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间距是居住区规划与住宅建筑设计的一个重要概念,相应的又是一个规划管理的重要参数。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条文,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这里,日照无疑是最主要的,一般情况下,达到日照要求的住宅间距基本上都能达到其他方面的要求。
在住宅间距的总体要求之下,保证消防安全的间距应该是最底线的。所以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两栋建筑之间的间距无法满足日照、通风采光等功能要求,但消防间距还是不可突破最后保障。比如高度24米以下的多层建筑之间最小防火间距为6米;10以上住宅、高度24米以上高层建筑距高层建筑和多层建筑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分别为13米和9米等,这几个数字应该值得大家了然于心。
通常而言,现阶段新建居住小区满足消防间距是不会有任何困难的,这时,日照要求就成为影响住宅间距的最大考量因素了。按照中国气候区域分类,湖北武汉位于Ⅲ类气候区,按规范规定每套新建住宅必须保证在大寒(而非冬至)日至少有一个以上居室获得两小时日照。以此为标准,现在已经有成熟适用的日照计算软件来计算居住区各种住宅以及位于较复杂环境条件下的单栋住宅的日照结果,武汉市规定在进行住宅项目报批时必须同时附注相应的日照计算原始结果。
此外,为了规范和方便规划管理,综合考虑城市空间通透性、住户私密性、室外景观要求等,各地规划管理部门都对住宅间距的一般要求制定了明确的技术法规。如在武汉市最新修编实施的《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之第五章中,就对于建筑间距(其中单条列出居住建筑间距)做了专项说明。其中无论多层还是高层住宅,其纵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长边之间的间距系数,均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2倍。山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侧墙之间的间距,多层和高层分别为8米和15米。当然这些只是最标准最简单的情形,实际项目中会大量出现项目所属区域等级不同、建筑相互不平行、形状为弧形折形等异形、南北向有偏角、单元不等高、退台坡屋顶、住宅与非住宅相邻等诸多变化,对此《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都做了详尽、闭合式的交待。
现在,武汉市规划管理部门已经全面导入了规划审批公示程序,也就是在完成内部法规审查作业之后还要向全社会尤其是项目相邻地块公示规划审查的结果,对于项目关心的各方面人士均可依法依规提出质询意见。而即使是按照公示后的规划实施建设完成,如果牵涉到间距纠纷,住户仍然可以要求规划设计单位和规划审批部门出示必要的法规依据甚至分栋(套)日照计算结果。从多数住宅间距的纠纷处理过程来看,日照计算结果是影响权益判别的最基础条件。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于住宅间距,任何人都绝不能抱以侥幸的心理企图蒙混过关,因为一旦有人发现问题较真起来,规划管理部门至多承担审查不严的责任,而面对既成事实,开发商要补偿起来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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