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5.7惨案表明了什么
对于杭州,尽管在中国是家喻户晓,但更多的人是在想象中与杭州神交的。因为个人的上一家公司外派到杭州,所以,对5.7惨案的地点,我是很熟悉的。只是物是人非,带来的就是伤痛了。
在网上有一个帖子,说,杭州5.7惨案,在网上引发这么愤怒是人们在“仇富”。不知道这是谁写的,是不是公关文章,或者说是故意让领导封锁信息。但稍有理智的人都会明白,这样的言论是站不住脚的。
第一,胡某(我觉得提起这人的名字,只会让我恶心)的父亲,只是四季青批发城的一个批发户而已,虽中国有很多暴发户,他远远没有到达“仇富”的级别,买了四辆车,也不过有钱人的一辆车的总价而已。只是有点钱,算不上什么大富大贵。要知道,随便举一个胡润榜上名字,都比这个胡xx有钱的很。何况中国还有很多隐形的富豪,何况在浙江这个全省共同富裕地方。这个是必要条件,能必要的条件,都不是,何来成立的判断?
第二,中国的大众还是善良的,虽然现在是市场经济,有些“笑贫不笑娼”的现象,某些人能为了一点小钱,出卖爱情,出卖人格,出卖尊严,出卖朋友,出卖灵魂。但,更多的人是在靠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状况的。我们更加鄙视、仇视、看不起这种小人。但是我们不仇富,只要他们的钱是干净的、合法的,恰恰相反,我们尊重他们,那怕,他们不曾做一点点的善事,或者捐款什么的。这个是人家的自由。不否认,有些人有些钱,而且被杀了,但不是因为他有钱,一个没钱的人就杀了他。每一个富人的案件背后的来龙去脉,不知道,这位兄台知道否。这个是仇富言论成了的充分条件,显然,是不充分的。
所以,我忍了,这么久,终于要做“泼妇”一会了。你他妈的,谁给了你好处了?为了几千块,你就灭着良心说话?
回过头来,再说说,这个惨案的背后的事情吧。
本来早就想写点东西了,不光是因为受害者是我的老乡。我认为,这件事情可以与“孙志刚事件”、“许霆事件”一样改变我们这个不健全的法律系统。
第一,杭州市政府、杭州市交通局应成为连带责任人,对惨案负责。据网友曝光的资料显示,凶手胡某,曾多次有违法行为,而每次凶手都很快的故伎重演。杭州市交通局明显的是行政部作为。听听你们口头禅吧,“罚款不是目的······”但是光罚款也是不作为啊!按照法律,吊销胡某的驾驶证,进行教育,才是正常的程序。但是,我们看到的结果是,胡某一次次在杭州市区以几百码的速度在横冲直撞。杭州市长必须负责,下台!!!
政府是人民权利的代言人,如果政府的行为不好,我们当然有权利起诉他。所以,希望有律师代理受害人起诉杭州市政府和杭州市交通局。如果真有这样勇敢的人,那么将改写中国法律史的历史!
第二,杭州市警察局,涉嫌包庇罪。对任何一个案件,警察局都应该实习阳光工程,群众有知情权。而从杭州警察局的公告来看,任何一个正常的成年人都不会相信的。按照中国的法律,警察局涉嫌包庇罪。
第三,媒体不公正,应该向所有关心案件的人道歉。天涯网,一个曾经很好的网站,居然封锁了网友多案件的评价。媒体人的耻辱啊。我是不会再登陆天涯了的,希望有更多人和我一样,不再去堕落了。而杭州的媒体呢,不要说了。
第四,胡某一家人,不仅仅是凶手,更是丧失了人格,没有道德的人。第一,他没有自首,罪加一等;第二,胡某的父亲和母亲企图用金钱收买媒体与政府人员,是行贿,罪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