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行政总局、质监检验检疫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2009年第6号公告,叫停乳品企业宣称“无抗奶”标志。但是,看着《公告》看下去,叫人看了一楞一楞的,越发糊涂起来了。
《公告》说“少数乳品企业宣称生产‘无抗奶’,误导消费者”,那么我们可以据此认为被标为“无抗奶”者,应为“有抗奶”了。那不就仅仅是虚假宣传的问题,而是奶品质量并挂羊头卖的是狗肉了,那么我们这些食国家俸禄的人民公仆,又是干什么的呢?查处即可!
但是,随着《公告》的展开,这又是另有蹊跷!
《公告》说:严禁在乳品标签、标识和广告中宣传“无抗奶”等不科学、不符合实际的内容。自即日起,各乳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应当停止“无抗奶”生产经营活动。自2009年6月30日起,各有关监管部门开始依法查处。
“无抗奶”,就是没有抗生素的奶,这很好啊。“不科学、不符合实际”是什么意思?是说“乳品里没有抗生素是不可能的”吗?“没有抗生素,根本就不可能生产出奶来”吗?《公告》既然要求“停止无抗奶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就是说,我们可以开始“生产有抗奶”吗?
但是,《公告》第二点,就又言归正传了: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和乳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禁止销售、收购和加工尚在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的、不符合健康标准或者未经检疫合格的奶畜产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规标准的生鲜乳,确保乳品质量安全。
这一条明确说,不准生产“有抗奶”。也即是“尚在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的、不符合健康标准或者未经检疫合格的奶畜产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规标准的生鲜乳”。
“无抗奶”生产经营遭到禁止,“有抗奶”也不准生产。六部委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很明确,你不能生产“无抗奶”,因为你生产不出。你生产“有抗奶”这事,我们六部委可以不追究你,但是你可千万别说生产的是“无抗奶”!
——“六部委”事实上是在暗示不法乳品生产商,公然干着一桩瞒天过海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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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禁止生产“有抗奶”和“无抗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