”的水虫,劳伦斯先生写道:“如果就体形的大小而论,这种生物在杀生肆虐上所表现的狡猾和贪婪,就连虎、狮、狼、杀人鲸和大黄蜂这些声名远播的大强盗也望尘莫及。跟歹的斯卡斯相比,它们都成了绵羊。”这些可怕的小虫子猎食的方法是:“……当它攫获目的物之后,腺体分泌物就会由那对中空的钳子注射到对方体内,将猎物的整个内脏化成液体,再由同一通道吸进胃囊。”这些虫子还疯狂攻击比自己大几十上百倍的水上动物,如肥胖的蝌蚪和蜻蜓的幼虫。总之,歹的斯卡斯是最危险最凶残的攻击者。

  读《所罗门王的指环》,我有一种挥之不散的感觉,动物的生活也是人类生活的镜子,形形色色,稀奇古怪,无所不有。歹的斯卡斯便是动物界的阴险小人,小人则是人类社会中的歹的斯卡斯。

  某些人是如何蜕变成“虫子”的?至今这仍是一个未揭之秘。

  最简易的逻辑推理似乎是这样的:存在即合理,合理即正常。既然贪、嗔、淫、妄都“正”而且“常”,大家就见怪不怪。没贪到的只恨自己心太软手太短,没淫到的只恨自己钱不多胆不大。在一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任何蜕变都不会使人大跌眼镜。报纸上围绕“贪”、“淫”二字,大做文章,连篇累牍,也实在是因为现成的题材太多。记者乐了,又怎会提笔四顾心茫然?看客也乐了,骤然增加不少谈资,何愁日子不好打发?

  当初古猿进化为人,其乐趣远远小于当今人蜕变为虫子。前者的过程漫长,后者的过程短暂,关键还不在过程,而在结果。虫子没有理由不认为:吸血也好,贪嗔淫妄也罢,都是造物主赋予它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当这一主导意识占据上风时,你再听蚊雷震耳,或许也想摇身一变。

  我要读的下一部书是J·H·法布尔先生所著的《昆虫记》,也许我会有更深的悟见。你劝我缄口沉默,是对的。“虫子”自有“虫子”的活法,多讲无益。讲多了,反而令“虫子”们更开心,因为我的难受正好衬托了他们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