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的一个飞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十分丰富,对税收工作有许多重要启示。税务部门作为执法部门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必须自觉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引领各项工作,用科学、发展的观点研究工作、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工作水平,推动税收事业全面发展。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我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务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税收管理工作水平应着重突出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组织收入工作能力和水平
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近年来,税务部门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深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税收收入连年保持大幅度增长。但最近几年来,部分地区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开始出现偏离科学发展观倾向,出现了不顾经济发展现状,单纯追求税收高收入、高增长,违背了税收增长的基本规律。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即:全面的观点、协调的观点、可持续的观点。经济与税收是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用科学、发展的观点看,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是建立在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和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基础之上的。“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是科学的治税思想。这一治税思想,深刻揭示了经济税源、税收管理、税收收入之间的内在规律,彻底摒弃了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命令式的盲目下指标的组织收入方式,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因此,基层税务部门,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去认识和分析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把握经济增长与税收增长的规律,要牢固树立“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指导思想,一方面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征管,大力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应收尽收,堵塞税收流失。另一方面,严格依率计征,依法征收,伏到该收的踪额入库,不该收的坚决不收。同时,根据经济发展与税收增长的内在规律,广泛挖掘新税源,在不违背税收政策法规和经济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努力开辟符合地方实情的增收渠道。实现经济发展与税收增长的良性互动。唯其如此,才能实现经济、税收的持续、协调、稳定增长。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税收管理能力和水平
多年来的税收实践证明,税收收入的增长,税源是基础,管理是关键。没有税源,税收就成了无源之水;没有有效的税收管理措施,再丰厚的税源也不能变成税收。税收的实现是靠税源加管理完成的。因此,在实现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必须在现有税源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税收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能力和水平。“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深度管理,也是细节管理。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探索和掌握征管规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的实效性。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薄弱环节,不断提高管理效能。结合平度地税实际,我认为要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重点要加强税源管理和征收管理。首先推行属地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税费源管理模式,继续加强税费源摸底清查,落实好常规性、动态性、一次性税费源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扩大重点税费源的监控范围,强化对重点纳税大户、重点税(险)种和重点项目的监控。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巡查巡管,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做好税源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控管理。实施纳税人分类管理,完善定期定额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委托代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及零散税收管理。建立欠税管理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落实欠税豁免措施,合理消化死欠,大力清理陈欠,严格控制新欠。第二,进一步落实税收管理员责任制。按照分片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划分征管范围,落实专管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奖惩措施,把征收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抓到位,尽大可能地消除管理死角。第三,进一步推行纳税评估。通过对纳税人相关涉税资料、数据信息的分析比对,综合分析测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实际纳税的差距,以确定管理和检查的方向与重点,从而做到有的放矢、有效管理。同时,要将纳税评估与情况预告、税收约谈、日常检查、税务稽查等结合起来,形成评估、预告、约谈、检查职责清楚、配合联动的工作体系。第四,进一步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围绕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综合治税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切切实实抓好向税种、行业和征管盲区三个延伸,进一步拓宽社会综合治税的领域;突出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征收反馈三个重点,健全强有力的工作协调、税源监控和考核奖惩三个机制,实现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第四,快信息化建设,以现代化的征管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征管手段的改进,既是提高征管质量的有效途径,又是防止以权谋私的重要措施。正如前金人庆局长所强调的,“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的征管改革是一场革命,是一场管理上的革命、思想上的革命、触及灵魂和利益的革命,并且是革自己的命”。通过建立行政管理、税收业务、决策支持、外部信息应用等所有职能的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监控严密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把税务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纳入到统一的征管软件中,达到“机器管人”的目的。如税收定额、纳税数额、停歇业等基本信息一旦生成,基层征收单位必须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请示后,方可变更。这样就大大削弱了基层执法人员的权力。上级税务机关也可通过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监控所有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
三、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提高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工作的核心和灵魂。深化依法治税,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一要严格规范执法。结合工作实际,将税收工作的重心转向法治导向型,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以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为突破点,以提高税务执法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健全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特别是抓好《税收执法岗责规程》的执行落实,层层签订税收执法责任书,落实执法责任,明确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强化监督制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二要强化内部执法监察。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是税收法制化管理的法律基础。监督制约机制对于规范和约束税收执法权力,保证权力的正确、合法、有效行使,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要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通过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办法来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同时,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要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从执法权行使中问题较多或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岗位入手,从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制约机制不健全的方面入手,进行重点监督。从目前税收执法权行使中存在的问题看,征收环节主要应对税款的征收、入库、上解、提退方面,管理环节主要应对发票管理、停歇业户管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方面,稽查环节主要应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四个程序及税务行政处罚等进行重点监控。三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执法监督是确保行政执法规范严明,有效预防执法腐败的重要手段,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执法监督是税务部门的法定义务。要热忱欢迎各级人大对税务部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指导,经常与各级人大保持工作联系,并积极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和改进税务工作。通过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使税务部门真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为增加税收收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坚持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提高税收服务能力和水平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既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也是新形势下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新《税收征管法》赋予税收服务以新的理念和要求,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税收服务是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一是要围绕经济建设搞好服务。发挥地税部门的职能,认真搞好税收与经济发展的相关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在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组织收入、加强征管、改进服务等各个方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加快发展出谋划策;要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参与地方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二是要贴近纳税人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地税“12366”服务热线、新闻媒体等形式,大力开展税收宣传,为纳税人搞好税收政策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社会服务承诺制和公开办税制度,全面推行“一窗式”服务模式,继续清理合并各种报表,简化规范办税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三是要面向社会搞服务。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发挥职能作用,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服务“三个文明”建设;要转变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关心、理解、方便纳税人。四是要提高政策服务水平。开展政策调研和宏观筹划,充分运用政策杠杆,引导和支持企业按照政策的调控取向做大做强,增强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积极推动企业加快科技进步,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地方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形势下税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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