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化差异,承认是不够的,还要捍卫



    不久前,葛剑雄先生在《南方都市报》上发表了文章《先考本民族文化,再对少数民族加分》,我随后在北京《竞报》上发表文章《高考试卷应推出多种语言版本》,我和葛先生在观点上有一些分歧,不过,总体上都是在推动教育走向开放和兼容,在开放和兼容的前提下,确保文化的特性。
    随后,刘仰先生在文章《承认差异,提倡融合》,认为我的观点“是在突出差异,都在自然民族融合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是不是一提文化的特性,就是在突出差异?是不是一突出差异,就会不利于融合呢?当然不是的,这样的逻辑推理,不是现代人文主义的。
     我们看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有一处提到了“差异和融合的关系”——当今社会走向多样化,无论是群体,还是个人,都有着不同的、发展中的文化特性,必须确保群体和人的文化特性并存,同时,彼此和睦相处。增强社会凝聚力、民间社会活力,以及维护和平的可靠的保障,来自于“所有公民的融入和参与的政策”,这种政策必须确保文化特性的存在。
     第一,文化特性,不仅仅需要的是承认,承认这个态度还是不够的,而是要尊重,而且是要“确保”,文化的多样性,是要捍卫,而不是简单的承认。融合不是消除差异,一定要注意这一点:融合不是为了消除差异,而是为了——并存,我们融合在一起,你不吃掉我,我不吃掉你,不允许强势文化“吃掉”弱势文化,达尔文有个观点是优胜劣汰,这个大家都知道,可达尔文还有一个观点,就是生物是多样性的,这个很多人就不知道了。所以,在一个时期,我们片面地强调优胜劣汰,而忽视了更为重要的一点:多样性是世界的客观属性,正因为多样性,才会生动,才会丰富,在信息社会和全球化的时代,多样性和全球化是一致的,多样性促进全球化,而全球化需要多样性。
     第二,很多人还有一个顾虑,强调文化特性的并存,会不会破坏凝聚力呢?其实,这也是不必要的顾虑,因为,增强社会凝聚力、民间社会活力,以及维护和平的可靠的保障,来自于“所有公民的融入和参与的政策”。只要我们的文化政策确保所有公民的融入和参与,即使强调了文化特性,依然会保持“社会的凝聚力”,所以,确保文化特性,只会增加凝聚力,而不会破坏凝聚力。
     我们不要害怕“差异”,而是要有勇气来对待,中国作为国家的历史,已经3000多年了,国家的历史,能够给我们最大的信心和底气,在大国崛起的时代,需要的是更多的从容,更多的信心,而不是更多的忐忑,更多的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