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海波:廉租住房应该新建而非收储!
——应该加大50平方米住房的建设
——小户型应该做加法而非做减法
2007年初,上海市政府批准动用20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储约50万平方米(8000套)廉租房源。
近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200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公报》中显示,目前已按计划支付10.68亿元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收储廉租房源28.28万平方米。其中部分房源即将投入使用。
对具有1900万人口的特大型城市上海市来说,扩大廉租住房的实物配租对广大低收入家庭来说无疑是件大喜事,可喜可贺!长期以来,我国的廉租房建设发展十分缓慢,即便部分城市有廉租住房,但绝大部分是租金配租,对广大低收入者住房彻底改善效果不甚明显,截止2007年底上海市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只有区区407户,显然是不成比例的。因此,扩大廉租住房的实物配租不仅是低收入群体的呼声,似乎更是一种趋势。
但是,笔者对廉租住房的来源有自己的看法,笔者认为,廉租住房的来源应该新建和收储相结合,而且应该以新建(包括插建在其他住宅小区)为主。原因主要是我国(上海市)的住房(收入)两极分化严重,加上长期以来(尤其是近10来),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几乎为零,即便有,许多也是“异化”和“变样”的,许多中低收入者住房并没有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而改善。由于财力投入有限,除了刚启动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外(事实上上海市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至今尚未完全确立),更多的“夹心层”阶层既买不起商品房又游离于保障性住房之外的,加上长期以来住房建设实行的是典型的“富人”政策,住房结构不合理、房型普遍偏大(2007年全国新建住房的套均面积在120平方米/套左右),无论单价、还是总价(总价更甚)都严重超出了广大中低收入者的支付能力,许多人由此变成了“房奴”(可能一辈子都是“房奴”)。
50平方米左右房源也是市场上广大“夹心层”的最需要的,而且“夹心层”随者城市化进程是逐步扩大的。因此,笔者建议,廉租住房应该新建而非收储,面对众多的住房“夹心层”和广大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者,廉租住房建设应该是“做加法”而非“做减法”(即要扩大40—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而不是同“夹心层”争夺小户型,当然20—30平方米左右的“蚂蚁工房”也是有相当市场需求的),换句话说,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建设要“做加法”而“非减法”,要新建一批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商品房,为什么廉租住房不能新建?!有条件的话还应该建设限价房(全国大部分地区没有限价房,至少在短期内是有必要的)和尽快启动经济租赁房,尽快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和加大多层次保障住房的建设。
否则,廉租房挤压广大“夹心层”的需求空间,尤其是当前全国各地的旧区改造力度不断在加大,许多货币分房者也会聚焦小户型住房,势必会推高小户型住房的价格,加大“夹心层”的住房负担,对广大的“夹心层”来说是不公平的!新建些中小户型的住宅,这也是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人多地少的国情民情所决定的!
如若在保障住房短缺、住房结构不合理且住房价格又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政府一方面竭力“托市”(实际上是托高房价),另一方面“挟裹”或忽悠广大中低收入者接高房价最后一棒(至少是阶段性高价)是不公平、不公正的!也是不道德的!这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不利于广大中低低收入者的安居乐业!尤其是在面临全球金融风暴当下,政府更应该把该做的事做好!不能过度地“托市”!
2007.4.13
顾海波:中国房地产界——独立思考者、独立撰稿人、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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