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还要从经济学最基本的问题出发,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凡是现实中的选择均是在一系列约束条件下的最优选择。如果按此理论出发,那么好像就陷入“存在即为合理的怪圈”中了。但事实不是这样的,经济分析的作用在于解释或者揭示现象,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刻的理解社会,理解制度。
具体到题目本身,“重男轻女”到底是否是合理的呢?如果按照经济理论,一种制度之所以存在必有其合理之处。那么,这种观念或“制度”存在的道理又是什么呢?要想对此给出解释,恐怕本日志的空间容量不一定能够。因此,对这种观念的形成背景的描述,这里就不给出更多的解释。大家只须明白一点,重男轻女的原始出发,肯定是在古代那种环境下,人与人之间,家族与家族之间达成的一种默契,这种默契实质上属于一种契约。违反契约的条件就是被家族逐出,甚至牺牲性命。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要依靠家族,不自己单干,向往自由生活呢?这个可以从人的群聚特征来决定的。好像本文的思路有点偏,如果再讨论就到原始社会了,可能又会进入进化论的讨论范畴了。这里,大家只要明白,为了管理方便,人与人之间必定要形成一种规则,事实上这种规则就是一种制度,只不过,这里的制度是一种非正式制度,但是我们也要去遵循。所以,制度可分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无论正式与非正式制度,制度的实质是得到大部分人的同意或者有第三方强制实行的一种规则。制度的前提必须是得到“共同的遵守”,一旦离开这个假设,制度就不能成为制度。或者说,这种制度就不能维持。可能有人疑问,正式制度或者更进一步的说,第三方强制性的制度可能不满足这个要求。那么,我可以讲,如果真的是这样话。这种制度将不能得到长久的生存,如果一种制度不能得到大部分人的支持,那么将不称为制度。关于制度就讨论这些,再讨论,就会陷入哲学的怪圈了。
刚才告诉大家,起初的女方嫁到男方是一种规则,那为什么会选择男的留在家里呢?难道真的是对女生或者女人的歧视吗?我想,第一个制定这个规则的人,绝对没有歧视的意识,歧视这种意识应该是在环境变化后的感觉。可以想象,一个家族既有男孩又有女孩,而且,一般而言,男人无论从体魄还是从力量都比女人更有优势,在这种现实下,在农业社会中,男人更容易控制女人,这里不存在歧视,而是客观的反应。这种选择,对于每个家庭都是成本最小化的选择,这里的成本不是指生产成本等可以看得到的成本,而是监督成本或者控制成本。父母通过对儿子的控制然后控制儿媳,这样才能使一个家庭更好有序的生活。这就是为什么选择女人嫁到男人家,而不是男人嫁到女人家的原因。这只是我的一些从逻辑上的思考。若想更好的理解这个问题,最好还是再去研究历史记载,看历史上的婚姻习俗到底是如何演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
对历史的考察,我的发言权不大,但是可以确信的是,在当时的环境下绝对不是“重男轻女”在作祟,也更不是歧视的作用。世上本没有对女人歧视的,只是环境或者条件改变,而习俗却没有改变才导致歧视的出现。“歧视”本身就掺杂着伦理评价,不具有客观表述,一方认为是歧视的事情,另一方可能认为不是“歧视”。这里我们一定关注两点的作用:一是环境的改变;二是习俗(制度)的不易改变。
让我们回到当代,尤其是回到落后的农村,当然,落后是针对经济发展以及与现代文明而言,如果是对传统文化,农村可能比城市还先进。以笔者的所见,重男轻女的观念在当代农村仍然根深蒂固,据笔者分析还有加剧的趋势。尤其是姑娘与父母之间情形在加剧。在农村,结婚前,姑娘往往会到外地去打工,通过打工挣得钱往往不具有自主权,而是由父母所有(小金库除外)。而且,当有人来提媒时,父母还要向男方要很多钱(美其名曰“见面礼”“订婚礼”)。可能大家会质疑,家里还会为女儿出嫁妆呢!这里一定要注意,嫁妆钱大部分都是从男方给的钱中出的!而且,有的父母甚至不管男方是否有钱,总是“狮子大开口”。尤其是在姑娘家还有哥哥与弟弟的家庭中更是如此。设想一下,姑娘会怎么想,事实上,向男方要钱不就等于“割姑娘的肉”吗?如果一个理性的姑娘,会对父母产生怎样的看法?肯定从心理上就有一种埋怨,由此,还怎能指望姑娘做到百分百的孝顺呢(当然,并不排除有些姑娘确实对待老人很好,但这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这里讨论的出发点是理性人假设)?由此往复,“重男轻女”的观点更加“深入人心”。“重男轻女”可以说是在习俗的一种惯性,在环境改变的同时,习俗的变革没有得到同步跟进。换种说法,就是这一制度(习俗)并不是当前环境的最优选择,或者说习俗变革的阻力很大,没有有效发挥作用。不过可喜可贺的是,建国后,国家已经从多方面开始主动变革习俗。但是,强制性变迁有时并不是非常有效的,甚至产生副作用。若想有效的过渡,在制度方面,尤其是习俗等非正式制度方面应当以诱发性变迁为基本路径。针对当前农村中“重男轻女”习俗,更是应当以疏导、激励等方式改变为好。
“重男轻女”这种观念,并不是天生的或者与生俱来的,这是改变习俗的一个最基本的出发点。在实践中,如何促进非正式的变迁,确实有许多工作可做,笔者没有这个能力,也不准备做这样的尝试。但是有一点是基本的,最有效的方法是诱导而不是强制。否者有可能陷入另一场“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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