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禁民间借贷十大利好(续)


开禁民间借贷十大利好(续)

/管益忻

 

5)将大大有利于加快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的步伐。

关于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虽然近几年做了一些试点,但一直没有大规模铺开。一方面,监管层更加关注金融创新的风险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无论是以那里为试点地区,最终要的还是必须有庞大的民间资本支持。如果没有庞大的民间资本,那么未来的小额信贷公司就如同空中楼阁只见其形,不能发挥其作用,因而私贷地位合法化将大大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步伐。

6)大大有利于金融体系完善化、金融业配套合理化

关于一直存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一般都是民营银行,也就是中小金融机构,而在我国真正的中小民营银行并没得到发展。因此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应加大金融对内开放的步伐,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促使国家银行、各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有效信贷支持,正是朝着这个方向演进,私贷一旦合法化后,民间借贷不仅对金融体系来说是个有益补充,更能促进信贷市场多层次结构的形成。同时,它还会促进银行业的健康竞争,这就有利于金融体系完备化、金融业配套合理化。

7)大大有利于中国制造业向服务化嬗变。

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相当一部分制造业企业陷入困境,很多都是因为资金链问题。尤其对于当下的中小企业来讲,更是举步维艰。如果我们的民间资本能够介入其中,这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抑制这些制造业企业的下滑趋势。目前,民间资本已形成了很大规模。如果出台《条例》,既可以实现民间借贷的合法化,又可以将民间资本活力得到释放出来,为企业提供有利的资金支持,这将大大有利于中国制造业企业的服务化。

8)大大有利于大金融体系的构建。

未来几年国家将投入4万亿来拉动经济,这为民间资本创造了机会。如果《放贷人条例》顺利出台,给民间金融以合法地位,让它走出灰色地带。加大金融对内开放力度允许民间资本筹建,并参与到4万亿投资的市场化运作,有效地带动内需,它将极有利于金融体系本身的构建。

9)大大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

在政策上要把握好规范和激励的尺度,疏导民间融资。当前国家推出4万亿元投资计划,近几个月信贷猛增,但资金大部分仍然流向了国有大企业,这对于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必须看到,总量高达在2万亿之巨的民间资金的活力发挥,有效拉动将不仅有利于中小民企的大发展,同时,还大大有利于以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县域经济发展。

10)大大有利于劳动人口就业。

    尽人皆知中国90%以上的劳动人口是在中小民营企业就业的。显然开禁私贷,支持广大中小、民企发展大大有利于劳动人口的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