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说,人世间的东西都不是长久的。爱国主义和对民族国家的信仰虽然类似于宗教信仰,但是“伪神”,是偶像崇拜,不可能像信仰上帝那样长久。当爱国主义宗教像潮汐一样落潮时,丑陋的社会现实就暴露出来了。任何一个民族不可能长久生存于政治鸦片之中,总是有醒悟过来的时刻。邓小平正好遭遇上这样的时期,所以他不可能不把政治的双脚放到地上。邓小平走向了现实主义,双手不再去高举旗帜,而是将旗帜插在前面,双手去地里刨食。
还不仅仅是命运迫使邓小平走向了现实主义,还有一层就是长期以来的政治革命运动已经让它失去正当性,人们认为政治运动已经无效,不会再把希望寄托在政治革命上,而是想集中精力搞经济革命。这里颠倒了乾坤:先经济革命,再政治革命。逝者已往,而且邓小平颇懂施特劳斯“直白”和“隐微”之分,我无从知道在邓小平内心,颠倒乾坤是如何形成的。我只能从其他人处找出一鳞半爪来映证。
欧洲近代以后的世俗化,是从经济领域开始的,而且经济成为社会结构的中心,在经济和工业领域的世俗化,逐渐波及其他领域,例如文化、政治。那么经济是不是可以成为政治现代化的先行官?韦伯的判断是这样的,他认为德国可以从先工业化开始。
如果还处在政治对经济是我中有你的,政治牢牢控制着经济的局面下,那也不可能实现颠倒乾坤。这一点在世俗化开始后也没有了问题。中世纪后期城市出现后,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分裂开来,分裂中把经济留在市民社会中。按照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把社会划分成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个层面,每一个层面都有不同的轴心原则,其中政治和经济的断裂发生在近代。如果借用丹尼尔.贝尔的轴心原则之说,政治的轴心原则是平等,而经济的轴心原则不是平等,可以让不平等用来推进更大的平等。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达于共同富裕距离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并不远。平等是一个由宗教信仰或神学制成的概念,在世俗化以后政治从超验信仰的网罗中脱离出来,而经济也同时和政治分家了,于是经济可以不平等了。对于欧洲而言,世俗化是神学??政治意义上的,而对中国来说,世俗化是道德??政治意义的,这里的道德是前面说的民族国家信仰。
邓小平改革之后中国就开始了重商主义时代。颠倒乾坤应该表达为这样的思想:市场经济是手段,而政治革命是目标,市场经济仅仅是邓小平“放长线钓大鱼”。邓小平是通过经济扩张改善政治,把经济改革作为政治革命的一个步骤。
邓小平提出经济发展的目标在于全民共同富裕,如今这个目标不再高悬于天空之中,而是摇摇欲坠。为了发展国家经济,适当的不公平是可以容忍的。只有在可以容忍的范围内,剥削才是被同意的。超出道德底线的不公平是不可容忍的,是罪恶的。只是致力于发展国家经济,而对如何让国家经济的发展成果最终落实于每一个个人缺乏可靠的,明确的方案,这足以使目标坠落。模糊的方案不能避免经济发展只受益于特权阶层的情形。乌托邦梦想幻灭的人们可以认为,从内部产生的蛀虫已经侵蚀了绝大部分奋斗的成果。如果社会存在大规模超出道德底线的不公平现象,可以说,几十年来的奋斗,不过是黄梁一梦,转头已空。
在人们的心中,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富裕论”中,必须有一个前提,让民众相信这才是符合普遍利益的。这个前提就是共同富裕。邓小平这样将“共同富裕”的目标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手段进行分离,由特殊趋于普遍。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共同富裕”之间有一种连带关系。一些人或者一些地方,有幸被选中成为“先行官”,但是他成为先行官的同时,也必须承担起一项连带责任。这就是履行帮助未富者一起富裕的义务。这种义务是天生的,没有人回避的余地,是无对价的,也就是没有回报的。
至于如何履行,当“先行官”富裕到何种地步的时候应该开始回报,这是默示条款,没有明说,但是谁都心底清楚。共同富裕这一目标不能束之高阁,必须不时地责问,不断计算他们与目标的距离,看看有没有逃逸出去。
按照“共同富裕论”、“先富带后富”的逻辑,在时机成熟时,就应该开始“传帮带”的动作了。以前有实施一些这样的动作,例如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还有例如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大批的青壮年农民向发达的、“先富”的中心城市的“转移”,这就是在“带”,尽管带的力度不同。
不能让人们认为先富起来的人像是挤公交车,已经上车的人都希望快点关上车门,或者是要扔下未富的人不管了。所以必须重提共同富裕,抵制先富起来的人意图破坏社会契约,破坏相对公平感,抵抗对共同富裕的无意遗忘或恶意遗忘。
共同富裕是一种自然权利,也是一种历史权利。说是自然权利,是这种欲望是中国有历史以来在生存底线上下挣扎的人们几千年的梦想,在改革时代被邓小平背书,这是自然权利的;说是历史权利,共同富裕作为一种社会契约权利,是历史中形成的。在这里权利平等和结果平等之间的冲突消弭于无形,和谐的共处。共同富裕不仅是结果平等,更是权利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