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如厕经理“批条”, 劳动者该怎么活?


工人如厕经理批条, 劳动者该怎么活?

广东东莞一家模具厂将男厕锁住,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开放,并且时长仅有几分钟。在工厂规定的如厕时间外,员工如果想如厕,都必须要到经理那里批条子。工厂只有一个男厕所,门被锁后,我们近90名男工,有时候憋得很惨。工人阿华说。(721日《新快报》)

学生上课期间尿急须举受报告经教师允许后方可如厕,这是学校打小就给学生们制订的规矩,也是为了保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的有益举措。但工人如厕竟也须经理批条子后放能进入排泄程序,实在是亘古未有之奇闻。难怪此消息一出,网友们皆呼:有才,太有才了!见过规定的,没见过这么滥规定的!

正如网友所说,这是一个各种滥规定层出不穷的年代。比如,美发只能按摩肩部以上、报考公务员乳房要对称、保姆不得穿紧身衣裙或过于暴露的服装、工作八小时内不得饮酒、中小学生必须给过往的车辆敬礼、家长不得看孩子短信、中小学生不会烹饪不发毕业证、上学期间只能穿布鞋、女学生上学不允许穿短裙,甚至还规定中小学教师严禁奸污猥亵女生;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住在一起;不准为男领导配女秘书……诚然,各种法律法规越完善越好,但设若事无巨细地都要上升到规定的高度,似乎就会给人一种脱离实际的荒诞而沦为笑谈。

中国有句俗话,叫“管天管地,管不住拉屎放屁。”但这家模具厂的工人如厕不仅需要经过经理批条子,而且还将男厕锁住,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仅开放几分钟。这实在是天大的笑话,——试想,新陈代谢是人体的正常生理现象,但谁的排泄会在统一时间进行?再者说了,设若经理外出不在厂里,谁来批这个条子?难道工人们因此就不准上厕所了吗?!

无庸质疑,这家工厂的管理如此粗鲁,如此野蛮地对待职工,是失去了人性化的管理模式。究其原因,无非是把工人视为了包身工,把工人当作了生产的机器而已!它不仅折射出了企业主无视劳动法律、法规,使工人们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同时也暴露出了严峻的就业形势之下的工人们任人宰割的真实现状。

针对不少企业或者部门的“霸王”条款,人们往往一方面感叹《劳动法》的有形无实、法而不力,一方面悲叹工人的混沌无知、懦弱无能。但在这个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的企业“潜规则”之下,《劳动合同法》对大多数企业、公司来说原本就是一纸空文,是没有任何约束力可言的。——因为个人权益与职位如同熊掌和鱼翅,要么维护个人权益放弃职位,要么保留职位放弃个人权益。“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这样的背景之下,职工们除了选择沉默,还能怎么样?

中国是一个讲法制的国度,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也是我们的最高理想。长期以来,我们的各级政府和官老爷们,是没有少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口号的。但又有谁真正把“法制”和“和谐”当回事儿的?事实上,他们只不过是把这些口号当成了治理和约束平民百姓的借口而已。平民百姓犯了事,轻则罚款训诫,重则一纸判决,丢到大牢里。可作为执法者的衮衮诸公,却是可以不把法律当回事的,他们可以随心所欲怠慢法律,甚至视法律为儿戏。——“以法律为准绳严打劳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说得多好!但当工人们的合法权益一再被践踏、工人如厕也须经理批条子时,作为劳动者的父母官跑到哪里去了?作为法律监督者的各级人大,那些代表们又跑到那里起去了?

    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地主,他有一个工人,这个工人呢对地主非常的愤恨,他无论什么么事情都会跟地主唱反调,所以常常被地主打得遍体淋伤,可是呢他从来都不去改变,这个工人说:我没有错,我不应该被地主剥削,地主剥削我我就要反抗,就算他打死了我,我还是要反抗,就算现在我反抗无效,等到了阴曹地府阎王老子也会找他算帐。所以他一直在反抗,最后呢,他被地主活生生的给打死了。——有人说,当你和企业签下一纸合同时,你就已经将自己卖给了企业的老板。笔者由此感慨:在现实语境下,劳动者到底该怎么活???

(李吉明2009728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