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壳上市需具备“三种”能力


 

业内有名言“牛市IPO,熊市并购”,A股IPO自从去年停摆以来,经常在不同场合碰到有人问“有没有合适的壳,我们希望买壳上市”。总结过往经验,借壳上市需要具备三种能力。
一、产业经营能力
壳公司主营业务一般处于名存实亡状态,有的连年亏损,甚至濒临退市。收购方必须向壳公司注入全新资产,重新确立壳公司主营业务,恢复壳公司盈利能力,使壳公司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才达到买壳上市终极目标。这要求收购方具备产业经营能力和实业基础,并在所处行业内具备相当的竞争力和优势。具体而言,要求收购方及其经营资产具备两方面特征:
(1)资产规模
定向增发正在成为并购重组的主要手段,上市公司通过向收购方发行股份,收购方以其拥有的资产认购上述股份,使得上市公司并购与资产重组同步完成,因此收购方必须拥有资产的必须具有相当规模。以一个总股本为3亿股、增发价格为5元的壳公司为例,为保证收购方对壳公司控制权,假设向重组方增发2亿股,发行后壳公司总股本为5亿股,收购方占重组后公司总股本的40%,那么收购方至少要拥有资产净额为10亿元的经营性资产。如果重组方希望控股比例更高,则必须拥有更多资产。如此便不难理解,近期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中,绝大多数收购方拥有以地产、矿产、林业等为主的资源性资产。由于市场环境和产品价格变化,土地、矿藏、森林等资源性资产,具备很大的升值空间,经评估市场价值巨大,能够认购足够多的股份。《新财富》杂志对51家借壳上市的样本统计,借壳上市方前三位分别为:房地产、矿业、证券业,统计结果还显示,借壳方所处行业的共同特征包括:企业总资产、净资产规模较大;业务模式简单,规模化管理难度低。
(2)盈利能力
注入资产的盈利能力也至关重要。并购重组对收购方要求虽不象IPO那样高,盈利能力依然是重中之重,监管机构很担心收购方没有实力,经营状况平平,使上市公司进入反复重组的境地。
收购方提供财务资料所反应的盈利能力,应与同行业公司具备可比性,注入资产和上市公司都必须作盈利预测,并经会计师审阅。若注入资产和上市公司达不到承诺的业绩,重组方应做出相应的补偿措施。《新财富》杂志的统计表明,在借壳上市前的1-2年内,收购方都是高收益预期的资金密集性行业,盈利水平通常超过GDP增速,并积累了大量收益;未来业绩预期存在爆发性增长可能性;评估价值远远高于账面价值。
二、协调整合能力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本质上就是一种利益的重组。新股东与老股东、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债权人与债务人、职工与股东、政府与上市公司……,所用的利益都在这里交织、博弈和平衡。借壳上市专业性强,这要求重组方调动各种资源,协调各种关系为我所用。借壳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是对上市公司整合,涉及产品、营销、财务诸多方面,由于整合失败导致的并购失败例子俯首便是,“重收购,轻整合”是国内借壳上市中存在的通病,也是借壳上市效果不理想的原因。
三、现金融资能力
收购方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现金,以获取上市公司壳资源,收购方必须具备现金融资能力。在商业银行并购贷款出台之前,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不允许为股权投资所用,因此指望银行资金不切实际,或者只能采用变通做法,也承担一定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并购贷款出台后,拓宽了收购方现金融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