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有原罪 ——对文怀沙事件的一点看法


       (写就于2009年2月22日)最近,关于质疑学者文怀沙过往经历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面对这位99岁高龄的老人,媒体毫不客气地使用了血腥的文革风格式的标题:《文怀沙被质疑:年龄不实?徒有虚名?奸污妇女?》、《国学大师文怀沙遭质疑被指曾奸污妇女入狱》、《文怀沙原来是个老流氓》、《国学大师文怀沙遭质疑:楚辞学问只抵中学教员?》……

    从网上看到,说著名学者李辉扒了国学大师文怀沙的皮,质疑他的年龄、章门弟子以及“国学大师”和“楚辞泰斗”的身份。而且他在《北京晚报》上爆料称,文怀沙于1963 年底因为“诈骗、流氓罪”(其罪为:自上世纪五十年代起冒充文化部顾问,猥亵、奸污妇女十余人)被逮捕,先是判处劳教一年,1964年5月正式拘留,后长期在天津茶淀农场劳教,劳教号码:23900。直至1980年4月方才解除劳教云云。

    “国学大师的头衔造假”等等言论,听起来就觉得荒谬可笑,这个头衔是可以造假的吗?头衔是别人给的,甚至可以说是你们这些媒体给的,要说造假只能是你们自己在造假。再说,学术成就的高下非一人一时一句话可以定夺的,文怀沙都百岁高龄了,为什么现在突然出来否定他的学术成就了呢?

    无论是李辉还是媒体,他们质疑文怀沙的学术成就,却不是从学术层面探讨问题,却直奔主题翻找历史污点,对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进行群殴,这种文革式的狠揭狠批,搞倒搞臭,是消灭一个人的最佳利器。

    对于一个百岁老人来说,即使有年少时的龌龊,现在翻出所谓的流氓罪又有何意义?要知道,即便如此文怀沙坐牢也已经为自己的行为承受过了惩罚,难道要百岁老人在任何场合都要举着“我是强奸犯”的牌子表明身份,时刻接受道德的谴责吗?杀人不过头点地呵!

    显然此次事件的目的不是探讨学术,而就是要让文怀沙永世不得翻身。出招之狠毒,体现了一些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低下,内心猥琐。

    中国的知识分子,向来都有“致命的道德自负”,在他们的身上,自由的根基建立在人的完善或尊严上。这种“儒者气象”除了通过自我陶醉来呈现以外,另外一种方式就是通过对“堕落性事”的高谈阔论和猎奇自喜来显示自己的道德优越感和智力优越感。

    他们没有“人的普遍原罪”心态,也不会意识到自己不过也是一个罪人,不会谦卑及宽容。这些所谓的文人不仅与人民群众一样兴奋与对别人落井下石,还要利用这种痛击或参与群众暴政,同时踩在别人的尸体跳舞,或者借着别人的下落得到内心卑劣的上升,那种浅薄的道德优越感腾然而起:我与群众比起来是多么的高屋建瓴,特别是我与那个墙倒众人推的可怜虫比起来多么的圣洁无暇。

    我的一位媒体的朋友对于文怀沙的这件事情与我有多次的争论,我的内心总是觉得,这种激烈的方式对待一位老人是多么的残忍。我不知道李辉到底出于什么目的来做这件事情。但据我听说,他的背后有那么一群把持学术界的传统势力在支配着此事,难道这些人都是干净的吗?可能他们自己都不敢说,否则也不会躲在幕后策划操纵了。

    我想起了《圣经. 约翰福音》第8章里的一个著名的圣经故事——“撒玛利亚女人”。说的是一群犹太文士和法利赛人准备按律法用石头砸死一个行淫时被捉住的女人,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Let anyone among you who is without sin be the first to throw a stone at her.)结果众人都羞愧地走掉了。

    先哲康德认为有善意就是道德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的媒体怀着恶毒的暴民心态,在此事上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他们完全不顾自己的公信力,在这件事情上人云亦云,语言轻薄,甚至言之凿凿地定性。在此事还未完全弄清楚之前,我只能说,这样做太不厚道。

 

看着文怀沙写的一个对此事的回应,我再一次感到,对于一个百岁老人,何必下此辣手?文怀沙回应全文: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我诞生于忧患频连之己酉腊月初五,即阳历一九一零年一月十五日,其它歧说,俱不足信。后世史家当以此为据,无劳辨析,此哀言也;亦善言也。自揆平生碌碌,泰半荒度。堪留赠后贤及我不认识之子孙,已公开刊布者有:“正清和”三十三字真经及《四部文明》二百卷(约近一亿四千万言)。知我,罪我,有书为证,乌足道?“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如是而已。燕堂文怀沙,二OO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