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这个名字,相信大家并不陌生。他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词句,如“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壮岁旌旗拥万夫,锦襜突骑渡江初”,“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北固楼”,“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等等。他是南宋时期的人,与他同时代的陆游一样以爱国著称,又因为善写豪放词而与北宋的苏轼齐名,号称“苏辛”。可是,大家知道他是个词人,却不一定知道他还是个敢以五十骑直入敌人五万大营生擒叛徒的壮士;大家知道他是个抗金英雄,却不一定知道他敢于扣下皇帝的金字牌,加速创建湖南飞虎军,来个先斩后奏,与岳飞的愚忠形成鲜明对照;大家知道他善写豪放词,却不一定知道他也善于写柔肠百转的婉约词。如果我告诉大家,辛弃疾还是个有着贪污腐败嫌疑的省部级“一把手”,大家是不是会惊讶或者愤怒得跳起来?
说辛弃疾贪污腐败,不是我的发明。辛弃疾在世时几次被弹劾罢官,罪名都是“奸赃”、“敛聚”、“好色贪财”等,而弹劾他的人并非都是捏造事实的小人,其中不乏正直的大臣;朱熹曾经亲自截获过辛弃疾用来走私军用物资——牛皮的商船;他又曾经亲眼目睹辛弃疾在江西上饶所建造的“豪宅”,当时就叹为观止;辛弃疾出手豪阔,对于落魄的友人刘过,一送就是几万十几万的,在绍兴还要为诗人陆游兴建住房,被陆游拒绝才作罢……香港著名学者罗忼烈先生搜集种种证据,认为辛弃疾罢官在家时过的是大地主式的庄园生活,他的经济来源是值得怀疑的。
那么辛弃疾真是一个既爱国又腐败的“两面人”吗?是个有着重大污点的英雄人物吗?答案是否定的。对于罗忼烈先生的质疑,著名宋史专家邓广铭先生、加拿大籍华人学者叶嘉莹先生都提出过反驳。他们从南宋的历史背景入手介绍辛弃疾使用合法的“小金库”接济朋友;与当权的投降势力作巧妙的周旋,走私事件只是他积极备战的表现;他的“豪宅”并没有全部完成,死前甚至“家无余财,仅遗生平词诗、奏议”……反驳得相当有道理,却还不足以完全服人,因为辛弃疾确实有过一段生活富足的时期,在他和朋友的作品中都有表现。联系作品来讲,反而能够说清辛弃疾的经济生活及其来源。
辛弃疾既是抗金的英雄,也是治世的能臣,曾经担任多个地方的军政长官,为官一任,必定有所建树,何忠礼《宋代官吏的俸禄》一文亦言“五品以上的高级官员,俸禄之高确实惊人”,并言“宋代高级官员的收入,远远不限于各种规定的俸禄,他们若遇皇帝登极、生辰及郊祀、明堂大礼,还有大量赏赐可得。除此之外,尚有各种名目的恩例,如生前有赆礼,死后有赙赠等等,每次数量之巨,令人咋舌。何况,他们既无守阙之虑,恩荫制度又可保其子弟人人皆能入仕为官。如此优厚的待遇,使他们有条件过着奢侈的生活。”辛弃疾作为一个四品以上的大员,家庭富裕,府第豪华也无不可,这些我们暂且不说它;我们要关心的是他在退隐时期的生活状况与词的创作。从淳熙九年(1182)开始到嘉泰二年(1202)的二十年时间里,除了有过一段短暂的外出做官经历,大部分时间都在江西度过。罢官之前,辛弃疾已经对官场心生厌倦,“倦游欲去江上,手种橘千头”(《水调歌头·舟次扬州和杨济翁周显先韵》),用“种橘”的典故来表达自己的归隐意趣,可以看出他是很有“经营”眼光的。他看中江西上饶的带湖,买下了一块地皮开始营造新居。从洪迈为他写的《稼轩记》里可以看到他的带湖新居规划得很有条理,从朱熹的实地考察也可以看到新居确实修建得富丽堂皇。辛弃疾在罢官之初早有心理准备,因此并不显得颓唐,反而有些摆脱牢笼的兴奋感。他在词里说,“带湖吾甚爱,千丈翠奁开。先生杖履无事,一日走千回。”(《水调歌头·盟鸥》)他自己承认,“待学渊明,酒兴诗情不相似”,“一棹归来,只做个、五湖范蠡”。(《洞仙歌·开南溪初成赋》)陶渊明的隐居生活非常清苦,辛弃疾则自认为与归隐江湖、从事商业活动的范蠡相似。可见他不是一般的退隐,即使在罢官归田的日子里,他也忍不住要施展他的管理才能,将之应用到生活中来。在他晚年将家事交付给儿子们时,还交待了自己的管理心得:“早趁催科了纳,更量出入收支。乃翁依旧管些儿,管竹管山管水。”(《西江月·示儿曹,以家事付之》)催科了纳、量入为出,是经营家庭的基本原则,退隐在家的辛弃疾,并不需要靠做官时的积蓄来坐吃山空。他已经将积蓄投资为田产、山林、湖泊,“催科了纳”也即保证收入的及时进帐。他在居家的时候,兴趣不在于菊和梅等,而是松、竹之类,除了松、竹代表的苍劲气质可以与辛弃疾个性相契合之外,松、竹又是富有经济价值的植物,这是与菊、梅一类纯粹作为文士精神象征的事物非常不同的。所谓的“管竹管山管水”,既可以理解作辛弃疾放手家事后准备优游于山水的放松心态,也可以看作他放手家中的经济大权,但仍然愿意为儿子们尽些具体的看护财产之责,表现出一片父爱。
辛弃疾是南宋的巴菲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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