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民政”应该成为一种部门文化


  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学者都在研究“企业文化”。按学界给出的定义,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并遵守的、带有本组织特点的使命、愿景、宗旨、精神、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以及这些理念在生产经营实践、管理制度、员工行为方式与企业对外形象的体现的总和。根据这样的思路,可不可以问一句:一个政府部门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是否也会形成一种部门文化呢?

  北京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在接受《中国社会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创新民政理念和模式,牢固树立‘大民政’观念,以改善民生为抓手,以社区建设为基础,以城乡一体为目标,统筹民政与社会保障、卫生、财政、投资等各方面的政策,有力地保障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民政部门提出的“大民政”,实际上是自觉地将民政工作与“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样的大目标联系在一起了,在这样的与时俱进的发展历程中,“大民政”思想逐渐升华为民政的部门文化。

  我们说,“大民政”应该是一种开放的眼光。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的经验告诉我们: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频频发生的高风险阶段。天然拥有的“亲民性”、“扩展性”特质的民政工作,始终是一项动态的“发展中政府工作”。认识到这一点,民政部门就要打破固步自封、作茧自缚的思维定式,充分运用和发挥自己的特长,从“份内”主动出击,积极做好相关的“份外”工作,最终把“份内”、“份外”融为一体。

  我们说,“大民政”应该是一种宽阔的胸怀。中国的政府工作让人诟病的是什么?缺乏的又是什么?回答是,让人诟病的是部门利益,缺乏的是部门之间的团结合作。于是,有人主张将职责相近的政府部门合并起来,但是,这并不能消除以上所说的弊病。除非将政府统统归并成一个部门,否则总会有部门界限,于是也就会有部门利益,于是也就会各行其是。所以,解决的办法应该是努力实现部门间的团结合作,职责交叉的部门共同协商、团结合作,这样才能实现政府工作间的无缝衔接。民政工作涉及面很广,工作上重合交叉之处甚多,因此更应该有“容天下难容之事”的心胸。

  我们说,“大民政”应该是一种前进的策略。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遇到拐点。前三十年,我们的前进动力是“脱贫”,即所谓“一穷二白,要干要革命”。三十年后,我们已经有了温饱,有了基本的原始积累。继续前进,我们的动力要演变成“消费”,这就要使人民大众无后顾之忧。所以,就要针对种种社会经济风险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民政工作也要在这样的社会脉络下进一步开拓创新。民政部门已经创建了社会救助,新的生长点应该是社会福利,要使这两者与社会保险整合起来,建立一个“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社会保障系统。

  总而言之,民政工作要发展,就要走“大民政”的路子。民政曾经被看作是“剩余的”、“边缘的”,而正是这样负面的特点成就了民政的“亲民性”和“扩展性”,从这个过程中升华出来的“大民政”思想,正是民政部门的与众不同的文化积淀,今后应该不断地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