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政策的作用不大


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政策的作用不大

 

       最近,中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的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政策,个人认为,这种政策无论是从经济适用房建设,还是从改改善居民购房效果都不会很大。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当前中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是谁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据中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通报2008年中国住房公积金的数据显示,2008年末,全国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为7749.05万人。

       这一部分职工到底是一些什么样的人,经过初步调查,国家机关的、国企单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职工不管新老员工都有,事业单位的有。而一些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一些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老的员工有些有,而新员工办公积金缴纳的很少。

而在这些职工缴存的单位中,很多有商品房的职工很多,像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人都是一些老资历的人,能够进入这些单位人的比例很少,他们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而现在很多私人企业或者一些乡镇企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操作运行机制都不完善,很多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的概念,或者他们是一种弱势群体,对住房公积金的权利由每人企业主说得算。

缴存公积金的数量不同,资历越老的,可能缴得越多,而资历越年轻的,则缴得越少。因而,现实中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都是有房子的人交了。面需要住房公积金借款的人缴存的数额较少,而他们需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又正是这一群体。

 

       第二个问题,需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群又是谁

 

       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是针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为很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是有房的人,他们不需要住房公积金贷款了。需要贷款的这一部分年轻人或者有资历的人很少,因而会造成住房公积金有余额现象,这就使得住房公积金没有为需要的人群很好的利用。或者利用效率较低。截至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20699.78亿元,缴存余额为12116.24亿元,新增余额2511.13亿元。

       而现实中,需要买房的都是一些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他们这一部分人很多都因为企业或者相关单位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等先存条件。所以享受不到这种住房公积金的“低存低贷”政策。

 

第三个问题,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又是谁

 

现在法律规定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是一些中低收入人群,他们购买不起商品房,政府给予扶持政策,这一部分人当中,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出现了很多“开着宝马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现象。或者很多本来能买得起商品房的职工也凑合来买经济适用房,从而使得本来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更少。这一部分符合中低收入中能够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更是受到限制。

还有很多地方政府采取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采用贷币补贴政策,并且这种政策还在运行当中。这一手段的出台,会让更多的经济适用房逐步被取消或者停建。而现在提出的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的作用明显减弱。

 

第四个问题,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政策的作用范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或者相关条例,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现实中,住房公积金主要还是用于购买,而购买中真正是需要这种“低存低贷”功效的住房公积金的人偏偏受到一些人为因素的限制。城市中,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作用范围又有多大,集体建房制度不允许,就算有些地方在试点,但是由于集体建房或者合作建房还存在很多弊端,因而用于建造不可行。当然,如果能用于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是可以的,但是会造成很多住房公积金挪用去大修商品房,真正用去修复经济适用房的那部分很少。

很多人说经济适用房的质量差,能有用武之地。但是因为真正需要经济适用房的人都是中低收入人群,他们只要求建设住房具有稳定、安全即可,当然,如果住房公积金管理改革,或者当经济适用房真正被需要购买那一部分人群购买,用于修复也是可以的。

 

第五个问题,怎么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问题

 

个人认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还没有放开,而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特殊功能是“低存低贷”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关键是在于怎样使这一部分低存低贷的供给方是真正的需求和真实的供给。

中国住房公积金的低存人群是国有企业,国家机关,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员工及一些私有企业的老老员工,他们单位或者企业为企业或者单位职工提供缴存公积金的条件。而城市一些低收入人群,他们有的在私人企业等一些其它的经济组织,可能不具有这个条件,一些私人企业主也不会去给他们办这些诸如“五险一金”的保障措施。

中国住房公积金的低贷人群是一些有钱的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大部分都是老资历,有钱的人,他们有购买商品房的能力,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一般都会去购买商品房,所以住房公积金对他们的效果不大。

真正需要低贷的人贷不到,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低存,没有低存不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存,而是因为企业条件或者其它因素制约。

所以关键还是改变低存人群的环境和条件,让真正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首先满足低存条件,然后住房公积金管理完善,取得低贷条件。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一种保障性住房,低贷后可以满足他们的需求,这样,他的效果才能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