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塌中需要理性


                    建纬苏州分所张四华律师团队  朱洁
 

随着“轰然”一声,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在建的13层高层住宅大楼倒塌,房屋质量问题一下子压倒了目前持续飙升的房价,成为上海甚至全国购房人最关心的话题。

从相关报道拍摄的照片可以看到,基本已完工的13层住宅大楼,整个“横躺”于该小区的其他高层住宅中。该倒塌大楼的照片,可以说震惊了所有人。庆幸的是该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只造成一名工人死亡,可悲的是如此高级住宅大楼,竟然一夜倒塌。

 

 

 

 

 

事发后,不少购买此处房产的业主纷纷赶到小区附近,面对一夜间突然少了一幢楼,业主们第一反映是,这样的房子还有谁敢住?很多人都聚集在该小区,激动的向开发商提出坚决的“退房”要求。

该事件引发的社会影响,目前仍在持续扩大中。大楼倒塌了,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是目前业主最关心的问题,也是该住宅开发商及政府相关部门必须给公众的解释。据报道,26日,在倒塌楼房的附近有一面防汛墙发生倒塌,目前这栋楼房的倒塌和昨天倒塌的防汛墙之间有没有直接联系,有关部门尚在调查当中,相信很快就会有一个结果,好让开发商给了广大业主一个合理的交代。

作为购买该小区房屋的业主来说,面对这样的情况,心情疯女,要求退房的心情是十分情有可原的。但是,愤怒之余,更应理性对待退房问题。房屋是否能退,什么时候退,业主均需等大楼倒塌的真正原因查明后,再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根据上海市商品房买卖相关条款,在开发商交付房屋均符合合同约定交付条件的情况下,作为购房人是无权绝收房屋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中也规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及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才有权解除合同。

而据报道,该倒塌大楼小区的房屋目前还没有到合同约定交付的时间,因此,对于购买该小区房屋的业主来说,即使该小区房屋真的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且符合合同或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情形的,不能立即要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而须等到房屋约定交付时间期满。

   作为开发商来说,此次倒塌事件的真正原因也至关重要,既决定着其如何处理广大业主要求退房或赔偿主张,也决定着其如何处理与负责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等单位之间责任承担和损失索赔等的问题。但无论是何原因,均可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来处理。

   我们相信并提倡,以理性、公开的态度,法律的方式来处理对待此次事件,才是解决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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