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们开始用跳楼、跳桥来维权,不知是因为这种方式能给社会更大的警示,还是因为那落地时重重一响能给法治有力的一击,总之越来越多的人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选择用跳楼来宣泄自己的痛苦、无助和对社会的无奈。——广州海珠桥连续发生跳桥风波,引起舆论的热议,广州市信访局局长黄周海日前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透露,4月1日以来的12个跳桥当事者中,没有一位通过信访表达过自己的诉求(5月26日《南方日报》)。
选择跳桥“挟持”公众利益,进行另类的权利申诉表演,而将正当的诉求渠道弃置一旁——这是一种“下意识”,还是一种“从众心态”?我们不得而知。但当得知12个跳桥者尚未有谁真的丢了性命的消息以后,人们在遭遇交通堵塞的尴尬之时滋生了一种被戏弄、耍笑的感觉,于是便认定这是一种作“秀”,于是同情就变成了厌烦,于是便有了老伯推人坠桥的悲剧。
广州海珠桥连续发生跳桥风波却并无人死的事实,让“私利”绑架“公共利益”的“跳桥秀”失去了人民的同情与支持。但“12个跳桥当事者中,没有一位通过信访表达过自己的诉求”又说明了什么呢?信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设计,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在确定了“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之后,中央高层也表示说:“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但回想在面对高如天文数字的医疗费用,患者从医院楼顶纵身跃下时;在面对丧尽天良的包工头,苦苦哀求仍拿不到工钱的农民工从盖好的大楼上跳下时;在看到业主爬上楼顶扬言跳楼时,你是否看到了他们无奈和失望的表情?你是否能理解他们愤懑和绝望的心理?你是否感受到了他们那纵身一“跳”对社会、对法律是怎样的一种的嘲讽和鞭笞?——信访,本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但人民群众宁可爬楼上桥一“跳”也要“弃之如敝屣”。这难道仅仅只是一种讽刺而已吗?
还是不要再去辱骂和指责那些扬言要跳楼跳桥的维权者吧!如果相关部门能给他们及时、有力地“撑腰”,他们何以要跳楼跳桥相逼?其实,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跳楼跳桥者没有哪一个是真心要“跳” 的,他们只不过是希望通过“公共挟持”达到引起社会关注、媒体报道和高层权力介入罢了。试想,若不是因为车祸肇事犯逃逸索赔无门、医疗纠纷无人问津、拆迁赔偿不合理无人理睬、果林遭砍伐长期得不到解决等等严重影响生活的民生问题存在,人民又何以纷纷上演“跳楼秀”、“跳桥秀”?是的,欲跳而不“跳”让跳楼跳桥者遭遇到了公共社会反感,也遭受到了“言而无信”的辱骂和指责,但在权势大于法律、金钱高于一切的语境之下,那些草根权利申诉者除了采取这种“过激”的维权方式以外,还能指望什么呢?
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承认,跳楼跳桥秀的“流行”,说到底还是信访公信力缺失的“ 辐射”,是信访渠道一定程度的不畅导致了“ 跳”之秀。——设若“信访”真的好使,为什么到了事情会走到如此荒诞的地步?为什么“ 信跳不信访”的可悲场景会屡屡上演?
事实上,扬言欲跳楼跳桥的威权者,大多都是一些患者、讨薪者、业主或利益遭受侵害者等等这些弱势群体,在面对医院、包工头、开发商以及强权恶霸这些强势群体的时候,他们根本没有发言权、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是,当他们站在楼顶上的时候,他们就有了一个可以和这些强大对手面对面谈判的机会,并且他们所提的各项要求,对方几乎都是照单全收的。——如此快而有效的维权方式,岂能不是捷径?岂能不被广泛效仿?!
要想维权就要跳楼或者跳桥,只有这样才会引起媒体的关注,才会引起社会的关注,才会引起主要的领导的关注;才能使那些社会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暴露与光天化日之下,才能使不拿法律当回事儿的强权恶霸成为公众关注的众矢之的,才能让他们有所收敛有所认错——这是当今百姓最朴素的思维,也是迫不得已的下下策,更是以死抗争的最后一战。如此这般,我们何必还要给予指责和打击呢?
如何让“跳楼秀”、“跳桥秀”这出社会讽刺剧就悄然谢幕,这或许是一个宏大的社会课题,也或许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但笔者认定:什么时候老百姓不再去跳楼跳桥了,我们的这个所谓的“法治社会”、“和谐社会”也就真正形成了!
(李吉明2009年6月8日于河南新乡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