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生人的喜忧录(人口性别结构)


  

  【关于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在自然生育的环境下,人们为了达到生育男孩或者女孩的目的,可以生育到自然绝育为止。计划生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特殊原因的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在这样的前提下,人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就出现了选择性别生育,对不符合自己需要的怀孕实施非医学需要的种植妊娠手术。生育数量的减少与部分人选择性别生育等原因,导致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调。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大陆、台湾及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在人口出生率明显下降的同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而且处于一种上升的趋势,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为此,国家人口计生委把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列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三大基本任务之一。

  近年来,一些地方采取了包括法律的、经济的和多种行政的措施,但性别比逐年升高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究其原因主要是三个方面,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可观的非法收入和较低的违法成本,使得一些当事人铤而走险,渴望达到生育目的的人选择了违法生育,希望获得高额收入的人选择了违法从业。

  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关系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事。我国的目标是:201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

  为此,个人以为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法律法规是支撑,行政措施是关键。只有在依法的前提下,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性别比的控制才会取得效果。

  第一、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场移风易俗的思想革命。如同过去抓人口控制一样,必须依靠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检查结账兑现,严肃处理虚报、瞒报、改报出生人口性别比等弄虚作假行为,严格实行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票否决权”。

  第二、开展多途径的宣传教育。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主要原因不单是经济问题,也不单是养老问题,而是人们的观念问题和对性别偏好问题。因此最根本的途径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

  第三、形成综合治理局面。特别是计生、卫生部门要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分工负责,健全分娩制度、B超使用监管制度、孕情跟踪服务制度、死婴核查制度,严把孕情跟踪服务关、B超鉴定关、人工终止妊娠关、分娩关、婴儿非正常死亡关,强化早期预防和控制能力。

  第三、深化优质服务。要在继续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大工程”建设的同时,更加突出地抓好对符合政策生育,但尚未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的月跟踪、月服务、月管理,全面建立有利于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新机制。

  第四、医学鉴定和终止妊娠要依法严格把关。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三部委规章和地方有关规定。坚决依法处理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事件。凡需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政策内孕妇,必须经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时,要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对相关案件严肃查处并及时曝光。

  第五、逐步建立社会保障机。加快建立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特别是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独女户、两女户的优惠优先政策,使生育女孩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