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寨周杰伦”也好,“山寨刘翔”也罢,宣传中既没有盗用真正明星的演出片段,更没有使用这些大牌明星们的名字,只是让你去感觉到像某某某,但像并非是。这种标准的“山寨”行为,没有盗版侵权可言,实在是谈不上违法行为。本着发展的眼光,我们不应该去贬低或者诋毁。
○“山寨明星”代言产品,这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民族企业的振兴、发展、提高形象是一件有利于民族大业的好事情。明星、社会应该给以宽容和支持。对于被模仿的明星而言也可以通过公众对“山寨明星”的联想,重温了自己的形象,扩大了自己知名度的再次打造,同时也会为自己赢得名流企业的市场打下了基础,也是一件有益无害的事情。对于消费者而言,只要懂得明星只是个知名度的宣传工具,并非是产品质量的代言人的道理。就不会陷入以明星代言产品形象宣传而确信产品质量的购买误区。这样,对于“山寨明星”广告宣传的效果,也就不会造成购买意义上的产品质量的误解。
○“山寨明星”的出现和流行,社会上更多地要采取包容、宽容和理解之心,让其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发挥好其应有宣传作用。这是一种好的现象,说明这种文化和模式不是低俗的文化,而是带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只有具有一定的进步性的文化才会引起世界一些国家或者地区的重视和借鉴。当然,进步性与劣根性是相对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或者发展思维相比较而言的。
○从一定意义上讲,“山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一种特殊的产业模式和形式, 成为我国发挥民间智慧和创造力,促使我国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市场流通、促进消费的一种动力。
给“山寨明星”一片飞翔的蓝天
积极看待“山寨明星” 蹿红现象
—艾君针对“山寨明星”相关问题答《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问
《追影》上映后,引发社会对“山寨明星”浓厚兴趣,之后一段“四大天王”合唱的《我们还有当年情》在网络上的迅速蹿红,也使“山寨明星”成为了娱乐界一大奇异的现象。由此而引发的“文化山寨品”也备受社会关注。近日,《人民日报(海外版)》欲推出一个关于“山寨明星”的选题,2009年8月17日,记者郭肖杰、武林丽采访了社会学家、民俗学家艾君,针对“山寨明星”的表象以及深层次的问题八答记者问。
以下是访谈内容:
艾君:山寨明星是一种特殊的文化产品
一答:山寨明星它也是一种产品,只不过它是一种特殊的文化产品,是由某个组织或者群体根据市场的需要而精心打造出来为某种利益服务而推向市场的一种特殊的文化产品。没有组织或者群体的精心策划打造、不为一定的目的、不推向市场满足消费者需求或者去赢得公众欣赏,就不会存在“山寨明星”。所以,山寨明星是山寨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文化山寨产品的组成部分。
表象看,山寨明星是一种娱乐形式,本身没有反映出商业价值,但山寨明星的“制造商”[节目的策划者、组织者]却是带有商业目的,并含有一定的商业价值。通过打造出自己的山寨明星以吸引消费者、大众的眼球,创造出特殊的商业价值。
记者:请您简单解释一下何谓山寨?何谓山寨产品?何谓山寨文化?何谓山寨明星呢?
艾君:我们要谈“山寨明星”问题,首先要先了解一下何谓山寨?何谓山寨产品?何谓山寨文化?只有把这几个概念了解清楚了,我们才能更好地、准确地把握和了解“山寨明星”、山寨明星现象出现的原因以及产生的社会影响等问题。
对于山寨、山寨产品、山寨文化等概念以及在我国形成的社会原因,社会上的看法各异。当我的“山寨观”提出后,对这些问题的认识逐步在趋向统一性。
我的山寨观,首次将山寨现象理解为市场经济培育期的必然现象,将民间俗称的“山寨文化”界定为一种民间的智慧和创新,将“山寨模式”界定为是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将山寨现象界定为为一种“山寨产业”。包括了“山寨的几个基本概念界定、山寨文化现象的起源追溯、山寨现象在广东热起来的原因、山寨现象的革命性和进步性、山寨现象的时代积极意义、客观求实看待山寨现象”几部分。
我的观点,社会上对山寨的认识走入一些误区。在对待“山寨”概念问题,社会上将“山寨”原义理解成是代表那些占山为王的势力范围而导致的与“黑工厂”、“地下工厂”生产的“三无”产品相联系。而我的观点,山寨就是山里的村庄的意思,指的是具有弱小、隐蔽、容易被社会忽视的特点。这从根本上区分开了人们将山寨误解成霸道的匪性。
在山寨产品问题上,我向来不赞成将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归为山寨。山寨之所以成为产品也是由商标品牌的,只不过它并非名牌产品。所以,我对山寨产品的定义就是,山寨产品实际上是处在市场培育期的发展中国家,由一些有智慧头脑型的民间人士,为满足那些受消费能力限制、无法满足生活需求品的群体对某种欣赏的产品(包括文化产品)的消费欲望,或者因为市场存在着的一种固有的产品因为长久没有创新和换代,而通过“复制、模仿、学习、借鉴和创新改良”的方法,推向市场的一种“快速、满足平民、适销对路、具有多功能性低价位”的品牌产品(但不是名牌产品)。
当山寨产品从策划、创意到加工制造,以及推向市场过程中,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以及社会上引起争议自然形成了一种被社会广泛关注,或者褒贬的社会现象,这就是山寨文化。
当我们明白了这几个基本的概念后,我们对“山寨明星”以及它的基本表现形式也就会有了清晰的认识和概念的界定。
那么,何谓山寨明星呢?
从一定意义上讲,山寨明星它也是一种产品,只不过它是一种特殊的文化产品,是由某个组织或者群体根据市场的需要而精心打造出来为某种利益服务而推向市场的一种特殊的文化产品。没有组织或者群体的精心策划打造、不为一定的目的、不推向市场满足消费者需求或者去赢得公众欣赏,就不会存在“山寨明星”。所以,山寨明星是山寨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文化山寨产品的组成部分。
表象看,山寨明星是一种娱乐形式,本身没有反映出商业价值,但山寨明星的“制造商”[节目的策划者、组织者]却是带有商业目的,并含有一定的商业价值。通过打造出自己的山寨明星以吸引消费者、大众的眼球,创造出特殊的商业价值。
由此可见,山寨明星是指那些由某个组织或者群体因为某种市场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策划、塑造,利用模仿社会上已有的名人、明星等手段,策划打造出来具有一定社会认可度的某名人的替身、模仿秀、特型演员,或者模仿某名人、明星为某种商业需求作为形象代言者。
从表现形式上可分为:“声像者”、“貌像者”和“声音、外貌兼备者”三部分。
从表现内容上可分为:表演作品中的特型演员、模仿秀、替身以及商业形象代言人。等等。
艾君:“山寨明星”是催生出来的文化现象
二答:山寨明星不是近几年才出现的,这种现象实际早就存在,以往的表演作品中的特型演员、模仿秀、替身以及商业形象代言人等等“明星”现象,实际都带有今天所讲的“山寨”的痕迹。只是那时不叫“山寨”罢了,而是采用了各自的具体叫法。而真正将其叫为“山寨明星”,这是“山寨产品”并广为人知、山寨文化被社会广泛关注而导致出现的“山寨明星”在网上的迅速蹿红。例如,近年来,被媒体广泛关注的模仿“周杰伦”、“刘翔”做广告等山寨现象都属于“山寨明星”现象。
所以,“山寨明星”实际上是伴随着“山寨产品”广为人知,山寨文化被社会广泛关注而诞生并催生出来的“山寨文化”现象。
记者:“山寨明星”是如何兴起的?出现“山寨明星”这种现象的原因何在?
艾君:刚才我简要介绍了一下对山寨、山寨产品、山寨文化几个概念的认识,以及我们如何更好地、准确地把握和了解“山寨明星”问题。
当我们熟悉了这几个概念后,要谈“山寨明星”的兴起原因就会更加客观、更加全面地解剖它出现的社会原因。
应该说,我关注“山寨”这种现象有近20年了。也许有人要问,不是说山寨才是近几年的事情吗?为何你会关注近20年了?
这个问题,我在有关文章以及接受采访中都强调过,“山寨”这种现象在我国形成市场文化现象的确有近20年了。只是那个时候人们将这种“复制、模仿、学习、借鉴和创新改良”的方法推向市场的一种“快速、满足平民、适销对路、具有多功能性低价位”的产品方式还没有叫它为“山寨产品”,这种科技经济发展的模式也没有受到社会的异议、关注。也就是说像改革开放初期的“温州日用小商品”、“白沟皮货”、“中关村科技产品”等制造加工现象没有人去关注它的性质、工艺制造过程,以及产品组件等等。所以现在许多专家、学者将“山寨”源于归为广东,我还是有着自己不同的看法。
我认为,将这种模式和现象给冠以“山寨”这个名词可以说起源于广东,但本质上的山寨产业模式、山寨产品、山寨兴起并非就是单一起源于广东。
“山寨现象”出现和产生的背景是与改革开放大背景相关联的。改革开放后,中央提出“大力发展市场经济”、走“科教兴国之路”,提倡“大力发展个体、民营经济”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要“走多种经营之路”,“搞活城乡贸易”,倡导“科技攻关热”,培养“科技能手”、“致富状元”等大政方略。这为“山寨主”的产生和“山寨产品”发展提供了环境。
随着国门敞开,国际旅游和交流的增多,一些产品的进口,以及非法走私品的钻孔而入,中国人看到了许多梦里都没有见到过的产品,尤其是一些高科技产品无论式样和功能都让人眼馋,但价格太贵只能望而生畏。那时,我们经常听到“外国的月亮也是圆的”这句话。实际上说明那时的中国的确太落后了,觉得发达国家的一切都很新鲜。国人需自强。“向科技进军”、“向现代化进军”,“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努力奋斗”是那个时期最响亮的口号。不懂?没见过?就要谦虚向别人学习、向别人看齐。然而,许多高科技产品价格太高,技术转让费也昂贵。可那时的中国国力太弱,钱太少了,卖不起。难道这是理由?如何办?只有自力更生。别人有的我们也要有,别人没有的我们也要有。那个年代多少有志者,包括民间科技能手,为国家补上了科技不足、资金不足这一难题。采取的方式,就是研究、仿制、改良和创新。他们为中国的民间科技发展做出了贡献。八十年代,尤为典型的“山寨”大本营就是“温州的日用小商品”、“河北白沟的皮制品”、“青岛即墨路小商品”等,以廉价、实用、时尚著称,实际多为仿制品和复制品,但迎合了当时老百姓口袋还没有鼓起来的生活所需,为我国的商品流通和发展开了先河。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大多数高科技、民营科技都有目前所讲的“山寨”痕迹。过去的电脑的组装、电视机的组装、铅字打印机等,其本身就是最大的“山寨产品”。实际上。至今许多大型有自己品牌的电脑厂家还有“山寨”痕迹。为何?你想过吗?电脑的脑子这个最核心的部分“CPU”都不是自己本厂生产的就无真正意义上的品牌可言。
那么,为何“山寨现象”在我国已经走过了二十几个春秋后的今天,却在广东被炒作起来了呢?
我认为,这是因为it业已成为目前世界上最为强势的产业有关。近几年,我国手机、数码产品、游戏机等it业发展迅猛,也备受国人青睐,由此而引发的it教育的普及和人才的大量涌现。据悉,近几年我国各种教育渠道培养的it业的大学毕业生有上千万。正规、大型、知名的it企业就业岗位的不足,使大部分it人才无法进入大型的知名的it企业工作。就业的压力,使他们只有走自己的路,自主发展创新之路。因为受发展资金的不足和科研条件的限制,只能走短平快、加工、模仿和改良发展的轨道。而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有着许多得天独厚的自主创业的优势,许多“it山寨王”靠这种方式发了财,赚到了钱,全国it人才大量涌入也就成为正常。
这些“it山寨王”是很有思维也很有经营头脑的人才。他们最了解市场的需求,也最懂得这个行业发展的特点。针对眼下合资企业、国内大型企业因品牌效应价格高、产品更新慢,难以满足普通百姓需求的情况下,“it山寨王”自然会瞄准这一市场的潜力,迅速加工、模仿和改良自己的低价位的平民产品投放市场。
市场竞争本身就是饵鱼讹诈,存在着残酷性。这一现象,自然也会引起一些正规、大型、知名的it企业的反感和舆论压制。但对于这种“山寨现象”在国际上也找不到合理的法律依据进行限制。高科技产品的复制用的仅仅是从原理,从商标、内容和形状都进行了修改,毕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盗版复制;高科技产品的仿制并没有使用对方的商标更并非完全意义上的造假;高科技产品的改良却是科技创新的范畴。所以,许多国内外大型企业也是束手无策。
另外,因为研究“山寨”现象的人少,许多人误解了“山寨产品”的概念,没有搞清楚“山寨”仅仅是个借用的概念,实际“山寨”已经赋予了现代许多理念。所以造成社会上有人把“黑工厂”、“地下工厂”生产的“三无”产品误解成了“山寨产品”,有人将善打擦边球、经常行走在行业政策的边缘的行为当成了“山寨行为”。
在这种多方面造成的文化背景下,“山寨”现象引起争议,被炒作起来也成为必然。
“山寨文化”的发展起源于民间,在发展中被社会所接受,被政府所包容,因而这种文化自然会冲击着人们意识观念中的传统思维模式和道德观念,促进产品的革新进步和时代的变革。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上人们对文化的认识不是静止的、孤立的存在,而是动态的、相联系的存在者,文化的创造者是人,而文化的发展和使用者还是人。当由科技经济发展而引发的山寨现象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山寨文化”的时候,这种文化现象自然会引起社会的广泛注目和热衷,“山寨文化”中所表现的产品的“复制、模仿、学习、借鉴和创新改良”的做法,以及在市场中所表现出来的“快速、适销对路、多功能、低价位”的特点,自然会得到社会的联想,山寨概念的在生活中的广泛使用也就成为必然趋势。那些带有“复制、模仿、学习、借鉴和创新改良”的做法,以及在市场中所表现出来的“快速、适销对路、多功能、低价位”的特点的产品被社会冠上“山寨”一词加以修饰和限定也就不足为奇。
可见,山寨明星这种现象实际早就存在,以往的表演作品中的特型演员、模仿秀、替身以及商业形象代言人等等“明星”现象,实际都带有今天所讲的“山寨”的痕迹。只是那时不叫“山寨”罢了,而是采用了各自的具体叫法。而真正将其叫为“山寨明星”,这是“山寨产品”并广为人知、山寨文化被社会广泛关注而导致出现的“山寨明星”在网上的迅速蹿红。例如,近年来,被媒体广泛关注的模仿“周杰伦”、“刘翔”做广告等山寨现象都属于“山寨明星”现象。
所以,“山寨明星”实际上是伴随着“山寨产品”广为人知,山寨文化被社会广泛关注而诞生并催生出来的“山寨文化”现象。
艾君:“山寨明星”存在的本质并非造假行为
三答:从“山寨周杰伦”也好,“山寨刘翔”也罢,宣传中既没有盗用真正明星的演出片段,更没有使用这些大牌明星们的名字,只是让你去感觉到像某某某,但像并非是。这种标准的“山寨”行为,没有盗版侵权可言,实在是谈不上违法行为。本着发展的眼光,我们不应该去贬低或者诋毁。
“山寨明星”代言产品,这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民族企业的振兴、发展、提高形象是一件有利于民族大业的好事情。明星、社会应该给以宽容和支持。对于被模仿的明星而言也可以通过公众对“山寨明星”的联想,重温了自己的形象,扩大了自己知名度的再次打造,同时也会为自己赢得名流企业的市场打下了基础,也是一件有益无害的事情。对于消费者而言,只要懂得明星只是个知名度的宣传工具,并非是产品质量的代言人的道理。就不会陷入以明星代言产品形象宣传而确信产品质量的购买误区。这样,对于“山寨明星”广告宣传的效果,也就不会造成购买意义上的产品质量的误解。
记者:您对近两年兴起的“山寨明星”有何看法?
艾君:我刚才在“山寨明星”是如何兴起中讲过,“山寨明星”实际上是伴随着“山寨产品”广为人知,山寨文化被社会广泛关注而诞生并催生出来的“山寨文化”现象。
对于山寨明星现象问题,我们不能以狭义的观点去看待这种特殊的文化现象。不能单一地看成是模仿某明星而推出的商业形象代言人,也不能将“山寨明星”误解成广告形象代言的“新星”,更不能像有的媒体将其简单地解释为“草根明星”。
之所以成为山寨明星,它是需要一种外力、一种借助于某种固有的他人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而经过精心、有目的的策划打造出的影子或者替身。而广告形象代言的“新星”、 “草根明星”是不需要借助于某种固有的他人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是通过一定的手段打造出来的一种被社会认可和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新“星”,它往往不存在某个名人、明星的影子。所以,“山寨明星”与“新星”和“草根明星”不能一概而论。
表象看,山寨明星是一种娱乐形式,本身没有反映出商业价值,但山寨明星的“制造商”[节目的策划者、组织者]却带有商业目的含有一定的商业价值。通过打造出自己的模仿秀以吸引消费者、大众的眼球,创造出商业价值、例如广告和赞助商。
山寨明星的表象形式就是模仿、学习、借鉴、创新改良、塑造。例如,表演作品中的特型演员、模仿秀、替身以及商业形象代言人。等等。
实际上过去表演作品中的特型演员都属于山寨明星的范畴,因为他们无论从形象、动作语言都是在克隆原来的明星[名人、伟人]。
模仿秀在一些晚会、影片以及娱乐节目中也是很广泛存在着。
近几年,山寨版商业形象代言人的使用是社会上备受关注和争议的“山寨明星”现象,这主要原因在于这种使用的商业价值更加明显而造成的是否侵权的争议。
当我们正确认识了山寨明星的概念的时候,对待山寨明星的认识也就会更加明晰。山寨明星的并非是一般的山寨商品,而是一种特殊的山寨现象。一般的山寨产品它的主体是物,而山寨明星的主体表现是人。
我们谈山寨必须首先要区分开造假行为、盗版行为,那种造假、盗版属于违法行为,就并非山寨产品了。同样,我们谈“山寨明星”也必须把那些以假乱真、公开造假行为、盗版行为区分开来。表演作品中,根据需要使用“山寨明星”应该属于合理的使用,它毕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冒名顶替、以假充真的公开欺骗消费者行为,而仅仅是“山寨”方式的合理使用。
“山寨明星”存在的本身并非造假行为。因为造假行为往往是藏而不露的欺骗行为;而山寨明星它向公众公开的就是模仿或者是特型扮演。有的即便没有公开属于模仿与否,但只是塑造而成的某个名人的形象艺术,让公众自己去体会领悟到像某个明星,其组织者或者群体本身并没有去表明他是谁。仅仅是吸引别人眼球的一种策略。
而如果冒名顶替、以假充真的公开欺骗行为,这种行为本身就不是“山寨明星”范围了,而属于完全意义的造假行为。
艾君:“山寨明星”打破了明星的市场垄断
四答:“山寨明星”对演艺圈垄断演艺市场带有监督职能;“山寨明星”的出现会促使明星们的演技的革新和作品的推陈出新;“山寨明星”搞活了文化产业;“山寨明星”促进了民族企业的振兴与发展。“山寨明星”带来了思维意识的革命。
“山寨明星”的出现和流行是市场经济发展培育期的一种必然现象,也将带来人们认识上的思维的革命。从一定意义上讲,对于监督、革新、搞活文艺市场,繁荣我国文艺事业发展,促进我国民族企业的振兴壮大,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记者:“山寨明星”对娱乐圈有何影响,以及对社会有何意义?
艾君:应该说,改革开放后,我国娱乐文化产业发展成果可喜可贺,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社会上对娱乐圈的看法不少、传言也很多。有人甚至将这个行业与虚伪、绯闻、沉埃相联系。我想主要原因是与一些成名的艺人,也就是明星不自重、不自爱等素质低下有关。一些明星成名后高高在上、不求上进、假唱假演、耍大牌、唯我独尊、漫天要价等现象盛行。在这种背景下,“山寨明星”的出现,从时代发展角度看有着其积极的社会意义。
一是“山寨明星”对演艺圈垄断演艺市场带有监督职能。通过模仿、借鉴、改良和创新而生产出低廉的价位、完备的功能的“山寨明星”,有效地监督和促进了明星的霸主垄断地位,促使其社会服务职能的改进,也会促使其身价的回落,形成了演艺市场的竞争氛围和净化。
二是“山寨明星”的出现会促使明星们的演技的革新和作品的推陈出新。“山寨明星”低廉的价位、完备的服务,甚至其演技的革命性,给那些不求进取的明星们以市场的压力感,迫使他们进行演技的自我完善和素质的提升,有效地促使了文艺界的进步和发展。
三是“山寨明星”搞活了文化产业。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山寨明星”的崛起最能体现出民间文化对明星文化的冲击,来自民间的文化,不仅会促进了社会文化的壮大,搞活了文化市场,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也会为文艺百花园带来新的春天活力。
四是“山寨明星”带来了思维意识的革命。我曾经多次撰文讲过,看一个民族的是否进步主要看这个民族的思维和意识,以及这个民族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和价值观是否具有科学性,是否能时俱进具有前瞻性。观一个民族是否有生命力,就要看这个民族是否有包容品质和对事物认识的前瞻意识,是否能迅速接纳、借鉴世界上具有科学价值的先进文化和思维理念。“山寨明星”的出现,带给我们的是创新、学习和借鉴,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这种模式的出现,可以唤醒固有沉睡的思维,不仅对一些传统观念是一种挑战,而且也为文艺市场的繁荣增加了新的内容。
五是“山寨明星”促进了民族企业的振兴与发展。我国的许多中小民族企业发展速度相对缓慢,知名度也相对难以提升。这主要因为中小民族企业资金相对短缺,从产品开发、投放市场到赢得消费者认可,一整套的宣传都需要一定的推广资金作保障。而“山寨明星”的出现借助明星效益,可以为产品的宣传推广节约了资金而且也会带来了自主发展的希望。
总而言之,我认为,“山寨明星”的出现和流行是市场经济发展培育期的一种必然现象,也将带来人们认识上的思维的革命。从一定意义上讲,对于监督、革新、搞活文艺市场,繁荣我国文艺事业发展,促进我国民族企业的振兴壮大,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艾君:“山寨明星”代言产品社会应给予包容
五答:“山寨明星”代言产品没有盗版侵权可言,实在是谈不上违法行为。本着发展的眼光,我们不应该去贬低或者诋毁。
“山寨明星”代言产品,这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民族企业的振兴、发展、提高形象是一件有利于民族大业的好事情。明星、社会应该给以宽容和支持。对于被模仿的明星而言也可以通过公众对“山寨明星”的联想,重温了自己的形象,扩大了自己知名度的再次打造,同时也会为自己赢得名流企业的市场打下了基础,也是一件有益无害的事情。对于消费者而言,只要懂得明星只是个知名度的宣传工具,并非是产品质量的代言人的道理。就不会陷入以明星代言产品形象宣传而确信产品质量的购买误区。这样,对于“山寨明星”广告宣传的效果,也就不会造成购买意义上的产品质量的误解。
“山寨明星”的出现和流行,社会上更多地要采取包容、宽容和理解之心,让其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发挥好其应有宣传作用。这是一种好的现象,说明这种文化和模式不是低俗的文化,而是带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记者: 您对“山寨明星”代言产品是如何看待的?
艾君:从“山寨明星”代言产品引发的争议看,我认为只要你理解了山寨、你了解了山寨的本质特征,你熟悉了山寨文化和山寨产品的内涵和实质,你也明白了“山寨明星”的概念内涵,我想对于“山寨明星”代言产品形象宣传的事情,你都会持积极的态度的。
从“山寨周杰伦”也好,“山寨刘翔”也罢,宣传中既没有盗用真正明星的演出片段,更没有使用这些大牌明星们的名字,只是让你去感觉到像某某某,但像并非是。这种标准的“山寨”行为,没有盗版侵权可言,实在是谈不上违法行为。本着发展的眼光,我们不应该去贬低或者诋毁。
“山寨明星”代言产品形象宣传的企业,大都不是名流企业,这对于一些中小企业、尤其是民族企业的振兴、发展、提高形象是一件有利于民族大业的好事情。明星、社会应该给以宽容和支持。
另外,对于被模仿的明星而言也可以通过公众对“山寨明星”的联想,重温了自己的形象,扩大了自己知名度的再次打造,同时也会为自己赢得名流企业的市场打下了基础,也是一件有益无害的事情。
而对于消费者而言,只要懂得明星只是个知名度的宣传工具,并非是产品质量的代言人的道理。就不会陷入以明星代言产品形象宣传而确信产品质量的购买误区。这样,对于“山寨明星”广告宣传的效果,也就不会造成购买意义上的产品质量的误解。
“山寨明星”代言产品的出现和流行,社会上更多地要采取包容、宽容和理解之心,让其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发挥好其应有宣传作用。
艾君:“山寨文化”是我国民间的伟大创举
六答:我国的传统文化中一直都倡导“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原则的“反其意而行之”;我国的思想文化领域也一直倡导“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等等,这些实际上都是“山寨”思想的观点。借鉴、学习的目的,更是为了更好地创意、创新、创作和发展。辩证地看待“山寨现象”则会发现它的存在有一些时代积极意义。从一定意义上讲,“山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一种特殊的产业模式和形式,成为我国发挥民间智慧和创造力,促使我国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市场流通、促进消费的一种动力。
如果我们站在世界看中国,站在当今的中国看世界,站在市场经济发展期的中国看全球市场,辩证地看待“山寨现象”则会发现它的存在和理论的形成对于世界上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革新其固有的思维意识,促进经济的复苏和发展抖具有可借鉴的时代积极意义。
“山寨”现象在我国已成为一种理论,只要我们好好研究规范这种理论,必将对世界经济的发展、文化的革命带有进步意义和革命性,也必将成为改革开发后,在世界文化发展中最具有中国特色、具有巨大魅力的、积聚了民间的智慧才智的文化观念。
记者:“山寨文化”走向世界,您对此是怎么看的?
艾君:这是一种好的现象,说明这种文化和模式不是低俗的文化,而是带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只有具有一定的进步性的文化才会引起世界一些国家或者地区的重视和借鉴。当然,进步性与劣根性是相对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或者发展思维相比较而言的。
社会到底需不需要山寨?今年6月11日,我在接受韩国主流媒体mbc电视台采访时曾经谈过一些见解。我们应该将山寨现象理解为市场经济培育期的必然现象,将民间俗称的“山寨文化”界定为一种民间的智慧和创新,将“山寨模式”界定为是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将山寨现象界定为为一种“山寨产业”。
山寨现象并非我们的专利,实际上韩国经济、日本经济以及我国的台湾经济的腾飞前期,都是在模仿、借鉴、学习和改良的过程带来质的飞跃,都有“山寨现象”的痕迹,只是没有人形成一种“山寨”现象,也没有出现一种山寨模式和文化现象。
实际上,我国的传统文化中一直都倡导“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原则的“反其意而行之”;我国的思想文化领域也一直倡导“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等等,这些实际上都是“山寨”思想的观点。借鉴、学习的目的,更是为了更好地创意、创新、创作和发展。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教育、科技、文化和管理理念,以及人的思维价值观的变革,都带有目前所言的“山寨文化”的现象。无论从电视机、电脑、汽车,还是食品包装、报刊版式、女人所有用品等等,都是从“山寨产品”开始逐渐走向自主创新自己发展的轨道。在目前国际上技术封锁,各国经济和科技发展很不平衡的情况下,作为发展中国家要补上技术的差距、观念的落后,重视山寨文化现象的研究和合理规范运用对实现科技进步、经济腾飞,减少差距有着时代意义,包容、学习、借鉴和改良就是打开思维的钥匙,学会了如何走好自己的路,发展自我、壮大自我的过程。就是一种敢向世界挑战的勇气和思维,就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源泉。“山寨现象”出现的时代意义:辩证地看待“山寨现象”则会发现它的存在有一些时代积极意义。从一定意义上讲,“山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一种特殊的产业模式和形式,成为我国发挥民间智慧和创造力,促使我国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市场流通、促进消费的一种动力。
如果我们站在世界看中国,站在当今的中国看世界,站在市场经济发展期的中国看全球市场,辩证地看待“山寨现象”则会发现它的存在和理论的形成对于世界上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革新其固有的思维意识,促进经济的复苏和发展抖具有可借鉴的时代积极意义。
我认为,“山寨”现象在我国已成为一种理论,只要我们好好研究规范这种理论,必将对世界经济的发展、文化的革命带有进步意义和革命性,也必将成为改革开发后,在世界文化发展中最具有中国特色、具有巨大魅力的、积聚了民间的智慧才智的文化观念。
艾君:模仿明星竞相整容是追星现象延伸
七答:从整容本身看,只要不是违法行为,并且出于自愿,无论出于哪种目的、哪种需求的整容,都应该得到我们的包容和理解。
为了做山寨明星而从事的自我愿望的整容风的流行,从社会价值趋向看,实际上这是改革开放后所流行于社会上追星族现象的发展和延伸。
崇拜明星、争当明星热已经在我国延续了20多年,明星的社会价值、个人价值一直成为年轻人、尤其是低学历一族心中的梦想,对明星的崇拜也是这些群体里尤其凸现的社会现象。追星族的疯狂表现也一直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话题。当追星热发展了20多年后的今天,其社会表现的热点已经出现了许多新的动向。
记者:现在很多“山寨明星”为了更像所模仿的明星而去整容,您对此表示支持吗?您认为这种现象显示出什么样的社会问题?
艾君:整容问题已经成为社会上许多爱美男女改变自我、打扮自我常用的一种手段,因此,从整容本身这种社会现象发展到今天看,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从“山寨明星”为了某种的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整容让其更具有一定的形象价值,对于这个问题是否有必要?我是持包容的态度。
我讲过,“山寨明星”不是单一的指那些模仿某个明星从事产品代言宣传者,除此之外的,特型演员、模仿秀、替身等其实都属于“山寨明星”的范畴。
我们都知道,一些特型演员为了表演更像而从事一些必要的整容已成为一种众所周知的社会现象,而因为他们大多数本身就是演艺圈的人、从事者看起来似乎非市场性的商业活动所以往往被人们所包容、所理解、所忽视。
而为从事产品代言宣传的“山寨明星”为何在整容问题上会出现争议呢?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整容模仿的大多数本身就是演艺圈的明星、他们整容目的似乎商业利益的表演更加明显而引起的怀疑。
我认为,从整容本身看,只要你不是违法行为,并且出于自愿行为,无论出于哪种目的、哪种需求的整容,都应该得到我们的包容和理解。
最近,我也从媒体获知,在选秀节目出现的“山寨明星”的整形疑云也成为选秀场上最大的噱头。对于为了做“山寨明星”而去整容而出现的“翻版张柏芝”贡米的从被疯狂追捧到被谩骂等现象,反映了社会上对“山寨明星”“扮演”属性的忽视。人们往往在观念上似乎注目在“山寨明星”的自然属性上,却忽视了“山寨明星”本身属于“演员”的社会属性,如果你将其看成是“演员”那么,扮演则是一个演员必须也必不可少的手段,从这种意义上看,无论他采取何种手段,只要不违法,扮演的像是我们对待他的唯一要求。这样去看待,他为了更像而从事一些必要的装扮手段,甚至整容,也是他的权利。因此,平静地看为了做山寨明星儿从事的自我愿望的整容行为,我们应该给以包容的态度。个人的意愿和行为我们应该包容,不支持也不必去反对。
对于为了做山寨明星而从事的自我愿望的整容风的流行,从社会价值趋向看,实际上这是改革开放后所流行于社会上追星族现象的发展和延伸。
崇拜明星、争当明星热已经在我国延续了20多年,明星的社会价值、个人价值一直成为年轻人、尤其是低学历一族心中的梦想,对明星的崇拜也是这些群体里尤其凸现的社会现象。追星族的疯狂表现也一直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话题。当追星热发展了20多年后的今天,其社会表现的热点已经出现了许多新的动向:
从开放较早的地区走向了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从过去的大中城市青少年的火爆走向了小城镇和乡村;从男女共追走向了女性多于男性的发展趋势。这说明,追星族的火爆现象是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必然现象,这种盲目崇拜明星的现象,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的交流增多、学识的提高而失去一些热量。可见,对明星的崇拜、对做明星的渴望心态作怪,出现追星而进行整容的现象是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必然的文化现象。
另外,从经济利益看,明星收入高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经济利益的驱动热也是造成一些青年人,尤其是时尚青年争当“山寨明星”热的原因。据观察,干部家庭、高收入家庭、知识分子的家庭的孩子,为做“山寨明星”进行整容的现象并不多见,而普通家庭的孩子居多。这种社会现象也说明,经济利益的需要也是促使他们为了做个“山寨明星”不惜整容模仿的社会因素之一。
艾君:“山寨明星” 在娱乐圈优劣共存
八答:“山寨明星”目前还没有真正地步入“娱乐圈”的“大雅之堂”。打个不确切的比方,就是在娱乐圈看来他们更像是正宗的“阳春白雪”,而山寨明星则是游离于民间的“下里巴人”。
“山寨明星”在娱乐圈中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山寨明星来自于民间的智慧创造,其在民间自然有生存发展的土壤;二是山寨明星没有“王”的霸气和傲气,自然会赢得民间的青睐;三是“山寨明星”不仅具有模仿性而且还具有创新和创作性,所以常常表现出一定的新意;四是“山寨明星”在代言产品中具有便利、价格低廉、灵活性等特点,在市场上市场范围更加广阔、竞争力更强。
任何一种优势明显的社会现象其劣势也是一样的明显。“山寨明星”毕竟不是正宗的明星,它往往会受到各方面怀疑的压力,同时也会受到原明星的讥讽和打压,更会受到社会上名流企业的冷漠,有时会将自己陷入一种夹缝中,在夹缝中获得生存。
“山寨明星”存在的本身没有错,它仅仅是表演和模仿艺术在文艺中的一种具象表现形式。如果“山寨明星”作为一种艺术的形式存在于社会它会有着强的的艺术观赏性和发展前景。如果“山寨明星”是因为商业广告的宣传而诞生并存在,会伴着商业利益广告宣传的魅力兴衰而出现起伏。如果仅仅抱有此目的而一成不变,在娱乐圈的前景不容乐观。
“山寨明星”产生、存在的目的、价值决定了其发展的前景。
记者:“山寨明星”在娱乐圈中的优、劣势是什么?您对于“山寨明星”在演艺圈的发展前途持什么样的态度?为什么?
艾君:坦然之,“山寨明星” 在娱乐圈中优势与劣势共存。“山寨明星”目前还没有真正地步入“娱乐圈”的“大雅之堂”。打个不确切的比方,就是在娱乐圈看来他们更像是正宗的“阳春白雪”,而山寨明星则是游离于民间的“下里巴人”。这种现象的出现还会持续很久的一旦过程,主要原因,“山寨明星”是依附于娱乐圈的“明星”而生存和诞生,需要得到主管部门、娱乐圈从意识上的认识、认可的过程,但任何事物都具有双面性。
“山寨明星”在娱乐圈中的优势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山寨明星来自于民间的智慧创造,其在民间自然有生存发展的土壤;二是山寨明星没有“王”的霸气和傲气,自然会赢得民间的青睐;三是“山寨明星”不仅具有模仿性而且还具有创新和创作性,所以常常表现出一定的新意;四是“山寨明星”在代言产品中具有便利、价格低廉、灵活性等特点,在市场上市场范围更加广阔、竞争力更强。
任何一种优势明显的社会现象其劣势也是一样的明显。“山寨明星”毕竟不是正宗的明星,它往往会受到各方面怀疑的压力,同时也会受到原明星的讥讽和打压,更会受到社会上名流企业的冷漠,有时会将自己陷入一种夹缝中,在夹缝中获得生存。
那么,对于“山寨明星”在演艺圈的发展前途应该持什么样的态度呢?
模仿的本身是一种文化,严格讲属于一种表演艺术。自从有了表演艺术起,模仿艺术就存在着,演绎着并发展着,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对于“山寨明星”在演艺圈的发展前途持什么样的态度问题,我想还是应该分开看来。
“山寨明星”存在的本身没有错,它仅仅是表演和模仿艺术在文艺中的一种具象表现形式。千百年来,表演和模仿艺术这种表演形式一直是人们喜闻乐见的一种群众文化活动,也是一些表演作品中常用的方法。因此,如果为了表演艺术的需要而出现的“山寨明星”,这种现象不仅过去得到演艺圈甚至社会的尊重和提倡,也显示出其在文艺界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鼓动作用,这就是说,如果“山寨明星”作为一种艺术的形式存在于社会它会有着强的的艺术观赏性和发展前景。
但,如果“山寨明星”是因为商业广告的宣传而诞生并存在,这说明它并非是一种艺术的需求,而是一种商业价值的需要而诞生并为其服务,在此背景诞生而发展成的“山寨明星”会伴着商业利益广告宣传的魅力兴衰而出现起伏。如果仅仅抱有此目的而一成不变,在娱乐圈的前景不容乐观。
总而言之,“山寨明星”产生、存在的目的、价值决定了其发展的前景。为艺术需要而诞生的那些“山寨明星”会是永恒的,为商业利益而打造的“山寨明星”也许会是昙花一现,成为过眼云烟。(2009年8月17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