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在竞争中“知己知彼”(三)
前两篇文章讲了“知己知彼”和“知己”,本文讲“知彼”。同样先要说明市场调查仅仅是“知彼”的一种手段。
在信息化的条件下,随时可以获取需要的信息和情况等,几乎是要什么信息有什么信息,信息多的接容不下。所以信息化条件下传统意义上讲的“知彼”及其方法已经不存在。现在讲的“知彼”是完全不同以往的“知彼”。在信息化条件下,形形色色的信息巨量涌现,翻覆不断,要取得有用的信息就要选择,首先就要划定信息的范围和层次。同时大量涌现的信息中片面的、扭曲的、冲突的、真假混淆的信息交织难辨。要作出清理后才可以取得有用的或有意义的信息。大量的信息零散破碎、无头无绪,要连接和拼组,才会成为整体的清晰的。通过组织和拼接的信息要深入的研究寻找出内在的关系和规律,才能是有用的,等等。因此信息化条件下的“知彼”,具有很强的研究性特点,搜寻特点不再突出。同样市场调查也会受到这个特点的制约。在信息化条件下“知彼”要按照上述四个要求,即划界、辨别、组拼、研究等等进行和展开。
在信息化条件下的竞争中“知彼”,首先要划定获取信息的范围和层次。面对大量的信息要选择自己需要的有用的信息,就要知道自己的需要和要求。也就是要“知己”,要按照自己的要求所规定的方向,去划定信息范围和层次。因为“知己”和“知彼”是不对称的,“知己”是相对确定的,“己”有一定结构的,而“知彼”是不确定的,“彼”是非结构的,所以不能够完全按照“知己”去划定信息获取的范围。企业要生存、要竞争、要发展,要在与之相应的环境和市场和空间中,因而要划定相应的环境和市场和空间,要在所处环境、实践环境、取向环境等等收集信息。划清范围对于企业认识外部状况有直接的意义和作用。
在信息化条件下的竞争中“知彼”,要按照竞争的形式和特点辩明和证实信息的真伪和轻重等。外部的信息的真伪和轻重是相对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是由竞争决定的,是依据竞争的形式和特点的。企业需要清醒地认识自己的竞争形式或模式、长处短处及缺陷,就会较容易的辨别信息的真伪和轻重。不能够分清信息的轻重缓急,就等于什么都不知道。
在信息化条件下的竞争中“知彼”,必须研究市场和环境的发展规律,并依据发展规律去梳理各种信息,连接和拼组不同的信息,才可能使信息成为整体的清晰的。经常发生对于市场调查的信息和研究结果的不满意,其中较大的原因是由于事先缺少对市场规律的研究和认识。研究市场变化规律也要作市场调查,但那是从产业的发展来讲的。与企业的直接的需求不同。
在信息化条件下的竞争中“知彼”,要研究市场上各种现实的竞争逻辑。市场竞争的逻辑是遵循市场规律的,但又是不同于市场规律的主观的作用。不同企业的竞争逻辑各不相同,各自按照自己的优势和长处出牌,从而形成各自的逻辑。掌握了不同企业的竞争逻辑,就可能认识信息和利用信息。从而达到“知彼”。
企业要在信息化条件下的竞争中“知彼”,必须要以学习和创新为中心。也可以说,没有或不注意学习和创新,就不可能在信息化条件下“知彼”,也就不会“知己”。在信息化条件下,大量的信息给所有的竞争者提供了不断增加的机会。新的机会可以形成新的市场和新的游戏规则。也就不断给“知彼”提出新的要求。要利用新机会就要学习新知识和新方法。只有学习了新知识和新方法,就可能创造新机会。只有在创造和利用新的机会中才可能“知彼”。不注重学习和创新,就不可能达到“知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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