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忍判决”经过审查程序,律师呼吁立案再审


曾广受关注的“致癌毛巾”诉央视侵害名誉权案,北京一中院判决毛巾厂业主孟林茂二审败诉后,孟林茂向北京高院申请了再审,经过数月的漫长等待后,北京高院终于通知对该案立案审查,同时立案审查的还有孟林茂诉大众科技报侵害名誉权案。

2007324,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节目《都是染料惹得祸》,以河北省晋州“海龙棉织厂”和两家染厂为报道对象,报道“海龙棉织厂”在使用致癌染料的染厂染毛巾,从而得出“劣质毛巾暗藏强致癌物”之结论。其他大量媒体按央视报道纷纷转载,其中包括大众科技报。结果,海龙棉织厂倒闭。海龙棉织厂未在被报道的染厂漂染过毛巾,在报道前,记者未对海龙棉织厂毛巾进行过检测,报道后,其毛巾经鉴定也不含致癌物。为澄清事实,海龙棉织厂业主孟林茂愤而起诉央视和转载媒体之一的大众科技报。但经北京海淀区法院一审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孟林茂均败诉。法院判决认为,孟林茂的毛巾虽经扣押后抽检不含致癌物,但并不能证明此前生产的所有毛巾都不含致癌物;孟林茂毛巾经检验“PH值不合格”, PH值不合格”也是不合格。所以,央视报道海龙棉织厂毛巾含致癌物主要内容真实,无污辱诽谤内容。对于大众科技报报道海龙棉织厂毛巾含致癌物,判决认为只是“表达上的欠妥”。另外,法院还认为,作为生产大众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应对媒体关于产品质量的苛责,给予必要容忍。上述判决被称为“容忍判决”。

该案诉讼开始后,引起其他媒体关注和报道,央视“劣质毛巾暗藏强致癌物”的报道一直被业界作为假新闻的典型,如检察日报旗下二十多家媒体作为假新闻案例编入《07年中国法治蓝皮书》,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副院长陈作平教授公开点评央视报道为“假新闻”。 08年记者节,中新网发表综述,又将央视报道列入假新闻的典型。北京一中院终审判决作出后,法制日报、京华时报、燕赵都市报等各大媒体进行了追踪报道,法院判决引发各界广泛争论,南京师大传播学教授顾理平和教师邹举联合撰文对判决进行质疑,香港树仁大学和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生导师、新闻法学专家魏永征教授对法院判决提出强烈批评。

北京市高院申诉审查庭对上述案件召集双方进行了询问,重点询问和审查了央视报道是否有依据,大从科技报转载前是否需进行核实等。北京市高院是否对案件决定再审,目前仍不明确。作为孟林茂的代理律师,我们呼吁北京高院对此案立案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