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陈永苗

陈永苗:1996年中南政法学院毕业,2002年前福建执业律师,2003来北京,先后任中法网内容总监,《新京报》评论员。《法制早报》评论编辑。现任宪政论衡网站站长,致力于推动中国宪政转型,南方周末称为知名宪政学者,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2002年8月推动了反对《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运动和2004年推动了反对禁止乞讨运动。本博客致力于中国宪政转型的思想和学术讨论,以及推动维权运动的进步。千年暗室,一灯则明!

“截富济贫”和“得所应得”


“截富济贫”根本不同于“劫富济贫”和“杀富济贫”。“截富济贫”是现代人类社会依照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法律,将富裕群体的一部分收入,经由政府的社会保障渠道,用于贫困群体的生活、教育、养老、医疗等基本需要。这已经成为当今一些福利国家的基本国策,也是许多现代文明国家解决社会利益纷争的一项重要制度。100多年前,西方国家普遍完成了征收个人赋税由比例税制向累进税制的过渡,今天,累进税制已经成为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税收制度。对富裕群体个人所得实行累进税制以及其他税收制度,为“截富济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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