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论法


 

   清铉是一个法盲,本来是没有资格来讨论法律的,但我有一个公正的心。6月16日11时,湖北省巴东县法院一审判决在娱乐场所刺死镇干部的女服务员邓玉娇“有罪免处”。让我觉得应该向网络中法律专家问讯一下,因为对于“有罪免处”,清铉实在是口中翻苦。
   苦的地方有两个:
   1、“当记者告诉邓玉娇社会上有很多人关心她时,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她哽咽着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所有关心我的人,将来我会多做善事,回报政府和社会。”
   2、邓母表示:“在此案中,女儿的防卫行为给对方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和损失,我深感歉意。对于今天这样一个宽大的处理结果,我很满意。”

   对于我这样一个法盲来说,我个人认为这案子只有三种可能:故意杀人、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无论如何,邓案与故意杀人无关,故意杀人的“意”是在整个事件发生之前,邓与这三位前世无冤、近世无仇,故不存在蓄意之谋。
   只有一种情况才是防卫过当:当邓玉娇拿起刀,那三个男人落荒而逃,在生命危机解除的情况下,邓却以追杀的方式要了他们的命。然而,此案不是。
   对于“生命危机”,我个人认为人的物质生命就是身体,正如同精神生命就是心灵意志。在当时的情况下,邓玉娇不具备“等以后让法律来进行她自我的保护”的条件,因为她已经“两次被人按倒在沙发上。这不像是强她的钱,她可以先给予,然后以后再找法律来求公正。当时的情形已经被那三个男人逼至你死我活,除非让邓玉娇满足那三个男人,虽然也许大家并不认为这是“生命危机”,但清铉认为是,我们中国人代代相传的都认为是。所以,这个案子只有一个简单的答案:那就是正当防卫!!
   我们必须要建设一个公正的,相对公正的社会,这是我们所有中国人都应该去坚持的事情,我们的社会必须是相对公正的。
   在相对公正的社会里面,正义得到伸张,那么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没有必要去感谢党感谢政府,这是大家应该做的事情,不需要感谢。唯一需要感谢的就是感谢自己,感谢自己生活在一个现代化的社会,感谢我们人类的共同理想。
   我们的人民实在是太苦了,我们的普通群众的权益实在是太渺茫了,所以,我们才会“感谢党,感谢政府”,每每我听到这样的话,我就苦不堪言!这就是我们几辈人奋斗的一切吗?我们的父辈抛头颅,撒热血,是为了这个结果吗?!我们老一辈的革命家,他们会大哭。
   对于邓母的表示,我也苦。因为我个人认为,这个案子只应该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正当防卫,而且这还不够,远远不够,当事人还应该得到赔偿,邓玉娇不但无罪,而且还应该获得大量的赔偿金。这才是一个正常社会的正常法律保障。也只有在这样的法律下,我们中国人才能真正的出一口气,说:感谢党,感谢政府,因为您们给予了我们一个崭新的生活。
   社会由此,开始向我们所有人希望的方向发展,而且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内心感觉到,我们的希望不是渺茫的。社会的道德才可以重新建立起来,中国人的根才能不被我们年轻人所抛弃。

     我永远也不服这样的判决!!我亦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